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10117-3000-2023-00051 文号 202333
发布机构 沙县区林业局 生成日期 2023-09-04
标题 中共沙县区林业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内容概述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10117-3000-2023-00051
文号 202333
发布机构 沙县区林业局
生成日期 2023-09-04
标题 中共沙县区林业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内容概述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有效性 有效

中共沙县区林业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9-04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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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117日至122日,一届区委第三轮巡察三组对林业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11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㈠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切实增强落实整改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林业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将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和检验两个责任的具体行动。先后召开学习会、动员部署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原原本本学习反馈意见,逐字逐句领会巡察建议意见。局党组以旗帜鲜明讲政治的态度和高度的政治自觉,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落实新时代林业工作新发展、推动解决突出难题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坚决把责任扛起来、标准高起来、纪律严起来,坚持全面整改与系统建设相结合,注重标本兼治与推动发展相统一,在制度、机制、问责等方面下功夫、补短板、强弱项,确保反馈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

  强化领导、压实责任,切实推动巡察整改任务落地落实。林业局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迅速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指导、督促巡察整改工作。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7次召开局党组会和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面动员部署,专题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并严格按照巡察整改四个亲自要求,时时盯紧整改进展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整改工作,对重点难点问题、重要措施落实情况亲自督促协调解决,特别是对整改进度未达预期、整改工作存在困难的问题亲自调度亲自推进,领导全局全面高质量完成集中整改阶段的整改任务,推动整改全面落实;其他局党组成员坚决落实巡察整改一岗双责,从各自分管领域,共同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㈢正视问题、动真碰硬,切实推动巡察反馈问题真改实改。一是细化整改任务。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制定完善整改工作方案,提出69条具体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确保任务到人到岗。二是实行台账管理。按照整改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思路,建立整改工作清单和整改台账,实行挂图作战、逐项销号,确保逐项逐条整改到位。对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中直接点到的具体人和事,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依纪迅速作出问责和处理。三是紧盯时间节点。按照整改时间节点,对具备整改条件、当即就能解决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迅速整改到位;对需较长时间深入整改事项,在集中整改期间取得阶段性成效,之后转入长效整改,举一反三。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㈠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在学思践悟细照笃行上还有差距的问题。

1)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不够均衡。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梳理全区范围内符合四共一体联营条件的山场,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各村集体与国有林场开展多种形式联营合作,2022年全年新增2.1055万亩,完成任务数105%二是及时跟进乡(镇、街道)推进四共一体联营、林票发行进度,对未完成四共一体联营任务的虬江街道以及未完成林票发行任务的高砂镇、湖源乡等3个乡(镇、街道),在2022年度林长制工作考评中予以相应扣分。

2)推动上级政策资金落地仍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对接区财政局落实上级政策资金,截至2023330日,增加支付上级政策资金894.17万元,未支付仅余164.27万元,占比为3.43%,支付不足原因是区财政下达的资金额度不足。积极对接夏茂镇,落实2021年省级林下经济专项资金项目种植牛奶根2片、兰花1片,并于20221223日完成资金拨付,拨付率100%

3推动金融惠农后劲不足方面。

整改情况:协同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根据沙县区改革实际情况,制定并执行《金融助力林改再出发若干措施》(沙振兴集〔20225号),20232月完成林权抵押贷款任务。

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

4)责任制落实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时调整印发《中共三明市沙县区林业局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引导和管理。完成《中共三明市沙县区林业局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并上报区意识形态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是规范民主生活会材料。2022年度《林业局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对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查摆、深刻剖析,并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会后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5)主动向区委报告的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意识形态管理工作相关内容的学习。2023131日林业局召开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党组成员认真学习了新华网《中央宣传部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答记者问》等相关内容,及时传达学习党的重要理论和上级重要文件精神,今年以来,已组织中心组学习6次、干部集中学习20次。二是林业局党组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每年主动向区委报告本单位宣传思想工作情况。

6)信息审核发布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沙县区林业局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的管理,明确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内容按制度规定、程序签字审核后方可发布。二是健全完善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对外发布的信息严格按照股室负责人初核-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把关(重要信息)的步骤规范审核流程。

3.职能职责履行还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7)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滞后。

整改情况:组织开展攻坚行动。202332日林业局党组召开会议研究,决定专题向区政府汇报,筹集资金、开展攻坚行动;39日区人民政府陈区长批示要求财政局给予资金保障;310日三明市沙县区林长办印发了《三明市沙县区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攻坚行动方案》。二是区政府召开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专题会议,将枯死木清理和疫木除治工作纳入2023年林长制工作考评考核体系,要求各乡镇(街道)落实疫木除治和管理责任推进松材线虫病防治攻坚工作、开展新一轮疫木除治绩效承包工作。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开展了疫木除害清理回头看工作,按每株300元标准筹措资金推进松枯死木清理工作,落实并做好质量跟踪指导、检查,及时组织整改。巡察整改以来,共组织2支队伍开展疫木清理检查28次、下发工作整改通知单14份,清理疫木14145根。

8)落实林长制工作要求还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将原设于各林业站的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有关职能、指挥部值班电话移交至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指定单位,于20221110日前完成转隶移交工作。二是配齐配强林长办专职人员。区林业局于20223月成立林长制指挥中心,将林政、资源、执法、防火以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等职能股室整合到林长制指挥中心集中办公;20232月调整2名工作人员为林长办专职人员,具体落实负责林长制日常工作。

9)补种复绿工作未落实。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自查工作。经查,20205月以来,林学会累计收取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人缴纳的生态恢复补植、抚育费27.3万余元,其中:202012月七峰叠翠绿化质量提升改造提升使用7万元、20226月市委党校绿化苗种植使用19.968万元,剩余0.332万元已于20233月在南阳乡木科村代履行补植复绿3.3亩杉木林地。二是林业局分管领导于2023224日对负责林学会具体工作的负责人予以提醒谈话,要求今后要严格落实《关于在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案件中开展补种复绿恢复生态工作的实施意见》(沙检〔20152号)有关规定,严格在指定地点和指定时间内开展补植复绿工作。

㈡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4.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彻底的问题

10)超额支出茶叶费。

整改情况:一是20232242名分管领导对除虬江林业站外的10位原任林业工作站站长予以集体批评教育、对新任3位站长予以提醒谈话,要求认真重视超额支出茶叶费问题、举一反三查摆在公车使用、公务接待、差旅费报支、办公用品购置、通讯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整改,并要加强规章制度学习、严格按有关制度规定管人管事,带头廉洁自律。二是2023117日调整出台《沙县区林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林业站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沙林〔20237号),规定公务用茶由区林业局办公室统一购买,各林业站公务用茶到局办公室领取,杜绝各单位超额支出茶叶的问题;同日,分管领导组织召开林业站站长和报账员会议,集中学习有关财务规范文件,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

11)违规套取公务接待费。

整改情况:一是20231月至2月中旬组织机关纪委、计划财务股相关同志深入10个林业工作站开展专项检查,经查,2022年度有4个林业工作站存在在食堂通过人为调高公务接待菜单价格的方式套取接待费用于抵扣干部职工伙食费的问题。二是退缴套取费用,4个林业工作站分别于2023221日和22日将套取费用退缴到林业局账户。三是2023224日各分管领导分别对涉及套取费用的4位站长进行了批评教育。

12)违规报支下乡伙食补贴。

整改情况:一是生态国有林场组织财务人员对本单位近5年来报支下乡伙食补贴情况进行再审查排查,追缴收回违规报支的下乡伙食补贴660元,已于2023116日完成并存入生态国有林场账户。二是2023318日分管领导对生态国有林场主持日常工作的副场长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查摆本单位是否还存在类似问题,并立行立改,严格规范执行相关规定;2023315日局纪委分管领导对3位违规报支下乡伙食补贴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

5.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13)经费收缴未落实。

整改情况经查,原林业调查设计中心在没有违反标准或扩大范围发放各类津补贴和奖金的情形下,因人员工资奖金大幅提高、经费补助标准偏低等造成经费超支,截至20211231日应缴未缴共计367.74万元。对此笔未结算款项,为保障该单位运转正常,经林业局党组2023223日会议研究,同意从2022年开始每年进行一次经费结算工作,并于20231230日前完成历年所欠经费的收缴工作;2023223日分管领导对局计划财务股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14)租金收取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自查工作。117日林业局分管领导组织召开办公室和财务人员工作会议,要求针对该类房租未及时收取现象举一反三,对房租收取情况展开自查。二是区生态国有林场于2023117日将其对外出租的办公楼店面租金2.43万元收回并上缴财政。三是夏茂林业工作站于2023117日收回房租5400元存入夏茂林业站账户;林业局党组2023223日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免予除困难户俞某2400元房屋租金;另一租户苏某1000元租金由夏茂林业站继续落实追缴责任,要求于2023年年底前追回。四是223日林业局分管领导分别对原林业局办公室负责人和夏茂林业工作站站长予以提醒谈话。

15)租金收入未按规定上缴财政统筹。

整改情况:一是区生态国有林场加强对单位经费形式转变后有关财政资金管理规定的学习,进一步落实单位经费收支管理规定。二是生态国有林场于2023117日将其所属对外出租店面、商品房历年租金收入7.6668万元上缴财政。三是局分管领导于2023318日对该场主持日常工作的副场长予以提醒谈话。

16)罚没物品存在失管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成罚没物品仓库的硬件改造和管理工作:撤换了最外围仓库大门、对仓库未完全封闭及漏水的部分加固完全封闭和屋面漏水修缮,增设了6套消防灭火器、安装了一套防盗报警装置。二是按照原登记造册数据完成仓库存放物的盘点和分类摆放工作。三是建立了仓库管理制度,局分管领导于2023327日对仓管人员予以提醒谈话,要求管理人员需每日到现场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每季度组织相关人员开仓检查,以确保罚没物品的保管安全。

6.资金管用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17)通过协会组织账户管理使用国有资产。

整改情况林业局按照《执行关于在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案件中开展补种复绿恢复生态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于2023117日将收取补植复绿费的账号由林学会账户变更为林业局账户,由林业局根据新《森林法》规定行使补种复绿代履行职责、管理使用该部分资金。

18)专项资金补助标准不透明。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问题排查。经查,在2021年度省级林下经济专项资金林下种植牛奶根项目资金补助工作中,林业局林改办工作人员通过淘宝、育苗户询价了解牛奶根每株售价为2元,在没有呈交局领导班子会议议定的情形下以询价后的每株2元确定为林下种植牛奶根苗木款的补助标准,之后按照项目建设方案对相关建设项目进行验收后,根据20211221日林业局会议纪要,于20227月分时别给予高砂两个家庭林场补助苗木款28万元和5万元。二是修订完善林下经济专项资金管理细则,2023331日,区财政局、区林业局共同制发《三明市沙县区省级林下经济发展补助专项资金使用细则》(沙林〔202326号),进一步明确了项目实施要求、细化补助资金用途等、确定补助标准等。三是2023313日林业局分管领导对林改办主任进行了批评教育。

7.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9)维修审批程序倒置。

20)公车维修费未按约定折扣结算。

整改情况:一是查清郑湖林业站公车维修审批程序倒置问题。经查郑湖林业站名下皮卡车于2017628日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保险公司定损后直接交至维修厂进行维修,因人事变动,后面调整来的单位报帐员在未了解清楚事由下于20187月补填了这一维修审批单。二是追回多支付的维修款7671.6元,该款于2023117日收回。三是对车辆管理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局分管领导于2023318日对时任林业局办公室负责人予以批评教育、对现负责公车使用管理工作的局办公室副主任予以工作提醒谈话,要求严格落实公车管理相关制度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四是林业局办公室于2023129日召集局属所有驾驶员和单位负责人再次学习《沙县林业局关于印发沙县林业局公务车辆使用和管理制度的通知》,强调了公务车辆使用、维修审批严格的相关制度和纪律要求;要求各林业站及办公室车辆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公务车辆两定一统规定,对汽车维修单位提供的公车维修材料费、维修工时费认真审核,规范操作程序。

8.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21)未按约定收取违约金。

22)工程造价审核把关不严。

23)工程档案材料制作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查清未按约定收取违约金问题。经查,高砂林业站修缮工程因施工方原因逾期148天,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时应扣减违约金7.4万元(该项目中标合同未设定违约金上限);因施工方要求按照招标文件中通用条款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第7•5•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不超过工程总价5%”的规定予以酌情收取违约金,后林业局零星修缮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商议收取违约金3万元。二是组织局办公室对历年来林业修缮工程的预算单位与造价审核单位是否同一问题进行再排查。经查,除2017年青州、高砂、高桥林业站修缮项目不符合一编一审原则外,其他工程未发生此类现象。三是督促通知监理方、施工方按照规定对2017年青州修缮工程项目档案材料进行整改制作,现已完成。四林业局分管领导于2023224日对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工程项目建设工作的副主任给予批评教育,要求吸取本次问题教训,举一反三,在今后工作中依法依规办事。

9.执行财经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24)经费支出未附原始凭证。

整改情况:一是生态国有林场根据相关原始资料重新补做了下乡审批及报销单390元(原单位经办会计202343日已由城发公司给予批评教育)。二是针对离休干部医药费代收代付报销凭证问题,要求今后局计财股经办人员要到财政局复印相关凭证后再付款,避免再发生类似项目支出不明确的现象。

25)违规改变专项资金性质。

整改情况经查,2018年至2019年会计制度改革期间,因财务系统科目变更,全市统一用2019年新旧科目衔接表入账。因历年结余资金有些未列明用途一时间无法支付,林业局计财部门在未报经局党组会议研究的情况下,将上述累计结余资金712.27万元转入其他应付款。该款现已全部用于历年古树名木复壮、森林火灾扑救、林改支出、森林步道项目、林业站标准化建设等项目支出,经2023223日林业局党组会议研究,鉴于历年财政经费拨款不足,同意该款项的上述支出。

26)专项资金拨付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林业局计财股召集有关股室负责人和项目经办人,认真学习本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相关规定和应用流程。二是印发工作通知,要求森防站等业务股室严格财政资金管理规范要求,在向林业局申请拨入专项资金时附上资金使用预算明细清单,资金按项目计划来执行,并按项目进度管控专项资金。

27)未经审批支出经费。

整改情况经查,2017年乡镇林业道路修缮补助共计16万元,付款凭证通知单于20171221日制作,有审核人和主分管领导审批,因资金不足,仅支付13万元,另闽桑生态家庭林场”3万元在2018年1月支付。

针对以上问题,林业局分管领导于2023313日对局计划财务股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10.部分下属单位履职作风不够严实的问题

28)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心调查精度不高、给夏茂镇上碓村集体带来经济损失,造成不良影响。

整改情况:一是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心已于20211月组织召开两场专题对照反思会,对涉事3名设计人员予以谈话提醒,制定出台伐区调查设计质量责任制;3位设计人员2021年度二级绩效考评等次被评为末等。二是巡察整改以来,该单位组织人员认真比对林业局有关部门伐区验收数据、森林流转交易情况,开展举一反三对照自查工作,未发现再有类似问题。

29)林业行政执法大队办理案件时,存在卷宗文书制作不严谨、案件久拖未结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现已对查摆出的文书制作不严谨问题已按卷宗标准整改完毕。二是2020年受理的蔡某某涉嫌毁坏林木和滥伐林木案件启动案件调查处置程序,于2023117日出具了处罚决定书,当事人蔡某某于当日交纳了罚款,处罚决定书中要求补种的93株树木,经郑湖林业站监督确认,当事人已于2023春季完成种植工作。三是林业局分管领导于2023224日对案件经办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对林业执法大队主持工作的副大队长进行提醒谈话。

㈢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1.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30)党组议事决策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巡察整改以来,林业局党委办已按照党组议事制度,严格把握各类会议、议题参加人员及表决人员,进一步规范了会议流程、会议记录。二是局分管领导于2023224日对林业局党委办负责人予以提醒谈话,要求进一步学习落实办公室(党委办)工作机制,规范办公室工作运转。

31)抓决策落实的狠劲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党组成员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计划指标的科学性和严肃性。二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于2023117日制发《沙县区林业局关于下达2023年林业站公务接待费用等定额的通知》(沙林〔20238号),对各林业站超过定额费用的予以核减该单位2023年有关项目定额。

1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32)主动履责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于2023223日召开一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一是深刻剖析了本单位2022年度政治生态问题,分析研判形势、提出加强改进措施;二是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研究解决巡察相关问题的整改事项,并及时做好会议记录。

33)党内谈话制度落实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局党组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不定期对管理范围内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对干部职工岗位风险予以廉政提醒谈话至少1次,对苗头性问题开展针对问题谈,确保党员干部廉洁从政。2023年以来,局党组成员已开展各类谈话56人次。

34)述责述廉报告撰写不规范。

整改情况林业局于2023117日召开领导干部2022年度述责述廉会议,5位局党组成员在学习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准确理解述责述廉的内涵的基础上,不照搬单位工作总结规范撰写个人述责述廉报告并在干部大会进行述读,接受纪检监察组和中层干部的民主评议。

13.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35)机关纪委监督弱化。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机关纪委履职能力建设,组织局机关纪委书记参加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活动,较大提升机关纪委业务水平。二是林业局分管领导于2023224日对机关纪委书记予以提醒谈话。

36)违规违纪问题多发。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关口前移、强化经常性纪律教育,巡察整改以来,林业局党组中心组和每周学习会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区纪委一届三次全会精神(213日)、《关于进一步深化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14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的通报》、《财政领域警示教育案例》等内容,多次在大会上重申加强干部八小时之外管理监督工作。二是加强纪律监督。局党组成员和机关纪委采取三不形式深入基层,通过翻看财务凭证、林业站食堂管理、公车使用情况、谈心谈话等不定期对各单位开展纪律监督措施、传导压力。巡察以来至今未发现干部职工违纪违法行为。

37)八小时以外管理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再学习再教育。林业局于2023220日再次组织学习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负责人切实肩负主体责任,加强与本部门干部职工谈心谈话,进一步了解掌握干部职工八小时外生活学习情况,提高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意识。二是严格追责。2023224日局分管领导分别对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和因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被沙县公安局行政拘留的2位当事人给予批评教育、对因赌博被派出所罚款100元的1名当事人给予诫勉教育。

38)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区纪委监委驻区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指导区林业局巡察整改工作,积极处置巡察问题线索,到会指导林业局述责述廉工作,对股级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及时发现解决干部思想工作上存在的苗头性问题。二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驻地纪检监督工作,积极开展以案促改、以监督促进治理、促进完善制度工作,提高林业治理效能。

14.基层党组织建设较为薄弱的问题

39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林业局机关党委2023315日召开第一季度支部书记联席会,对巡察反馈的基层党组织建设较为薄弱方面的3点问题进行了通报,并开展业务培训,指导各支部党务干部三会一课记录本的规范填写。

40)党费核定不规范。

整改情况林业局机关党委6个党支部已严格按照党费基数核定要求对2023年各党员党费进行了测算并报区直机关党工委核准。

41)党员档案材料制作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自查完成发展党员的档案材料,并按要求整理装袋。二是林业局机关党委2023315日召开支部书记暨党务干部工作者能力提升专题培训会,就如何规范做好党委(支委)会议记录进行了培训,进一步加强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的提升。

15.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42)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林业局党组于202329日下午召开2022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成员均按要求严格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自我批评刀刃向内、相互批评开门见山,真正达到了敢于斗争,增进团结、改进工作的目的。局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紧扣巡察反馈问题,对照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章党规党纪,全面梳理查摆的问题、深入剖析根源,明确整改重点,强化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清单。

43)组织生活会不严不实,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不规范。

整改情况:林业局联系支部工作的领导到会指导6个党支部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各党支部均能严格落实批评与自我批评要求,到会党员逐一进行个人检视剖析,认真开展了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

44)党小组制度落实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了支部书记联席会,对各支部党务干部进行培训,各支部均按要求落实每月开展活动。二是林业行政执法大队支部已按规定分设2个党小组。

16.部选任和管理不够严实的问题

45)股级干部任命程序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已严格按照《沙县林业局中层干部培养考察、考核任用、教育惩处、监督管理办法》完成20231月的股级干部任命程序。

46)林业行政执法力量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区编委同意区林业执法大队补录一名法学类管理人员。二是在全区组建5个林业执法中队,与林业站合署办公,由林业站站长兼任执法中队长,全面落实三明市基层执法一带三模式,形成执法合力,初步解决执法力量不足问题。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㈠推动上级政策资金落地仍有差距。

未完成整改原因:因区财政下达的资金额度不足,仍有2021年林业专项资金164.27万元未落地,占比为3.43%

下一步整改措施:积极对接区财政局,加快落实上级政策资金落地。

完成时限:20231230日前。

㈡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1.经费收缴未落实。

未完成整改原因:因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心现有帐户资金严重不足,收缴其历年欠缴经费,该单位将无法运转。

下一步整改措施:评估中心将对历年所欠缴资金予以进一步测算、加强业务开展增加收入,多方筹措资金,及时上缴历年欠缴经费。

完成时限:20231230日前。

2.租金收取不及时。

未完成整改原因:租户苏某长期在外,对所欠1000元租金不予缴纳。

下一步整改措施:由夏茂林业站继续落实追缴责任。

完成时限:20231230日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5822618;通信地址:三明市沙县区月池路18号;电子邮箱:sxlyj613@163.com

 

中共三明市沙县区林业局党组

2023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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