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夯实乡村振兴基础,助力农村发展,6月8日,沙县区委巡察办组织区农业农村局、区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派驻区发改局纪检监察组开展村集体财务管理座谈交流。
座谈会上,农业农村局经管站站长就《三明市沙县区村集体财务管理规定(送审稿)》起草情况进行说明,并详细解释管理规定中新增、调整的内容。
随后,巡察组组长围绕《三明市沙县区村集体财务管理规定(送审稿)》建言献策。
“村集体财务管理规定里没有关于村民小组分红性收入使用和管理的明确条款,建议要纳入行政村管理”。
“在巡察过程中发现存在杂工费支出偏多、报支无附件材料、违规套取费用等突出问题,建议要加强对费用报支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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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今年第二轮村级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巡察组提出了规范村民小组财务收支管理、加强对村集体代理会计员及村干部财务知识培训、明确5万元以下工程管理权责等6条意见建议。
同时,区农业农村局对巡察干部在村集体“三资”检查中存在的疑问,进行政策方面的解释。
今年来,沙县区委巡察办采取区镇村三级联动方式,打造村级巡察协调一致监督链条,通过“一村一清单”精准做到村村有“画像”,“村镇联改”精细做到村村有“实效”,做细做实村级巡察全覆盖。
“此次联合座谈会不仅为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提供现实参考,也为巡察工作的开展提供政策依据。”区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表示,接下去将通过巡察讲堂邀请业务骨干开展培训,促进巡察干部理解掌握政策知识,进一步提升巡察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发挥巡察标本兼治的作用,为村级“三资”管理精准把脉开好“药方”,让巡察监督不留“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