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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继续深化“1+x”专项督查工作
近日,福建省沙县纪委为进一步促进“1+X”专项督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形成纠正“四风”合力。通过落实定期报告制度、规范线索处置、开展监督再监督、严肃追责问责四方面继续深化“1+X”专项督查工作。
县纪委要求各职能部门要围绕自身职责,每个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检查,并在每月30日前将检查情况及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报送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特别要紧盯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关键时间节点,针对节日的特点,在节日期间加大对隐形的“四风”问题的督查力度,每个节点后要向县纪委报送检查情况及问题线索。
同时,县纪委要求各职能部门要在认真开展督查的基础上,不得隐瞒、漏报问题线索。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汇总收集各职能部门报送的问题线索,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送有关部门处置,要求限时办结。县纪委将进行跟进督办,确保每条问题线索都有回音。
在此基础上,纪委每季度和重要时间节点,将派出督查组,对各职能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督查,重点督查“零检查、零发现、零移送”的职能部门,并将督查情况列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评的重要内容。
此外,对督查中发现对“1+X”专项督查工作抓得不紧、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的,约谈相关责任人,并适时进行通报,督促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一经核实的,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县纪委不定期对典型案例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