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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五人小组”听取县委巡察情况工作汇报

发布时间:2017-07-19 文章来源:中共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7月17日,县委书记杨兴忠主持召开县委“五人小组”会议,专题听取十二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巡察富口镇、商务局、高砂镇、林业局)综合情况报告,研究下一步巡察工作。县委副书记、县长汪志红,县委副书记陈聚宝,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吴江潮,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黄斌江出席会议。

县委巡察办负责同志汇报了十二届县委第四轮巡察综合情况,县委书记杨兴忠发表了重要讲话。


  杨兴忠指出,要肯定工作成效。县委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巡察工作起步稳健、组织有序,突出问题导向,靶向精准,发挥了巡察工作的尖兵和震慑作用。一是巡察的震慑效应得以显现。通过巡察反馈情况来看,发现了一批违纪违法问题,一些领导干部被依法依规处理,巡察工作形成了震慑作用。二是巡察的政治定位把得准。突出政治巡察,着力发现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方面的问题,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三是巡察的基础工作做得不错。巡察办在人员少、无巡察经验可借鉴的情况下,能够克服困难,围绕县委的安排部署,自我加压、科学谋划、统筹协调;巡察组在临时抽调、临时组建的情况下,能够克服时间紧、头绪多、任务重等困难,突出政治巡察要求,从严从实开展巡察工作。


  杨兴忠强调,要强化整改落实。要以坚决的态度和严格的要求,善始善终,善做善成,实现上下联动,协同推进。一是反馈问题要及时。巡察组要按照规定要求,完善反馈意见,对这轮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要一项一项梳理、一件一件研究,明确整改目标、要求和时限,抓紧反馈并提出整改建议。二是结果运用要有效。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和有关部门要对移交的线索优先查办,确保发现的问题线索移交一批、验证一批、查处一批,不设禁区、不留死角。要重视发挥制度的约束作用,通过反馈意见签字背书、整改情况签字上报等方式,倒逼“两个责任”落实。三是督查整改要有力。要督促被巡察单位抓好整改落实,通过建立台账管理制度,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实行对账销号,逐项落实,真正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要强化督促检查指导,对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推动再整改,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要抓住典型,严肃追责,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杨兴忠要求,要科学谋划工作。要在认真总结前期巡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认真谋划好下阶段的巡察工作,深入推进巡察工作扎实开展。一要坚持政治巡察这个根本。要把握好巡察工作的政治定位,吃透中央和省市委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关于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聚焦坚持党的领导这个根本,结合我县实际,以两《准则》和四《条例》为遵循,对照看齐,着力查找政治偏差,通过巡察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推动“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和党的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二要坚持提升素质这个重点。要注重巡察队伍的建设,人员要选优选精,队伍要配足配强,确保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干则必成;要加强巡察干部业务培训,组织学习党章党规,深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从严治党的新规定、新要求,努力提高素质能力,打造一支运转高效、能力突出、忠诚干净紧担当的巡察队伍;要牢固树立有重大问题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客观汇报就是渎职的观念。三是坚持服务大局这一中心。巡察既要当好倒逼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悬顶剑”、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的“传导器”和强化党内监督的“千里眼”,也要当好服务县委中心工作的“保障员”。县委巡察工作要按照县委部署,切实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发挥巡察震慑、遏制、治本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有力改进干部作风,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为落实好县委开展的“增激情、敢担当、破难题”和“项目攻坚年”活动,提供坚强的组织和作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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