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上午,三明市沙县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了沙县区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工作情况报告。这是区监委首次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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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是贯彻落实宪法和监察法,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提高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有机统一。沙县区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把报告专项工作的过程作为监委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过程,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专班成员及职责,制定任务清单和时间表,扎实有序推进报告专项工作。在报告起草、修改过程中,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深入一线开展专题调研,广泛收集相关部门和群众意见。同时,积极与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沟通对接,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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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介绍,沙县区监委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忠实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政治监督、深化下沉监督、细化点题整治、坚持正风反腐,深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让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报告从4个方面梳理了区监委开展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工作的主要做法,总结了4条实践中的认识和体会,以及存在的问题。报告同时指出,区监委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支持和监督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依法开展监督,以高质量的整治成效回应人民期盼,努力为推进沙县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