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警示

【以案警示】两番提醒不“刹车” 可叹喜事变“憾事” ——福建省闽侯县公安局一干部大操大办其子婚宴、违规收受礼金被查处

发布时间:2016-08-05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6年6月24日,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纪委通报了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2016年4月17日晚,县公安局原主任科员陈坚置组织的多次提醒于不顾,超出其之前向组织报备的桌数,大操大办其子婚宴,并邀请其下属、管理和服务对象参加,违规收受礼金3.85万元。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相关条款规定,5月27日,经闽侯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并报县委、县政府批准,给予陈坚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撤销其闽侯县公安局主任科员职务,按副主任科员安排,陈坚收受下属及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金予以上缴。
    ●事件回顾
    2016年4月19日,福建某报纸一篇题为《福州闽侯一干部被举报超标办儿子婚宴》的报道曝光了闽侯县公安局主任科员陈坚大操大办儿子婚宴问题,当日此事件被多家全国性网络媒体转载,迅速成为舆论焦点,并造成不良影响。
    原来,3月19日,陈坚向县委组织部报备,表示自己将于4月17日为儿子婚礼设宴15桌,每桌标准为2000元,并获得了组织批准。
    但陈坚私下里却盘算,自己同妻子的亲戚、朋友、同事,加起来至少也有两百余人,而且一些从前工作时认识的“老朋友”也得请来“热闹热闹”,这样一来,宴请人数肯定会超出向组织报备的数量。但他转念又觉得:“我这人情往来是正常情况,桌数超出一点也不是什么大事。”于是,陈坚广发邀请函,还邀请了自己的下属、管理和服务对象等。
    4月17日17点03分,正紧锣密鼓安排婚宴的陈坚接到了一通来自县纪委的电话:“你好,我是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陈学翔,今天你家办喜酒,我再次向你重申一下党员领导干部操办酒席有关规定:不得大操大办,不得借机敛财,不得宴请服务对象等不该宴请的人,不得超审批桌数办酒席,你是否知道?”
    此刻的陈坚早已沉浸在自己儿子婚宴的喜悦之中,嘴里回答“我知道了”,心里其实对提醒不以为然。
    17点08分,仅隔5分钟,陈坚再次接到县纪委党风室电话,还是同样的提醒,只是语气更加严肃。“我明白的,都是请该请的人,我们办的婚宴肯定不违规!” 陈坚信誓旦旦地表示,可挂了电话后却继续按原计划操办儿子婚宴。
    两次组织提醒,都被陈坚当成了耳旁风。婚宴上,他忙着招呼“老朋友”,收下自以为可以收下的礼金,却不知这成了自己顶风违纪的确凿证据。
    ●查处经过
    实际上,早在媒体曝光前,闽侯县纪委已介入该事件。
    4月17日中午,闽侯县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陈坚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县纪委领导当即紧急商议,决定先以组织名义对其提醒,而后再派人到婚宴现场做进一步暗访调查。
    然而,两次严肃提醒却丝毫没有引起陈坚的重视。当日婚宴现场的视频画面显示,婚宴实际桌数明显超出报备数,还存在邀请并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等问题。
    闽侯县纪委立刻展开进一步核实,根据酒店消费记录以及陈坚事后交代,婚宴当天实际宴席桌数超出报备数16桌,每桌费用4621元,超出报备金额2倍。
    此外,调查组还对参加婚宴人员进行了调查取证,核实陈坚所邀请的“老朋友”中有35名为其下属、管理和服务对象,陈坚收受上述人员礼金合计3.85万元。
    面对确凿证据,意识到自己不听组织提醒、踩了纪律“红线”的陈坚这才幡然悔悟:“我没有把党的纪律放在心上,不仅觉得离自己很遥远,还顶风作案,与党的要求相违背,辜负了组织的多年培养,我不是一名合格党员……”
    最终,缺乏纪律和规矩意识的陈坚将喜事办成了憾事,尝到了自酿的苦果。(侯季宣)
    案例点评:
    辨明“纪”与“情”的界限
    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过程中,严查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一直是各地监督的重点。约束党员干部各种大操大办行为,绝非禁止传统民俗,而是要求党员辨明俭与奢、公与私、纪与情、廉与腐的界限。
    然而,仍有一些党员干部打着风俗人情的旗号明知故犯,本案中,已有23年党龄的老党员陈坚本应比他人更敬畏党的纪律、注重维护党的形象,然而他却罔顾组织的一再提醒,依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最终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了代价。群众的举报与媒体的监督曝光帮思想麻痹的陈坚“醒了脑”,经过组织约谈和自我反思,陈坚深刻认识了自己的错误,表示自己在“极度自我的心态中犯下了严重错误,教训极其深刻”,愧对组织的信任和培养。
    “上智者必不自智,下愚者必不自愚”,面对纪律的刚性约束,党员干部一定要头脑清醒,切莫自作聪明混淆“情”与“纪”的界限,切莫心存侥幸以为能躲过群众监督。党员干部要认真理解中央纪委关于“礼尚往来”的相关阐述,辨明谁是为情而来,谁是为权而来,坚决带头遏制大操大办、奢侈浪费、借机敛财的不正之风,不让人情腐败绑架古朴民风,不踩纪律“红线”,防止抱憾终身。(作者李充系闽侯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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