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要闻

三明市委: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16-07-15 文章来源:三明日报

    7月12日,三明市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切实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受市委书记邓本元委托,市委副书记、市长杜源生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要增强自觉性。制定“两个责任”清单,是我市落实省委“五抓五看”要求的一项重要举措,充分表明了市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心,对于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市各级党组织一定要从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的战略高度,坚持学思践悟,充分理解和把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基本内容及各项要求,把责任清单作为加强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施工图”、“考核表”、“问责尺”用好用实,形成全市上下一起动手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良好局面。
    会议要求,要确保具体化。各级党委、纪委要以“严”的态度和“实”的措施,在制度设计上“定责”,在压力传导中“尽责”,在保证实效上“问责”,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具体化。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层层制定、公示责任清单,切实解决目前存在问题,并将实践中的经验做法及时上升为制度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党组要带头制定责任清单,市责任制办要加强对全市制定清单工作的检查督导,对责任界限不明晰、内容不具体、落实措施“空对空”或照抄照搬的问题进行纠正,确保责任清单可执行、可检查、可整改、可督办、可追究。
    会议强调,要做到敢担当。党委不能松手,要严格抓、经常抓,守好“主阵地”,种好“责任田”;党委(党组)书记不能甩手,要亲自抓、主动抓,真正把“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时刻记在心里,抓在手上;班子成员不能缩手,要直接抓、具体抓,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共同构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完整体系。

返回顶部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