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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践行“四种形态” 从严监督执纪
发布时间:2016-11-25
文章来源:中共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今年以来,沙县纪委紧紧扭住主责主业不放手,对各类腐败行为“零容忍”,把握和运用好“四种形态”,既重视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也重视审查轻微违纪行为,体现挺纪在前、纪严于法,实现抓早抓小,动则辄咎。
据悉,县纪委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要求各基层党委、纪委要及时与干部谈谈心、咬咬耳朵、拉拉袖子、红红脸、出出汗,经常性地提醒干部,不让小错酿成大错。在抓早抓小的同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集中力量,查办有影响的典型性案件,发挥惩治的震慑作用。
1-10月,共开展谈话函询148件、适当处理102件、轻处分37件、重处分31件、重大职务调整1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人。其中:第一、二种形态占比为88.85%、重处分及重大职务调整与移送司法机关人数比为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