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建设

沙县:“五统一”推进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

发布时间:2017-05-18 文章来源:中共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近日,沙县县委制定下发《关于推行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规范化建设“五统一”模式的实施方案》,强化基层纪检组织建设,进一步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方案根据全省市县两级纪委派驻监督全覆盖及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工作推进会的要求,从人员调配、年度考核、经费保障、任务清单、办公与谈话场所配置等五个方面对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进行统一管理和规范建设。一是统一人员调配。规定各乡镇(街道)单列3名纪检监察专项编制,按照《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对书记、副书记进行提名考察。同时实行片区协作,由片区片长调配各乡镇(街道)纪检干部开展监督执纪工作。二是统一年度考核。单列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及纪检专干的年度考核工作,设书记优秀名额3名,其他纪检专干优秀名额按20%核算,由县纪委室主任以上人员根据当年度工作情况测评评定。三是统一经费保障。参照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干部每人每年度不低于2.1万元的标准,将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工作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财务统一管理,在经费支出下单独设置“纪检监察事务支出”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四是统一场所配置。按照“十有”标准落实基层纪委办公条件,重点抓好谈话室建设,确保执纪审查安全。五是统一任务清单。县纪委在每年年初围绕加强廉政教育、开展专项检查、抓苗头早提醒、加大执纪审查、加强宣传报道、落实住村要求、规范工作台账等方面对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下发工作目标和考评细则,将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基层纪委及其干部奖惩、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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