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乡信息

十二届沙县县委第九轮巡察一组关于对县工商联党组开展巡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01 文章来源:中共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县委同意,十二届县委第九轮巡察一组对县工商联党组开展巡察,巡察时间为111日至1130日。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县委巡察一组主要受理反映20137月以来县工商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和被巡察单位处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十二届县委第九轮巡察一组

  长:胡召娣 

副组长:林金凤 

联系电话:173505222578:0020:00开通);

意见箱设置地址:沙县商会大厦一楼门口处;

通信地址:沙县文化街文体楼中共沙县县委巡察办;

接访地点:沙县县委巡察办五楼接访室。

为便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组工作人员监督,特公布三明市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电话(05985822264)。

 

十二届沙县县委第九轮巡察一组

                                                            2018111

返回顶部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