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建设

县法院:三举措加强聘用干警纪律作风建设

发布时间:2017-01-25 文章来源:中共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沙县法院现有聘用干警40余人,占全员干警人数的三分之一,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规范聘用干警司法行为,改进法院工作作风,树立良好的司法形象,沙县法院通过三举措加强聘用干警纪律作风建设。
  严格通报制度。实行日常通报和不定期通报相结合。严格聘用干警考勤、会风会纪、庭审纪律、窗口作风等日常审务督察制度,实行定期不定期抽查,及时通报督察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直接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并要求责任领导督促其做好整改。
  严肃纪律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最高院五个严禁和三明法院督查事项100条等相关纪律制度。通过每周一廉政例会、聘用干警的集体座谈会、相互交流工作心得等形式,组织学习,认真贯彻有关规定,坚决抵制各种不良作风。
  严明奖惩机制。将聘用干警日常表现与年终考评挂钩,实行年底排名和末位淘汰制度,并对排名靠前的聘用干警给予奖励,以唤醒聘用干警的竞争意识,提高其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树立良好的司法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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