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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源乡:掀起学习新《条例》热潮
发布时间:2018-09-06
文章来源:中共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在侵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方面,新修订的《条例》增加了相应处分规定,如果有党员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要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更严重的,要开除党籍......”
近日,在沙县湖源乡龙会桥,湖源乡纪委书记戴泉强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向乡村党员干部们讲解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耐心地讲解纪律方面变化。
“黑恶势力、侵害我们利益的行为,都会受到相应的处分,放心了,这日子是越过越舒坦了。”老党员陈大爷高兴的说道。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湖源乡纪委全文学习了新《条例》的内容,详细解读了新《条例》的修改要点、新增内容和修改内容及整合的内容。并结合住村工作积极开展新《条例》的宣传,引导农村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增强纪律观念。同时,利用周一学习例会组织全乡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新《条例》,先学一步、学深一层,不断掀起学习热潮。
下一步,湖源乡将继续抓好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工作,当好学习《条例》的宣传员、贯彻执行《条例》的监督员,在学中做,在做中学,以实际行动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