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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深化责任 巩固“零暂存” 落实“四种形态”
发布时间:2016-08-11
文章来源:中共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今年以来,福建省沙县纪委通过深化制度建设,巩固深化“零暂存”工作,推动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据悉,沙县纪委深化信访责任包干制度,将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针对反映农村党员干部信访件较多的情况,采取“一单一包”措施,即:下发问题清单和实行“1+3”包案(一个问题明确一个包案领导,成立一个工作小组,制定一个工作方案一抓到底),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切实解决农村信访举报问题。
与此同时强化催办督办,确保信访问题限时办结。严格按照信件办理时限要求,对转交下级机关办理的信访举报件,按程序办理转办手续,并采取流向跟踪、督办检查、通报问责等方式,督促及时办理;实行转交办信访件管理台账每月滚动对账,按时办结“销号”制度,实时掌握办理情况。在检控类信件初核过程中,综合运用好“四种形态”,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做到逢查必谈、教育在先,疏堵在前、抓早抓小,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在此基础上,沙县纪委开展联片协查,整合力量聚焦主责主业。整合和激发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作用,建立信访件办理“联片协查”工作机制,组建三个联片协查小组,承办检控类初信初访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及其他重要和复杂信访件初核、立案调查。同时,通过举办培训班、跟班学习、结合平时业务指导等,提升基层纪委工作水平及办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