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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实现县纪委派驻机构监督全覆盖

发布时间:2017-09-30 文章来源:中共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9月30日,沙县纪委9个派驻纪检组正式揭牌,标志着9月底实现了县级纪委派驻机构监督全覆盖。

  今年来,沙县高度重视县纪委派驻监督全覆盖工作,县纪委会同县委组织部、编办等部门,经多次研究和完善,于8月30日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县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全面落实县纪委向县一级党政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沙县通过撤销县监察局派驻监察室23家,不再保留县一级党政机关等单位内设纪委17家,按照“职能相近、业务相邻、工作量相当”的划分标准,设置综合派驻纪检组6个和单独派驻纪检组3个。派驻机构总数由原来的24家减少到9个,但派驻监督覆盖单位却增至88家,实现了对全县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群团单位、科级以上事业单位派驻监督“全覆盖”。9个派驻纪检组共核定行政编制27名(比改革前增加3名),核定副科级领导职数18名,增强了监督力量。

  进入9月以来,沙县县委把县纪委派驻监督全覆盖工作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中心工作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在多次酝酿、反复研究、通盘考虑选定人员名单的基础上,对新进派驻机构的干部从严把关,注重配备熟悉纪律审查工作的干部,把一批“党性强、作风正、工作优”的干部选拔到派驻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来。同时,对转岗交流的干部妥善安置,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同时,为落实派驻机构后勤保障,沙县纪委要求9个驻在单位按照有固定办公场所、有单位名牌、有办公桌椅、有计算机、打印机、电话机、照相机、录音笔、碎纸机、保密柜等“十有”标准做好纪检组办公场所的规范化建设。为保证统一规范,单位铜牌、上墙制度、单位公章等由县纪委统一制作,国庆前已全部配备到位。
  “派驻机构改革是今年我县纪检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目前,各派驻纪检干部进入角色迅速,正在开展摸清底数,熟悉被监督单位等基础性工作。接下来,县纪委将强化相关制度建设和业务培训,通过健全完善派驻机构工作考核办法、派驻纪检组干部管理工作细则、派驻机构向县纪委报告工作制度等一批制度和办法,并落实“纪检干部100%接受业务培训”要求,确保监督的常态化和长效性。”沙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吴江潮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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