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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认真学习中央关于部分纪检监察干部违纪案件通报精神

发布时间:2017-06-13 文章来源:中共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6月7日下午,三明市沙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委局机关在家的党员参加了会议。会上,全体与会党员对照近期中央通报的全国部分纪检监察干部违纪案件,分别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查摆问题,联系实际进行深刻党性分析,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努力方向。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吴江潮同志以一名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
  吴江潮指出,中央的通报表明,纪检干部没有天然的免疫力,执纪者带头破纪,不仅败坏了纪检监察队伍的形象和声誉,损害了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也严重损害了纪检监察机关的公信力。要对照通报,认真总结、深刻反思,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内和社会监督,始终牢记打铁还需自身硬,真正成为党的忠诚卫士。
  吴江潮强调,一要增强政治意识。委局全体干部要结合通报的情况,把自己摆进去,做到在实际工作中理想信念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风浪考验面前无所畏惧,在各种诱惑面前立场坚定,平时看得出来,关键时刻冲得上去。二要增强责任意识。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干部,要明确监督责任,聚焦主责主业,做到守业有责、守岗负责、守职尽责。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意识,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干部敢抓敢管。三要增强纪律意识。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带头讲纪律、守规矩,真正明白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为,强化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四要增强制度意识。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敬畏权力,恪守权力边界。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尊崇党章,严格执行党规党纪,强化制度约束和自我监督,确保权力依纪依法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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