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明市沙县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3-06-28 09:55 来源:区城发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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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9月21日至10月21日,区委巡察二组对城发集团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1月1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 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集团党委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巡察反馈意见,统一思想认识。此次区委巡察二组反馈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切中要害、符合实际,对提升集团党建工作质量、完善科学运营管理、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具有重要推动作用。集团党委始终严格按照区委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引导集团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主动担当作为。成立由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担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办,负责统筹安排整改事项的日常督查和落实。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8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认真研究整改方案,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的突出问题,部署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党委班子成员主动对标对表,自觉把自己、把职责、把工作摆进去,认真抓好自身和分管领域整改工作。 

  (三)坚持问题导向,压紧压实责任。集团党委紧紧围绕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11项共35个问题,认真研究制定《中共三明市沙县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沙城发委〔2023〕4号),制定了35条措施,逐项逐条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形成可执行、可操作、可检查的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层层传导压力,形成推动整改落实的工作合力。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按时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四)坚持标本兼治,巩固整改成果。在整改推进过程中,集团党委积极对照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坚持举一反三,注重建章立制,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做好巡察整改与抓好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引导集团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进一步找差距、补不足,明确工作方向,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让整改过程转化为提高工作能力、转变工作作风、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奋力推动集团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政治理论学习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常态化学习。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主题,组织开展干部职工集中学习7场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3场次,其中对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国两会精神等进行专题研讨。坚持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巡察整改期间共召开12次党委会;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平台,促进党员干部学习融入日常,参学103人,参学率100%。二是深化党建品牌创建。3月27日印发《中共三明市沙县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融•城星筑梦”党建品牌策划方案》(沙城发委〔2023〕14号),进一步推进党建品牌创建,提升党建工作质量。 

  2.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3月27日组织集团班子成员学习《三明市沙县区国有企业综合改革总体方案》等文件,领会精神实质,严格落实文件精神。二是调整人事。已于2022年6月20日完成金森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任命。三是责令国有林场退回提高的2021年度年终奖。经广泛动员,国有林场全体职工已于3月9日全部退回提高的2021年度年终奖。四是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已对违规研究国有林场提高2021年度年终奖金事项的农林水集团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3.谋划集团发展规划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调研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对国企改革发展的重大部署和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借鉴其他国企经营模式、发展路径,提高集团高质量发展的谋划能力。3月7日至9日,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带队组织班子成员赴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闽西南城市协作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兵器工业北方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等单位考察调研,学习国企先进的管理经验和发展模式。二是理清发展思路。坚持“城市建设综合运营商”的战略定位,立足自身资源禀赋,加强虬欣实业、粮食购销、物资民爆等政策性企业的经营管理,进一步做大甲供采购业务。2月13日召开城发集团班子会,同意物贸集团与中国兵器工业北方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三是专题研究。3月6日,集团党委召开会议,对各集团所属公司进行整合,优化业务板块的问题进行研究。 

  4.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未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薪酬绩效管理领导小组。2月20日,集团党委召开会议,研究成立薪酬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由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担任组长,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推进“定岗位、定职责、定薪酬”工作。二是深入调研。全面摸排掌握各公司岗位情况、职工薪资待遇水平;2月27日—2月28日,通过下发征求意见表收集各所属企业负责人对薪酬改革的意见与建议,共收集16条意见。三是开展专题研究。召开薪酬改革座谈会,讨论《三明市沙县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薪酬改革实施方案》,初定2023年下半年试运行。 

  5.解决人岗匹配方法不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截至2023年3月,集团已招聘正式员工6名,劳务派遣员工12名;新增人力资源部员工1名,投资发展部干部1名;法务部聘请律师顾问5名。3月16日组织拟入职员工进行岗前培训。 

  6.破解发展瓶颈办法不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现有政策性业务经营管理。用足用好政策,提高“政策红利”。二是加强公益性项目建设。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完成建设任务,履行国企担当,当前23个区重点项目有序推进。三是积极拓展经营性业务。智慧停车项目完成合作运营招标,7个公建停车场开始收费,完成第一批路侧停车泊位智能化升级改造;东门历史文化街区提升改造项目完成合作运营招标,已启动招商工作。四是团队整合。对成济公司原有8个团队进行整合。截至2023年3月,成济公司参与市场投标4次。 

  7.理论学习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学习计划。制定下发《2023年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沙城发委〔2023〕13号),严格执行,健全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二是加强党员干部理论学习。采取集中交流学、专题研讨学、“学习强国”平台学等形式,持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三是加强审核把关。规范审核程序,切实履行公文处理各环节职责,坚决把好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格式关,从源头上杜绝差错情况的发生,不断提高文件文稿质量。  

  8.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工作职责。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2022年12月15日向区委提交2022年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的报告。二是专题研究。2022年12月6日,集团党委召开会议,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制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沙城发委〔2022〕41号)、《突发事件和敏感舆情工作预案(试行)》(沙城发委〔2022〕42号)等制度,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落实落细。三是开展专题学习。2023年4月3日,集团党委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论党的思想工作》;2022年12月22日开展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教育培训,并组建公司网评员队伍,增配骨干网评员1名,基础网评员11名。 

  9.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完善制度。2022年12月6日,集团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三明市沙县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沙城发委〔2022〕39号)。建立对外宣传内容审核机制,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加强公司信息发布内容监管和把关,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避免因发布信息内容错误引发网络舆情事件。二是加强督查。做好微信工作群管理,加强日常监控,规范意识形态阵地管理。4月6日,党委办对各党支部开展2023年第一季度党建工作督查,对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宣传内容等方面进行检查。目前,已更换破损宣传展板6片,更新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宣传展板14片。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0.公务接待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1月12日,组织综合管理部门和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中共沙县县委办公室、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沙委办发〔2017〕19号)等相关文件。二是完善接待程序。对照《沙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完善接待函、接待审批单、接待清单、菜单和财务票据,规范开展公务接待,做到一事一结。 

  11.借加班用餐名义吃喝的问题。 

  整改落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教育。1月12日组织综合管理部门和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中共沙县县委办公室、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沙委办发〔2017〕19号)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二是开展廉政警示教育。1月17日,组织召开廉政警示教育大会。三是严格贯彻执行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加班审批流程,加强相关费用的审批控制,提高职工工作积极性。 

  12.违规接受吃请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2月6日在城发集团党委会上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二是加强廉政警示教育。以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观看廉政警示教育影片等形式常态化开展“拒腐防变 每月一课”警示教育。自2023年1月起,共开展警示教育4次,参会180人次。 

  13.食堂工作餐接待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监督。2022年10月12日,综合管理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发集团员工食堂工作餐接待管理的通知》(沙城发综〔2022〕5号),要求集团各部门、各所属企业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杜绝再次发生类似问题。二是明确接待范围。员工食堂工作餐接待对象仅限为业务来往单位的工作人员和办公地点不在沙县城区的子公司员工,且属于因会议、办理业务等原因误餐的情形。每个单位接待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且每日只能接待1次。集团大楼内员工和办公地点在沙县城区的子公司员工不能进行员工食堂工作餐接待,其用餐自行解决。三是明确接待程序。员工食堂工作餐接待须由接待单位填写《员工食堂工作餐接待审批表》,并经业务分管的城发集团副总经理审批后,再报综合管理部安排用餐。四是明确用餐标准。员工食堂工作餐用餐标准为早餐10元/人,午餐、晚餐均为30元/人。五是明确报销手续。综合管理部按月统计用餐情况,制表结算后按财务审批程序报销。六是加强督查工作。集团纪检部门不定期组织抽查员工食堂工作餐接待情况,发现违规接待,将严肃处理。集团纪检分管领导分别于10月17日、12月8日组织抽查食堂工作餐接待情况,均未发现违规接待情况。 

  14.无依据发放平安奖、精神文明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专题研究。2月20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清退平安奖、精神文明奖、提高年终奖、超范围发放安全奖、违规发放福利费、催缴个人应收账款和两个工程项目多支付工程款等问题。二是完成清退平安奖、精神文明奖。截至2023年3月9日,已全部退回2021年平安奖、2022年精神文明奖。三是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谈话提醒。已对2名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2名财务人员和1家公司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对1家公司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15.违规发放职工福利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政策法规和各类规定的宣贯教育。2月10日,城发集团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内容,强化城发集团干部职工政策观念和学习理解。二是清退福利费。已完成清退违规发放的福利费。三是加强审核把关。督促各所属企业严格执行城发集团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把关审批和付款环节。 

  16.违规提高奖金发放标准和范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对1名公司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1名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会议记录人员做好会议记录工作,详细记录会议讨论内容、参会人意见以及会议决议,真实反映决策过程,并将会议相关材料作为附件妥善保存,做到有据可查。截至3月9日,已全部退回2021年多发部分年终奖,2023年1月起,按照区国资办下达的工资总额内统筹规范发放工资奖金和津补贴。 

  17.应收款未收回,资产存在流失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专班。2月20日,集团党委成立个人应收账款工作专班,由分管领导牵头,财务审计部具体负责,进一步梳理核实9家企业涉及的个人应收账款,推进催收工作。二是分类处理。根据应收款项实际情况,对于无法收回的个人应收账款申请销号处理;对于可收回的个人应收账款,积极收集相关资料,通过多种途径继续进行催收。截至2023年3月28日,已收回个人应收账款共计约193万元,尚有512万元应收账款将继续通过多种途径进行催收。 

  18.物资采购不规范,管理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1月12日,集团综合管理部组织各所属企业综合管理部门有关人员学习《办公用品和固定资产采购及使用管理制度(试行)》(沙城发〔2022〕5号),进一步熟悉掌握办公用品和固定资产采购流程。二是要求严格执行制度。各所属企业要严格执行《办公用品和固定资产采购及使用管理制度(试行)》(沙城发〔2022〕5号),三是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已对1名公司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19.账务调整和资金划转未经集体研究和审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原路调回原有会计科目。经财务审计部核实相关调账会计科目,于2月28日原路调回原有会计科目。二是加强学习。2月15日,财务审计部组织集团财务人员学习《三明市沙县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沙城发〔2021〕2号)《三明市沙县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审批管理办法(试行)》(沙城发〔2021〕3号),确保财务支付审批程序规范化。 

  20.大额支出未规范审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业务学习。2月15日,财务审计部组织集团财务人员对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法律知识等方面进行学习,提高业务素质。二是强化日常监督。财务审计分管领导就巡察发现的问题,对全体财务人员开展集体谈话,要求加强公司内部财务管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审批程序。 

  21.报销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补齐报销相关材料。1月30日,已补齐支付皮卡车定金报销附件相关资料。二是督促工程项目对应收款单位及时退回多收款项。2022年10月22日,已全部收回多支付工程款。三是组织学习。2月15日,财务审计部组织财务人员学习报销相关制度。四是加强审核把关。确保相关单据完整有效,先签字后报销,严格按照规定给予报销出账,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2.多头开户的问题。 

  整改情况:3月22日下发《关于多头开户问题督出整改的通知》,要求集团下属企业及时对银行临时账户进行清理,原则上对长期未使用或久悬的账户予以注销。集团财务人员要加强银行账户日常管理,规范银行账户设置,杜绝私设乱设银行账户现象的发生,确保企业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截至3月25日,已销户7个。 

  23.招投标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教育。2月21日,工程技术管理部组织招投标工作相关人员学习工程项目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围绕前期谋划、招标清单、工程变更、结算审核等方面开展专题培训,进一步强化工程管理人员规范意识,着力提升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二是规范程序严管理。2月22日下发《关于规范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通知》(沙城发综〔2023〕4号),要求各所属企业招投标项目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开展工作,及时完善相关过程资料,加强过程监管,保障项目资料的真实完整。 

  24.部分项目邀标未经集体研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1月16日在城发集团班子会上组织学习《三明市沙县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沙城发委〔2021〕9号),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并指定专职记录人员做好会议记录。二是规范项目工程档案管理。于1月11日提供研究金陵南路五岔口周边环境整治工程招标相关会议记录。 

  25.个别工程项目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收回多支付工程款。已全部收回三官堂道路改造工程、李纲西路中段提升改造改造工程多支付工程款。二是完善制度。3月7日下发《关于加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沙城发综〔2023〕5号),对施工现场管理、隐蔽工程签证、工程验收、竣工结算进行详细约束,规范工程管理行为,堵塞漏洞,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强化学习。3月10日工程技术管理部对工程管理人员开展教育培训,要求规范工程验收结算程序,并对施工结算及结算审核严格把关。 

  26.部分工程未落实一编一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2月15日,工程技术管理部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学习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增强业务能力,促进合规管理。二是加强管理。下发《关于落实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控制价“一编一审”制的通知》(沙城发综〔2023〕1号),要求各所属企业对编制预算、造价审核等单位严格把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27.部分工程未预留质量保证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2月15日,工程技术管理部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学习《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二是落实工程质量责任。下发《关于规范工程预留质保金管理的通知》(沙城发综〔2023〕2号),要求各所属企业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在承包合同中约定质量保证金,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做到程序符合规定,手续完备。 

  28.竣工验收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教育。2月15日,工程技术管理部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二是规范工程竣工验收。下发《关于规范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沙城发综〔2023〕3号),要求各所属企业按规定开展竣工验收,完善工程建设档案管理,确保资料准确、手续齐全完整。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29.党委抓党建工作意识还不够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坚持把党建工作摆在推进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培养管理、业务工作的核心位置来抓,提高“以党建带队伍、以党建促业务”的思想认识,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实现“思想上统一、目标上一致”的工作目标,达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的目的。二是抓实抓细党建工作。1月10日召开党委会,研究部署党委2023年度工作计划、党建品牌创建等工作。 

  30.党委议事规则未规范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完善制度。3月27日制定下发《中共三明市沙县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沙城发委〔2023〕15号)、《中共三明市沙县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前置研究和决定事项清单(试行)》(沙城发委〔2023〕16号),严格区分党委会和班子会的议事范围及职责、职权,规范议事程序。二是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党委议事决策制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凡涉及党建、宣传、投融资计划和大额资金使用、人事等重大问题、重点工作,均提交党委会研究决定,并落实党委书记末位表态制。指定1名干部专门负责党委会议全过程,做到提前准备、充分讨论、集体决策、分工落实,环环相扣,科学规范。今年以来,已召开党委会12次。 

  31.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2月6日在城发集团党委会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文件。二是加强组织领导。1月17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研究、安排部署党建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根据岗位特点梳理廉政风险点,党委书记对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各党支部书记和重点岗位负责人廉政谈话全覆盖,要求其他班子领导对分管部门、三级子公司负责人,三级子公司负责人对项目负责人等其他重点岗位人员开展廉政谈话全覆盖,切实加强压力传导,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今年以来,三级子公司负责人对项目负责人等其他重点岗位人员已开展廉政谈话20次。 

  32.监督体系未建立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规章制度、法规条例的学习。2月13日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及城发集团公司章程等,落实用制度管人管事,推动城发集团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强化监督。落实党务、企务公开,并在城发大楼一楼电梯口处设置意见箱,主动接受干部职工监督。三是加强纪检监察机构建设。设立监察室,与党委办合署办公,配备1名专职纪检工作人员,开展常态化监督。分管纪检工作的班子成员逐步聚焦主责主业,强化履行纪检监察职责。 

  33.党建工作指导督导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常态督查机制。落实季度支部书记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各党支部的指导;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2月13日下发《关于规范落实“党日活动日”制度的通知》(沙城发委〔2023〕8号),规范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并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归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从严从实抓好党建工作。2月14日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2023年第一季度支部书记联席会,各党支部已完成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二是加强监督。4月6日集团党委办联合集团纪检部门深入4个党支部开展2023年第一季度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查,对督促发现8个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要求各党支部按期整改到位,同时做好督查整改意见反馈工作,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细。 

  34.支部未及时换届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教育。2月14日集团党委组织党委委员、支部书记、党务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深入学习领会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程序步骤和工作要求,教育引导党员严格执行党章等党内法规,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落实领导责任。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履行好组织领导、审核把关、督促指导职能。2022年9月15日,粮食购销公司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研究部署支部换届选举各项工作,并于2022年9月22日补交延期换届请示材料及换届选举材料。三是全面落实党支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1月31日—2月2日,集团党委对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将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任职情况、上次换届时间、计划换届时间等内容汇总形成工作台账,集团党委根据台账所列时间节点,提前6个月向任期将满的基层党支部下发换届提醒函或以电话通知的形式,提醒做好换届准备,从源头杜绝了不如期换届、换届不及时的问题。 

  35.党建工作力量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务工作机构建设,选优配强党委办党务干部。设立党委办公室,与综合管理部合署办公,配备党务干部1名,党务工作者3名,切实提升党组织战斗力。二是制定党建文件。1月10日下发《2022年度党建工作总结及2023年党建工作意见》(沙城发委〔2023〕1号),将全年党建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形成党委统筹推进、基层党组织具体抓落实的党建工作合力。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城发集团1名班子成员兼任沙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的问题 

  未完成原因:鉴于沙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多、资金集中,作为区城市建设项目的建设、投资、融资主体,对内管理和对外协调工作量大,因此项目工作开展需一名副科级干部统筹协调。 

  下一步措施:完成沙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人事调整。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29日。 

  (二)关于部分公司个人应收账款未收回的问题 

  未完成原因:因欠款人死亡、失联、超过诉讼时效、历史凭证不全无法追缴、在诉讼途中等原因,截至目前,尚有7家公司未收回应收账款,共计约512万元。 

  下一步措施:我集团将指派专人以电话通知、上门催缴、司法诉讼等形式进行催收,对确实无法收回的个人应收账款申请销号处理。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29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5501310;通信地址:沙县区虬江水东路32号;电子邮箱sxcfjtzhb@163.com。 

 

 

  中共三明市沙县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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