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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洛镇:严格推进农业“三项补贴”改革监督工作
发布时间:2016-09-09
文章来源:中共沙县大洛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近日,大洛镇根据县农业局的安排部署,严格按照《福建省2016年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方案的通知》(闽财农[2016]63号)文件要求,严格推进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要求各村对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和解释;严格按照97年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底册确定补贴面积;对被建设占用的耕地进行扣除,对旧村复垦新增的耕地进行增加,其它类似情况进行适当增减;对上报的农户姓名、补贴面积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监督。
镇纪委将对补贴发放过程全程进行跟踪监督,从源头上预防村干部优亲厚友、瞒报、错报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