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明市沙县区商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3-06-20 10:19 来源:沙县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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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11月7日至12月2日,区委巡察一组对区商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1月1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推动巡察整改落实到位 

  ㈠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商务局巡察工作整改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责任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抓好整改落实。 

  ㈡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反馈意见,按照巡察整改处理结果,突出问题导向,深刻分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确定单个问题整改的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完成时限。 

  ㈢坚持全员联动,确保落实到位。动员全局上下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紧密结合实际,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细化整改措施,严把工作实效。通过加强学习教育,健全规章制度、开展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矛盾,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㈠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要部署存在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新时代理论学习不够深入问题,已于2023年1月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进促民营企业发展、大力推动民营经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等内容,已按规范制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完善机关干部学习制度,将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商务工作的相关会议和重要精神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要求与会人员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交流研讨。二是针对部分惠企政策兑现不及时问题,2020年度外贸出口转型升级上级补助金224.47万元于2021年9月拨付,剩余的36.97万元资金因涉及的4家企业存在行政处罚暂未予拨付,根据2022年4月14日召开的“稳外贸资金兑现工作协调会”精神,认定该笔36.97万元资金可以拨付,故我局于2022年5月予以拨付。我局加大惠企政策兑现工作力度,2022年相关省市稳外贸资金已于2023年1月全部兑现完毕。三是针对促消费、扩内需措施落地力度不足问题,进一步梳理促消费专项资金使用方案,优化资金配置,持续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加快促消费专项资金剩余资金使用进度,确保惠民资金真正落到实处。截至目前,巡察指出的促消费专项资金326.04万元已使用,其中118.68万元已支付用于2022年12.8小吃节活动、新媒体推广活动、“福购虬城”系列促消费活动及补助上海名特优商品展参展企业、电商直播大赛尾款,剩余207.36万元已制定使用计划,经局班子会集体研究通过,用于3个项目支出,分别是:1、6.98万元用于支付2023年2月23日—27日在上海举办的名特优商品展活动费用支出;2、3800元用于支付促消费专项资金审计费用;3、200万元用于补助区城发集团承建的城南农贸市场建设项目,待项目建成并提交验收材料后给予资金补助。以上3个项目待审核验收完成后即予以拨付。 

  2.关于招商引资工作成效不够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签约项目转化率不高问题,进一步深化招商运转联动机制、区处级领导挂包联系重点招商项目促落地机制,严格落实“招商地图工作法”,开展“一把手”招商、小分队招商、以商招商、平台招商、乡贤招商,切实招引可持续推进落地的项目,强化对每个招商项目的跟踪掌握,督促全区各有关单位坚持全生命周期服务理念,加强全要素保障、做好全流程服务,切实打通项目服务“最后一公里”,精准助推招商项目早日落地转化,促进补链强链延链、推动产业集群化发展。二是针对招商项目质量不高问题,紧盯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等经济发达地区和国际国内500强企业、央企国企民企省企、独角兽企业、行业头部企业、外资企业,重点围绕高端机械装备、硅及化工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食品、文旅康养“3+1”主导产业,切实掌握行业发展动向、分析研究当前市场需求、明确招商项目的契合点,着力招引成长性较好、科技含量较高、引领产业成链集群发展的龙头项目,现已收集全生命周期重大签约项目12个、总投资121.28亿元,完成项目上报3个、总投资39亿元。三是针对招商顾问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于2月3日举办招商顾问新春座谈会,向招商顾问宣传推介我区相关招商政策、招商方向、招商重点等内容,并通过招商顾问微信群宣传沪明对口合作等政策,截至目前,成功引进以商招商项目20个,总投资38.5亿元,下一步,将聘请沙县区沪明合作招商顾问,发挥上海社会各界人士在我区沪明合作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抢抓沪明对口合作重大机遇。 

  3.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没有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问题,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内容。2022年度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二是针对党组成员没有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问题,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中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三是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完成。严格执行信息网上公开公布签审制,明确局信息发布“三审”责任人,2022年11月以来共发布网上信息20条,均经股室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层层审批后发布。认真落实网评员工作。2023年1月20日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明确网评工作分管领导,并建立由3名工作人员组成的网评员队伍,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安排,2022年11月以来先后转发相关文章17篇。 

  ㈡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4.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公务接待不够规范问题,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组织学习了《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发改委福建省经信委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招商引资接待工作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明确接待原则、接待范围、接待程序和接待标准,完善接待审批单、接待清单和接待菜单等材料,及时收取接待函或电话记录单,进一步加强公务和商务接待管理。对2017年至2021年5月期间6单以名片复印件代替公函接待,已补充接待情况书面证明材料,并对接待事项逐一进行核实,未发现违规吃喝、虚列开支等违规违纪行为,局党组已于3月28日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针对差旅费报销不够规范问题,针对差旅报销审批不规范问题进行自查自纠,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差旅费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部门差旅费制度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加强出差审批,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报销审批流程,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对不合规定、手续不全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对巡察发现的超标准报销问题,已责成当事人全部清退上缴,共清退436元。三是针对公车维修流程不规范问题,修订完善本局公车管理制度,并在全局大会上进行学习贯彻,严格落实公车使用、维修审批程序,规范车辆维修点和维修程序,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 

  5.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票据报销把关不严问题,修订完善财务管理报销审批制度,加强相关制度学习,针对存在的问题,立即完善相关审批手续,补充票据,我局已从财政局复印该离休干部的报销凭证作为该笔支出附件进行归档保存;招商中心报销接待费1210元因该笔资金在2020年12月报销时未支付成功,故财务在2020年12月22号凭证将其挂应付账款科目,并将原始票据附后,现已将该笔接待费报销单据复印补充至缺失单据的2021年1月1号凭证后。二是针对“收支两条线”落实不到位问题,加强资金管理,修订完善“收支两条线”制度并严格落实,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有关规章制度,经自查核实,2017年至2021年局机关及其下属单位利息收入共计4.708992万元,已上缴至区财政国库;2015年以来,执法大队每年收缴沙县绿康食品厂管理费,与需支付给该厂的运行费用相抵扣,未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该做法不规范,但未造成税收减少和国有资产流失等后果,且往年票据无法补开,自巡察发现该问题后,我局立即整改,要求执法大队与沙县绿康食品厂按规定开具管理费往来票据,杜绝再次发生运行费用与管理费直接抵扣行为,2023年收入的管理费与支付的运行费用已按规定开具往来票据;同时,我局举一反三,已与区财政局对接,将已收缴的2015年至2023年沙县绿康食品厂管理费共计35万元以国有资产经营收入上缴国库。三是针对公务结算不规范问题,加强资金管理,修订完善财务管理报销审批制度,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有关规定,今后退休人员活动经费采用实报实销,据实拨付,同时,完善公务接待结算,最大限度的情况下以公对公的形式进行结算,尽可能的避免出现大量接待费用转入经办个人账户的情况。四是针对超权限审批问题,进一步规范财务支出制度,严格执行财务审批、报销流程,严把支出审核关。五是针对财务制度执行不严、差旅费超标准报销等问题,局党组已于2023年3月28日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6.关于资产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应收账款收缴不及时问题,加强资产管理,安排专人负责沙县绿康食品厂管理费收缴事宜,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如期缴费,2023年度管理费已完成缴纳。局党组已于2023年3月28日对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对2021年8月支付给厦门大唐景澜酒店(招商洽谈会)预付款5万元未收回的700元已于2022年12月通过现金付讫的方式退还至我局。局党组已于2023年3月28日对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针对固定资产处置不规范问题,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严格办公设备配置管理,对单位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对处置不规范的固定资产,补齐相关报废手续,同时已开展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㈢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7.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欠缺的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针对研究部署工作有不足问题,严格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要求每半年召开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研究部署会,2023年3月份已召开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研究部署会。二是针对廉政谈话开展不够规范问题,通过会议的形式强调了落实廉政谈话制度的重要性,明确谈心谈话的对象及内容,截至目前,局党组书记定期与班子成员、各支部书记以及股室负责人和党员干部开展谈话5次,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和党员干部开展谈话11次。 

  8.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落实情况:针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不够到位问题,与派驻纪检组联动,对我局账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1次;召开学习会1场,组织学习《加强干部“八小时之外”管理监督工作暂行办法》(明委组通〔2020〕9号),要求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引起重视,按照文件要求过好工作时间“八小时以外”的生活,作出“八小时以外”言行承诺。 

  9.关于基层组织建设不够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个别党员长期未参加组织生活会问题,该名党员原是外经委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外经贸咨询开发中心干部,因该外经贸咨询开发中心已撤销,该同志已于2016年办理辞职手续,人事关系迁移到上海,故出现多次未参加组织生活会情况,经谈心谈话,该名党员已按要求参加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同时将加强局机关支部党员的管理教育,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增强党员意识。二是针对发展党员不规范问题,2022年11月新培养2名入党积极分子发展过程均记录在“三会一课”记录簿中。三是针对党费收缴不够规范问题,已指定专人按月收缴党费,做好党费收缴台账工作,已完成1-3月党费收缴。 

  10.关于民主议事决策制度落实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民主议事决策制度落实不严问题,自2022年11月以来,区商务局严格落实“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一把手”严格落实末位表态制度、党组会会议记录严格落实相关人员审核签字和党组负责领导终审签字制度的要求,确保相关议定事项及议事过程等相关记录的准确性、规范性。 

  11.关于行业监管工作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行政执法力量配备不足的问题,经咨询编办答复,当前执法队伍正在改革,人员只出不进;巡察后我局1名干部新取得商务执法证,另有1名已通过全省综合执法考试,待通过上级商务部门组织的专业考试后即可取得商务执法证。目前我局共有2名干部取得商务执法证,执法力量显著增强。二是针对行政检查覆盖面不足问题,现已根据权责清单,梳理行政检查领域6个行业,一季度,已对6个领域的企业开展检查。三是针对行政检查“后半篇文章”未做足问题,针对行政检查发现的问题,已督促企业落实整改,确保行政检查问题整改“闭环管理”,今年以来,共检查企业24家次,出动检查人员72人次,现场发现轻微违规问题11个,均已要求企业现场整改;下达整改通知书1份,已收到整改反馈,完成“闭环管理”。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我们逐一对照进行认真整改,同时,深刻剖析原因,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全面整改,把整改成果扩大、固化,推动全局工作不断上新水平、新台阶。 

  一是进一步抓整改到位。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结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长期坚持,紧盯不放;对正在整改的工作,按照上级要求,积极抓紧整改。 

  二是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以党建促业务工作发展。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珍惜和运用好巡察成果,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使业务工作与党务工作相互促进。 

  三是努力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及时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尽量抓早抓小。持之以恒抓巩固、抓提升,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到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上。 

  四是立足长远,举一反三。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承担好、落实好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自省自查,切实改进干部作风,以务实的措施抓整改,以有力的措施推发展,以真实的情感惠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5829306;通信地址:沙县区商务局(金鼎城15栋5楼);电子邮箱:sxwjmb@163.com。

 

 

  中共三明市沙县区商务局党组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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