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园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3-06-27 10:41 来源:沙县金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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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9月21日至10月21日,区委巡察三组对我委开展巡察,并于2023年1月10日提出巡察整改反馈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强化政治责任。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担当和责任意识,不折不扣抓好整改。准确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强化党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意识形态建设,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加强组织领导。2023年1月10日,区委巡察三组巡察反馈会召开后,我委立即组织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贯彻巡察反馈会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严蔚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形成工作专班。2月14日,园发集团党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成员紧扣专题民主生活会主题,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问题,深入剖析根源,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严肃认真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方向。 

  (三)抓实整改落实。研究制定了《三明市沙县区园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关于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期限,细化出了118条整改措施。集中整改三个月里,先后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9次,通过定期会议讨论、检查整改进展情况,督促整改落实;同时,针对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定期召开会议进行“会诊”“开方”,加快推进整改进度;对整改的进度、质量、效果情况全程跟踪督查提醒,坚持严字当头,推动每个问题、每项整改任务有落实、有进展、有成效。 

  (四)提升整改成效。以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为契机,把落实巡察整改与推进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工作要求和市委、区委“抓重大项目,促高质量发展”活动相结合,加快推进集团主营业务做大做强,推进集团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 

  (1)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扎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2年10月区委巡察集团党委结束至2023年6月10日组织党委中心组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两次、《闽山闽水物华新--习近平福建足迹》两次,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1次,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党课3次,组织交流研讨4次。二是组织党委中心组学习11次,支部三会一课学习13次,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27次。三是2022年10月13日组织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就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建设重要讲话精神。2023年4月10日中心组开展国企专题学习,学习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总结会会议精神,国资系统党风廉政、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 

  (2)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要求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集团非主营业务和低效无效资产实行分类处置,合理利用股权转让、盘活经营等多种形式系统筹划、稳妥推进企业清退。二是根据三明市沙县区城市建设管理攻坚组〔2022〕7号专题会议纪要文件精神,集团已与区泰和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祥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沟通,配合领秀华城风险楼盘房产销售款优先用于支付该楼盘后续扫尾工程费用。三是已成立集团风险楼盘处置小组,由专班专人负责公园道、江山御苑等风险楼盘处置工作。 

  2.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存在短板。 

  (3)理论学习针对性实效性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干部理论学习,提升应知应会知晓率,坚持落实每周一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制度,重点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上级重要会议精神、警示教育等内容共计11次。二是已于2022年11月7日搭建“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组织架构,制定学习计划,每月通报学习情况。三是严格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领导班子均按要求参加学习,2023年以来至6月10日组织党委中心组学习8次,其中交流研讨1次。 

  (4)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仍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建网评员队伍,及时开展网评工作及属地网络舆情监测。二是集团综合管理部已于3月3日下午对《三明市沙县区园区建发集团关于印发信息宣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进行专题学习,确保按流程进行审批后予以发布信息。已对集团信息发布台账及审核表进行认真核对登记。三是已对集团LED显示屏等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及时进行更新,并严格落实公共宣传领域宣传内容“三审制”。四是针对信息发布“三审制”落实不到位问题,已对责任人1名进行提醒谈话。 

  3.统筹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不够有力。 

  (5)现有资产底数不清。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资产管理工作,加快梳理园区各类资产,已建立资产台账,并针对资料不齐的情况,及时对接发函相应部门和单位补充完善相应资料,现已完成资产电子档案整理工作,补齐资产相应材料。二是2022年11月已完成集辰农林产权证变更过户手续,落实办理相关资产过户手续,并根据集团资产租赁管理办法已开展租赁工作。三是已委托马铺化工集中区基础设施(应急池及停车场)建设项目的结算审核单位对该项目进行结算审核。审核终稿已于2023年1月15日完成。四是针对资产底数不清问题已由集团党委书记对土地开发事业部、资产物业事业部组织进行集体谈话。 

  (6)政企分开不够彻底。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明确管委会、沙县区政府以及园发集团权责清单。二是根据有关工作安排,对借用至管委会的企业编制人员,结合高新区提升整合契机及业务开展需要进行调整。 

  (7)制定制度不健全不及时。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截至目前,集团已新建考勤管理、财务审批、资产租赁、公务用车等各项制度30余项。二是已完成集团薪酬和绩效考核制度初稿。三是已对百沙制衣公司厂房进行出租租金评估及发布厂房招租公告,并已与中标单位签订租用合同,补缴租金。 

  (8)企业层级设置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于2023年3月27日将原沙县小吃食品产业园运营管理公司下设的2家子公司提升为集团三级公司。二是已对小吃运营公司下属2家公司经营情况进行评估考核提出初步意见纳入集团扁平化管理。 

  (9)对子公司监管不够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于2023年4月3日组织小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公司人员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及《福建省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文件,严格按照规章制度的要求做好工程项目的采购与招投标。二是已将沙县小吃食品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下设的2家四级公司提级为三级子公司,纳入集团扁平化管理。三是2021年5月至2022年8月小吃运营公司代收代缴小吃产业园内14家企业的水电费24.69万元已于2023年1月17日前全部收回。同时,建立小吃产业园水电费收缴流程。四是针对小吃产业园水电费拖欠及未按规定进行采购的问题,已对水电费经办人1人进行批评教育;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已于2023年3月28日由区纪委监委驻发改纪检组对水电费及采购厨房设备直接指定问题负责人1名进行批评教育。 

  4.集团履行主责主业成效不明显。 

  (10)集团经营效益不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集团正在陆续承接全区12个乡(镇、街道)垃圾清运工作和建筑垃圾收运处置业务,预计可实现收入2000万元。积极开展贸易业务,2023年至今年6月10日已签定贸易销售合同金额1036万元;同时新成立博凡贸易公司开展金属材料、电子材料等产品销售贸易业务。二是加强参股企业委派人员力量,重新委派干部职工到参股企业任董事、监事,参与公司经营决策,其中中机焊业科技公司、中节能海西(三明)绿建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和监事均已发函重新委派人员。 

  (11)拓展贸易工作未取得成效。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启动贸易业务。博约贸易公司已启动贸易业务的开展,截止2023年6月10日已开展物资集中采购业务,预计可实现利润约210万元以上。二是优化采购程序。制定博约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工作的实施方案和相关操作流程。对博约公司开展采购业务程序进行规范化、流程化。 

  (12)闲置资产盘活进度缓慢。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截至目前共完成海西分院、电商产业园、公园道、侨丹实业、三联化工、明华物资、集成农林、鑫海机械等资产产权证的手续办理;并逐步理顺东区污水处理厂、盛隆汽车、旭达工贸等资产的产权登记事宜。华能液压资产已与市法院、区法院、不动产登记中心沟通协调,计划6月份可完成产权办理工作。二是华能液压资产已与中标企业签订出租合同,目前正常租赁中。三是集团已完成老潘头系列企业资产接管、原租户续租、物业管理等工作,针对其余闲置资产陆续做好相关资产解押及制定相关资产、股权、久悬户解压方案。四是已由区里成立老潘头系列企业工作专班,制定老潘头系列企业资产重组及处置方案,已完成金立酒店及金立轻工共5处资产的过户手续。目前老潘头系列7家企业已完成股权变更手续。五是针对资产被长期占用问题,集团党委对责任人1人进行提醒谈话。 

  (13)工程项目进展滞后。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移民创业园二期厂房项目主体工程已于2023年2月底完成初验,目前正在进行室外工程施工。二是实行项目责任制,每个项目均由专人负责制,确保全流程跟踪。三是已理顺内部交接流程,制定内部交接单,对项目完成后由工程建立部门及时移交资产管理部门或运营部门进行管理。 

  (14)化解高额负债办法不多。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截止2023年6月10日已完成存量债务化解9.64亿元。二是积极协调对接银行降低融资成本。三是2023年计划融资9.1亿元。四是拓展集团环卫、贸易、施工等板块业务,提高集团营收水平。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 

  (15)接待审批单不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于2023年2月6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福建省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三明市贯彻落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以及《沙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二是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公务接待。实行“先审批、后接待”,把好接待审批关口。三是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已于2023年3月28日由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发改纪检组对责任人1名进行谈话提醒。 

  (16)超陪餐人数接待。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于2023年2月6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福建省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三明市贯彻落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以及《沙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公务接待。二是规范公务接待审批流程,加强审批单据和报销单据审核工作,做到单据一致。三是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已于2023年3月28日由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发改纪检组对责任人1名进行批评教育。 

  (17)违规报销客商住宿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于2023年2月6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福建省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三明市贯彻落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以及《沙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公务接待。严格审批流程,把好接待审批关口和费用报支审核关口。二是住宿费640元已由经办人退回。三是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已于2023年3月28日由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发改纪检组对责任人1名进行批评教育。 

  (18)公车监管存在漏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于2023年3月3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三明市园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车辆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规定,费用报销时需提供送修人签字确认单和发票,根据报销制度进行报销。二是严格执行集团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车辆的使用及维修需按流程批准后方可用车及维修,并对巡察后车辆维修情况开展自查,未发现问题。三是针对公车维修及使用问题,已于2023年3月28日由集团党委对3名相关经办人进行提醒谈话。 

  2.工程项目管理存在风险漏洞。 

  (19)招标未做到应邀尽邀。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重点环节工作流程,组织土地开发事业部、施工事业部全体人员对工程项目进行自查自纠,杜绝类似情况发生。二是已于2023年3月13日组织集团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已于2023年3月7日组织集团土地开发事业部、施工事业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有关招投标规定开展招标工作。三是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已于2023年3月28日由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发改纪检组对责任人1名进行谈话提醒。 

  (20)工程材料编制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对金沙路支路道路工程D线(华都置业北侧道路)的相关材料进行完善。二是已于2023年3月7日组织土地开发事业部、施工事业部学习《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三是已制定工程材料审核流程单,严格按流程进行审核,确保资料齐全。四是已于2023年3月29日由集团党委对金沙路支路道路工程D线(华都置业北侧道路)项目经办人1名进行批评教育。 

  (21)项目监管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2年9月9日召开工程领域专题会议,对相关问题进行分析总结,杜绝再发生类似事件。二是对多支付工程款50.88万元,施工单位已退回核减的金额56.20万元。三是对相关审核单位及监理单位处罚违约金1万元,监理单位违约金1万元和审核单位违约金1万元已到账。四是完善相关工程款审核支付流程,并制定工程款审核单,严格按流程进行审核。五是针对因审减后客观原因造成的多支付工程款问题已于2023年2月15日由集团党委对责任人1名进行提醒谈话。 

  (22)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于2023年 1 月 13 日组织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结算审核单位对发现在问题进行重新审核,并分别做出说明,施工单位退回的多支付工程款1.66万元已到账。二是修订完成结算审核流程,提高工程审核的规范化、制度化。三是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已于2023年3月28日由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发改纪检组对责任人1名进行谈话提醒。 

  3.执行财经制度不够严格。 

  (23)资金监管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制定工程款审核流程,确保责任到人,做到项目款应收尽收。经自查2023年度审核完成项目7个,均无发生此类情况。二是已于2023年3月29日由集团党委书记对土地开发事业部、施工事业部全体人员进行集体谈话。 

  (24)随意修改单据。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于2023年3月13日组织集团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关于进一步明确集团各类付款审批单流程的通知》等相关文件,严格付款流程,规范审核,做到严格按制度办事。二是已在工程进度支付审批表涂改处加盖土地开发事业部部门审核章,并对现有的单据进行全面复查,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错误。三是已于2023年3月29日由集团党委书记对财务部进行集体谈话。 

  (25)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将该设备作为金华北路支路路灯变使用。二是完善内部交接手续,加强工程闲置固定资产的管理,及时移交资产管理部门对工程闲置资产进行利用或处置。三是已于2023年3月29日由集团党委对责任人1名进行批评教育。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26)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园发集团党委2021年10月成立以来,班子人员长期配备不齐,党委未及时研究部署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等工作,直至2022年9月才制定下发有关文件,工作安排滞后。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与上级党委沟通,配齐配强集团党委班子,目前已有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1名,党委委员2名。二是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围绕集团中心工作,履行“一岗双责”,及时召开会议部署有关党建工作,截止2023年6月10日已召开党委会,研究部署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三重一大”等工作18次,并下发相关文件5份。同时,于2023年3月3日、3月27日分别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专题会议通报和部署工作。 

  (27)议事制度执行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集团党委中心组已于2023年3月20日对《中共三明市沙县区园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党委会议事项规则(试行)等三项会议制度的通知》等文件进行学习。二是进一步规范集团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提高决策流程规范化。截至6月10日,共召开党委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18次,邀请派驻纪检组列席监督,党委班子逐一表态,党委书记末位表态。 

  (28)“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3年2月24日,组织召开支委会专题学习“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开展支部“三会一课”。二是4月组织支部支委对一季度三会一课手册进行自查自纠,发现1项问题,并及时整改,确保三会一课记录填写规范。三是因原记录人员已离职,加强现记录人员的培训,强化业务能力。 

  2.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扎实。 

  (29)党风廉政建设压力传导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于2023年3月3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通报和部署工作。二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由党委书记严蔚对班子2022年度廉政谈话记录进行检查,并提出廉政谈话要求,强调明确廉政谈话的对象和落实要求谈、针对问题谈的谈话情形。做到谈话对象全覆盖、谈话要有针对性、内容详实。 

  (30)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员工考勤管理办法(试行)》《效能建设八项制度(试行)》等文件,以制度对干部职工进行监督管理。二是加强干部职工学习教育,坚持每周一集体学习,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截止2023年6月10日共开展专题警示教育8次,参加500余人次。三是在外缴交社保人员已于2023年2月3日将社保关系转回集团。四是已组织集团干部职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进一步深化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文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及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并组织观看《平安行·2022》20221209全国交通安全日纪录片,提升干部职工遵纪守法意识。五是已于2023年3月28日由集团党委对存在违法行为员工2名进行批评教育,并扣发绩效奖金。 

  (31)开展警示教育形式单一。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上级要求和集团工作需要,多形式开展警示教育,2023年3月6日邀请区纪委领导到集团开展《树牢规矩意识 不触“纪律红线”》主题讲座 ,2023年4月3日组织观看收听收看警示教育片《没把住自己的“一把手”》警示教育片,5月29日,高新区纪工委书记作“如何预防职务犯罪问题”专题讲座。二是已建立集团工作督查制度,对集团会议议定事项以及文件批示情况进行定期督查。 

  (32)监督责任落实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3年2月6日,组织党委中心组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学习。二是主动向沙县区委、纪委监委汇报请示,加强与沙县区纪委监委驻区发改局纪检监察组的联系配合。三是2023年以来至6月10日,集团已召开经营班子会10次,均主动邀请纪检组列席会议。四是2023年1月13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强化廉政教育,弘扬廉洁作风。 

  3.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33)引进人才、留住人才办法不多。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借用至管委会的企业编制人员,结合高新区提升整合契机及业务开展需要,调整至新成立的三明高新区投发集团工作。二是根据区国资办《三明市沙县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县区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已完成集团薪酬和绩效考核制度初稿。三是严格按照集团制定的《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办法》文件精神,坚持在一线中选拔任用一批干部。区管干部转正考核2名,已向区委推荐优秀区管干部1名,优秀普通干部1名。四是建立干部激励机制,畅通员工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流动通道,2023年受妇联表彰普通女员工1名,集团考核2022年度优秀员工17名,申报专业技术职称2名,同时调整不适应工作岗位人员1名。 

  (34)专业技术人员紧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集团已于2023年新招聘入职财务、工程等岗位工作人员共11人。二是结合集团业务开展需要,已组织各部门人员开展公文写作专题培训;由分管工程、财务的分管领导组织学习业务知识。三是加强财务人员队伍建设。加强财务人员财政政策法规、会计制度等业务教育培训,不断提升财务人员素质。2023年共7名财务人员参加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制度的学习。 

  (35)落实审计整改工作不够彻底。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集团下属金沙园建设发展有限公 

  司以金森公司作为原告已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已申请执行。二是根据金沙园建发公司、金森小贷公司、卓信建筑公司于2013年签订的两份委托借款合同,发函协调金森小贷公司进行借款挂账。三是集团下属金沙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和金森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金森公司无偿转让卓信建筑公司350万债权给金沙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区委巡察三组巡察期间,共向区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1件,截至2023年6月10日,正在办理1件。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15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涉及科级干部2人。 

  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下阶段,我司将进一步把持续推进整改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推进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工作要求和市委、区委“抓重大项目,促高质量发展”活动相结合起来,与深化国企改革结合起来,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坚决抓好问题整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5833063;通信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沙县金沙园金明西路89号沙县区园发集团五楼办公室;电子邮箱:yqjfjt5833063@163.com。 

 

 

  中共三明市沙县区园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3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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