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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湖:严明国庆作风纪律

发布时间:2016-09-27 文章来源:中共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郑湖乡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给全乡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国庆节期间牢守“廉政关”,起到“常打预防针、警钟鸣心头”的作用。
  乡纪委进一步强化提醒教育,重申各项禁令,加强监督检查,严明纪律作风。目前已发送国庆节廉政警示提醒短信640条。同时,六个严禁明要求,利用周一例会学习,明确要求国庆节期间,各部门严禁用公款购买、发放礼品、送节礼;严禁违规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和各类购物卡、代金券等;严禁用公款吃喝,搞相互宴请等活动;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财物、支付凭证。
  此外,乡纪委国庆期间将派出督查小组,通过集中检查,突击检查,分别对节日期间落实“两个责任”情况、乡村两级党员干部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国节期间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出现顶风违纪的,做到有发现有处理。(郑湖乡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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