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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迅速贯彻落实乡镇纪委干部住村“五个必”要求
发布时间:2017-04-17
文章来源:中共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近日,三明市沙县纪委下发通知,贯彻落实市纪委出台《乡镇纪检干部住村工作要求》,要求全县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严格落实“五个必”的要求,切实解决涉农信访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要正确认识住村工作的重要意义,从思想上重视、从行动上支持。将住村工作作为推进基层纪委干部“作风建设年”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载体,在住村工作中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服务群众的本领,树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良好形象。
通知强调,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要结合自身实际,做好安排部署,积极创新方式方法,严格落实“五个必”要求,将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和群众诉求记录在《沙县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日志》上,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线索,并用好认真开展“回头看”,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同时,沙县纪委将不定期对各单位住村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措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将住村工作列入年终责任制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干部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