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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五人小组”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
4月5日,县委书记杨兴忠主持召开县委“五人小组”会议,专题听取县委巡察组巡察县供销社和扶贫领域资金工作情况汇报,研究下一步巡察工作。县委副书记、县长汪志红,县委副书记陈聚宝,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吴江潮,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黄斌江出席会议。
杨兴忠指出,要肯定巡察工作成效。县委巡察组在临时抽调、临时组建的情况下,克服了时间紧、头绪多、任务重等困难,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县级巡察工作的新部署,在总结巡察虬江街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发挥巡察利剑、震慑作用,“严”字当头、“实”字兜底,持续加大工作力度,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深化政治巡察要求,从严从实开展巡察工作。巡察组坚持问题导向,巡察震慑效应显现,成效明显,较好的完成了县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杨兴忠强调,要抓好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巡察以问题为导向,发现问题只是起点,解决问题才是落脚点。要抓落实促整改。要督促被巡察单位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举措、刚化整改期限,在整改中要紧盯细挖,有力、有效推动推动巡察工作取得实效。同时要做好巡察成果的运用,建立台账,分类移交,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和有关部门要对移交的线索优先查办,确保发现的问题线索移交一批、验证一批、查处一批,不设禁区、不留死角,切实增强巡察工作震慑、遏制和治本效果。要抓关键促整改。要抓住被巡察党委(党组)书记这个“关键少数”,原汁原味反馈问题,推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要坚持书记抓、抓书记,认真落实党委(党组)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党委承担巡察工作主体责任,意味着党委既是领导主体,也是工作主体、推进主体。对巡察工作,党委要坚决负责,主要领导要带头尽责,班子成员要积极担责。党委“一把手”是巡察工作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党委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要配合“一把手”落实好巡察各项工作。
杨兴忠要求,要推进后续巡察优化提升。要在认真总结前期巡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认真谋划好下阶段的巡察工作。要在抓素质上下功夫。要注重巡察队伍的建设,人员要选优选精,队伍要配足配强,确保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干则必成;要重视在巡察岗位上发现和培养干部,同时注重交流和轮岗,加强巡察干部业务培训,提高素质能力,努力打造一支运转高效、能力突出、忠诚干净紧担当的巡察队伍;要注重强调巡察纪律就是政治纪律,坚持党性原则,认真履职尽责,牢固树立有重大问题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客观汇报就是渎职的观念。要在抓服务上下功夫。巡察既要当好倒逼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悬顶剑”、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的“传导器”和强化党内监督的“千里眼”,也要当好服务县委中心工作的“保障员”。县委巡察工作要按照县委部署,切实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发挥巡察震慑、遏制、治本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有力改进干部作风,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为落实好县委开展的“增激情、敢担当、破难题”和“项目攻坚年”活动,提供坚强的组织和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