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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沙县湖源乡委员会关于县委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01-02 文章来源:中共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42日至54,县委第八轮巡察七组对湖源乡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18822日反馈了巡察整改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整改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 党委履行整改主体责任落实

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湖源乡党委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坚持深挖根源,举一反三,真正做到对问题不遮掩、不回避,以最坚决的态度、最积极的办法、最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我乡于823日召开乡党委会议专题贯彻反馈会主要精神,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并要求全乡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推动全乡党员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曾文礼任组长,乡长黄腾展为常务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纪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二是细化责任分工。制定印发了《湖源乡关于县委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把巡察组反馈的6个方面20项具体问题进行责任分解,每项整改任务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人、责任部门。三是层层压实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整改意见和完成时限建立动态整改台账,立行立改,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强化时时监督,对达不到序时进度的及时通报、谈话提醒。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1)反馈问题:乡党委议事决策规则落实不到位。2013年以来以党政班子会议代替党委会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从会议记录来看,研究讨论、发表意见的过程记录不全不规范,多数只见研究结果,如2017年6月5日乡党政班子会议研究防汛物资采购无研究过程及议定结果;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到位,如2015年5月7日研究人事议题由党委书记提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完善党委工作制度。制定《关于印发湖源乡机关干部管理工作制度的通知》(沙湖委〔2018〕45 号)文件,深化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委会议事决策制度。二是规范会议记录。进一步规范研究讨论、发表意见、乡党委书记末位表态制度,完善相关会议记录。

2)反馈问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有力。意识形态工作未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委班子会未按要求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未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中心组学习材料不齐全,无原始学习记录;未成立党委宣讲小分队和支部宣讲员队伍;微博、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无审核登记;阅评员队伍作用发挥不明显,未按要求完成舆情报送任务。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下发《中共沙县湖源乡委员会关于乡班子成员分工及挂村调整的通知》(沙湖委〔2018〕1号)文件,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制定2018年湖源乡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责任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考评。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班子会专题研究,下发《中共沙县湖源乡委员会2018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实施方案》,制定了中心组学习计划,保存了原始学习记录;下发《中共沙县湖源乡委员会关于成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讲小分队的通知》,成立党委宣讲小分队和支部宣讲员队伍。三是严格执行微博、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对湖源乡微信工作群进行登记报备。充分发挥阅评员队伍作用,按要求完成舆情报送任务。四是转发《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至各党支部、各单位,并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规范全乡党员干部网络行为。开展湖源乡公共领域宣传载体自查整改工作,并建立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台账。

2.贯彻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3)反馈问题:抓上级决策部署落实不够有力。在县委开展“增激情、敢担当、破难题” 及“重大项目百日攻坚大会战”活动中,个别重点项目进展较缓慢,如2017年度的煤炭脱硫剂项目,目前仍在进行土地报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学习。乡党委多次组织学习上级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二是制定方案。制定印发了《弘扬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和深化“增激情、敢当担、破难题”开展“项目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沙湖委〔2017〕13号)文件,建立项目工作攻坚组和党建工作等重大工作推进组,深化“增激情、敢当担、破难题”,开展项目攻坚年活动。三是真抓实干。2018年度完成了喇叭口至学校道路改造、5户贫困户危房改造,7户房屋修缮工程、2户安居工程等,全乡5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实现脱贫。

4)反馈问题:抓重要精神传达还不够到位。村级未落实将上级精神传达到“村两委”、代表、党员和农户的要求,如在传达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圳头村、锦街村等未见相关传达会议记录。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乡党委多次召开会议学习上级会议精神,专题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二是各党支部及时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神等上级相关重要精神。

3.制度执行不够到位。

5)反馈问题:干部管理、村级组织管理等制度落实不到位。如乡政府考勤制度执行不严格,干部请假手续不完备。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并下发了《关于完善机关考勤制度的通知》(沙湖办〔2018〕2号)文件,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对请病假的干部要求出示医院证明;二是强化动态监管。全乡统一使用考勤机签到,设置乡主要领导为主管理员,各分管领导为副管理员,考勤数据实时同步,做到动态监管。三是强化督查检查。由党政办不定期对考勤情况进行抽查,严格按照《关于完善机关考勤制度的通知》(沙湖办〔2018〕2号)文件进行处置,每月考核兑现。对经常违反考勤制度且问题比较严重的干部,经相关领导多次谈话仍无明显好转的干部,将由乡纪委进行严肃处理。已对1名乡干部政纪立案,并予以警告处分。

6)反馈问题:村干部坐班值班制度落实不到位。如城前村、圳头村存在值班村干部不在村、不在岗现象。

7)反馈问题:村务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党务村务公开弱化、公开内容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如锦街、锦湖、城前等村近年来党务、村务、村财支出等重大事项存在未公开或者未及时公开,锦湖村因资产处置未公开造成群众信访。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严格落实《沙县村党支部十项工作制度》中相关制度。一是规范坐班值班制度。要求各村制定节假日值班安排表并上报乡党政办,日常村干部值班安排表必须上墙粘贴在村部醒目位置,坐班值班人员工作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迟到、早退,更不准擅离职守。如特殊情况需请假时,要找好替班人员,经村党支部书记批准后方可离岗。二是规范公开内容。按照公开栏样式标准化、内容规范化、程序制度化的要求,重新统一制作各支部公开栏,将版面设置为党务类、村务类、财务类及回音壁四块,并严格按照《沙县村党支部十项工作制度》中要求公示相关内容。三是规范公开时效。按照公开内容的性质,按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和即时公开三种公开时限。各村确定专人对公开栏进行管理维护,按照公开时限的要求及时更新公开内容,做好橱窗管理和维护,确保公开栏真正发挥作用。四是规范监督检查。乡纪委采取定期、不定期组织督查人员以明查暗访等形式,对村干部坐班值班情况及党务村务公开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如在发现制度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或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健全奖惩制度,把村干部坐班值班及党务村务公开情况纳入基层党建年终目标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推动党务、村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4.抓思想建设不够紧。

8)反馈问题:学习教育不够深入。干部集中学习中学业务知识多、学党建知识少,相关会议记录存在不完整、不齐全问题。圳头村、城前村、锦湖村等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载体不够丰富,学做结合不够紧密,“四个专题”研讨不够深入,“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三个专题”整改台账不完整,成效不明显,记录也不完整。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制订学习方案。制定了《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沙湖委〔2017〕29号),要求各支部结合实际,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好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二是强化学习。在每周一晚组织干部学习,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员政治理论水平。同时丰富创新教育载体,把党建根植于微支部,使全乡党员学习入脑入心,确保学习教育出实效。三是加强督查。乡党建办牵头,组成督查工作小组,对各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支部积极开展专题学习,使学与做紧密结合。

9)反馈问题:“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个别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不够到位,未达到每月一期支委会、每三个月一次党员大会的要求,如城前村2016年召开的5次支委会和3次党员大会都集中在5月至8月,2013年至2016年西洋村未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不规范,时间混乱,有加塞现象;锦湖村、城前村以“两委会”代替支委会,会议记录经常出现与党建无关内容;2013年至2017年企业支部、非公和社会组织联合支部未见三会一课材料。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制定文件。制定下发了《转发沙县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好村党支部基本工作制度》(沙湖委〔2016〕68号)文件精神和胡昌升同志在全省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现场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二是加强指导。通过召开支部书记联席会、新任支委培训会等方式加强培训,规范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并制定了党建指导员制度,5个村均配备1名党建指导员,加强对基层支部的指导。三是强化督查。对各支部开展监督检查。2018年湖源乡党委开展党建工作督查3次,通过听取各党支部书记汇报、查阅党支部工作手册等内页资料,指导各党支部规范开展“三会一课”、等工作。

10)反馈问题: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不规范。2016年未见会前学习研讨、谈心谈话记录,批评与自我批评记录,部分班子成员未按要求将本人重大事项报告、配偶子女从业情况说清楚;2017年无会前学习研讨、谈心谈话记录,批评与自我批评避重就轻,提工作问题多,触及思想深处少。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按照要求开展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中共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沙县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好2017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沙委组〔2018〕综字1号)要求,组织开展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二是加强自查。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2017年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的通知》要求,开展“回头看”自查,按照文件中的要求,及时补缺补漏,并形成完整工作档案保存。

5.抓基层组织建设不够扎实。

11)反馈问题:基层党组织党务干部配备不齐。如2015年换届时企业支部只有支部书记,没有纪检、组织委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以2018年村级组织换届为契机,配齐两委干部,各村均已按照要求配备纪检、组织、宣传、统战委员。

12反馈问题:发展党员会议记录不完整,党员材料有缺失,入党志愿书填写不规范。如西洋村党支部2015年发展邓维海为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记录过于简单,思想汇报次数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制定党员发展规范。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程序的通知》(沙湖委〔2018〕50号)文件,明确从申请入党、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及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预备党员的接收及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的程序步骤,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二是加强党建知识培训。组织各支部负责党建工作人员,开展发展党员业务培训。2018 918日组织村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人员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培训,并下发《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入党志愿书》、入党相关会议流程和记录填写样本,保障党员发展规范化。三是督促整改。要求西洋村党支部就发展党员存在问题限期进行整改。

13)反馈问题:党支部换届不规范。机关、政法、企业等支部只有换届结果文件通知未见换届相关材料。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严肃党支部换届纪律,严格换届程序,制定下发了《关于湖源乡2018年其他领域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沙湖委〔201850号)文件。我乡机关支部已于20187月完成换届工作,相关换届材料均已整理成册,归档保存。

14)反馈问题:对支部抓基层党建工作督查不够严格。未建立检查台账。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定期开展监督检查。2018年湖源乡党委对各支部开展党建工作督查3次,通过听取各党支部书记汇报、查阅党支部工作手册等内页资料,指导各党支部规范开展“三会一课”、等工作,并建立检查台账。二是落实监督检查结果。对抓党建工作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及时批评、限期整改,确保党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6.抓党员教育管理不够严。

15反馈问题:党费收缴不够严格。农村党员主动缴纳党费意识还不强,按月缴纳党费的要求落实不彻底,2017年度锦街、锦湖等村党支部仍存在按年度缴交后逐月分解的情况;村干部党费缴交基数偏低,如各村党组织党费收缴标准定为村主干每月10元、村两委每月5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党员教育。通过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学习、党员微信群等载体,教育党员要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及时足额上交党费。二是督查通报。乡党委每季度进行党建督查,检查各支部党费收缴情况,重点查看党费证登记情况,对未及时上交党费的支部给予通报。三是严格收缴。严格落实“自觉、按时、足额”党费收缴管理的要求,2018年度,湖源乡全体党员均能按月足额交纳党费;各支部每季度末按时将支部党费交至乡党委。乡党委按时将党费交至组织部。

16反馈问题:党员日常管理不够到位。党员教育培训流于形式,方式停留在简单的读文件层面,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不正常,村级外出流动党员多,名单更新不及时,困难党员台账未建立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实行流动党员名单一季度一更新,动态掌握流动党员情况;已建立困难党员台账。

17反馈问题:党员活动日制度落实不够严格。各支部无考勤登记与活动记录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严格按照《沙县村党支部十项工作制度》中相关要求,要求各村做好2018年党员活动日计划安排表,按照要求开展好党员活动日活动,并及时做好考勤记录与活动记录。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7.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18)反馈问题: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不够。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不够规范。如2016年度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未见支部委员外其余人员发言记录。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开展“回头看”。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2017年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的通知》要求,对我乡开展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未按要求开展的支部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并及时补开组织生活会,全乡9个支部目前均已开展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二是严把程序关。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开展专题教育,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全力做好会前准备和会后整改等工作。实行民主生活会会议材料党委把关制度,若发现准备不充分、规程不规范、材料不过关的情况,及时整改规范,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三是强化责任落实。以兴起“大学习”热潮为契机,组织广大党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党支部扛起主责、抓好主业、当好主角,不断创新活动方式,严格党内组织生活。把落实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基本制度作为年度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和年度考评重点内容。

19反馈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开展不够深入。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有待增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提高认识。乡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内容,不断加强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意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扎紧制度的笼子。二是加强检查。由乡党委书记带队,对各村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0反馈问题:廉政谈话开展不够到位。如2016年主要领导廉政谈话以集体谈话代替个别谈话;又如2017年班子成员廉政谈话开展不全面,谈话记录不完整。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所有班子成员均按照要求完成2018年廉政谈话任务。

8.监督责任落实不够有力。

21)反馈问题:乡纪委发现问题能力有待提高。2013年至2017年乡纪委没有自办经济类案件或向县纪委提供经济类案件问题线索;自办案件较少,多为计生或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案件;线索来源面较窄、获取方式较单一,以等待举报等被动方式为主,未见以常规巡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发现的问题线索。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落实“三转”。明确自己的职能定位,明确自身的主业就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二是加强纪委干部业务培训力度。在加强乡纪委干部自学的基础上,每星期召开一次本委业务提高学习讨论会。先后组织乡纪委干部12人次参加县纪委的业务培训,并选派2名纪委干部参加市县巡察工作,提高发现问题能力。三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截止目前,今年已立案2件,结案2件。对1名乡干部政纪立案,并予以警告处分,对1名村党员党纪立案,并予以党纪警告处分。

22)反馈问题:“两查”活动开展不够有力。“两查”活动浮于表面,较少巡查县属驻乡有关单位、重点领域和重点岗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学习。先后3次组织乡村两级、各基层所站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党员干部以及管辖范围内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二是加强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全乡干部在20188月前完成廉政风险排查工作。三是加大遵规守纪巡查。乡纪委在2018年将开展2次巡查,重点围绕“三公”经费、党务政务财务公开、津补贴发放等方面做好巡查记录,列出问题清单,注重抓好问题整改反馈,确保巡查成效,目前已完成1次。

23)反馈问题:基层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问题线索没有形成统一台账,对于问题线索处理程序不够完善,如:2017年对要初核的问题线索未见初核方案呈批表及初核方案。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完善材料,认真整改。县委巡察组反馈后,乡纪委按照基层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要求,完善初核方案呈批表及初核方案等材料,确保程序规范。二是强化纪检业务学习。围绕案件查办和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加强《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的学习,进一步掌握问题线索处置等相关业务知识,提升纪检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24)反馈问题:有一名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存在个别项目漏报告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学习。通过召开中心组学习、班子会、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多样的渠道,将“两项法规”内容和相关文件要求传达覆盖到所有领导干部,确保学习、认识到位。二是强化提醒。对新任领导干部进行任职谈话和廉政谈话时,及时提醒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防止初始报告不主动的情况发生;填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前做好提醒工作,采取电话提醒、当面提醒等方式,将易忽略项提醒到位,做到提醒在前。三是强化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执行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不按规定报告个人事项的,严肃处理。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方面

9.公车管理不规范。

25)反馈问题:公务用车派车管理不严。派车单多为从沙县停车点为出发地填写派车单往返,无法真正体现公车使用情况。公车维修管理不规范。公车维修基本未填写审批单,未实行定点维修。如闽G82662号2014年6月15日在沙县舒耐斯做过全车贴膜1200元,2014年8月3日又在沙县三金汽车美容服务部贴膜180元。存在公车私用嫌疑。乡政府公车闽G139KF于2017年7月23日(周日)9时24分至30分出现在东大桥卡口及长泰公寓卡口,无法详细解释公车使用事由。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制定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结合车改相关要求,制定了《湖源乡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制度。二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乡政府车辆由乡党政办统一调度,确保了专人驾驶、统一调派,用车人填写《湖源乡公务用车派车单》,经党政办审批后,统一由党政办根据轻重缓急进行安排,不得擅自用车。三是认真执行政府车辆定点维修规定。2018年,乡政府明确沙县通达汽车修理店为我乡定点维修单位,并且执行车辆维修审批报备制度,由党政办负责把关发函,车辆维修必须持党政办《湖源乡车辆维修审批单》,维修费用凭函报销。四是进行提醒谈话。由乡纪委对党政办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加强公车管理,按制度管车。

10.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

26反馈问题:接待审批不严。2013-2015年公务接待“三单”不全,2016年度公务接待基本上无派出单位公函。超标准接待。如2014年12月16日综治检查来客12人,审批标准200元/桌,实际费用528元。违规接待。如2016年7月11日中午在湖源龙会饭店接待“三支一扶”家属就餐,餐费158元。异地接待。如2013年11月4日三明梅园餐馆发生接待餐费1550元,无事由,无菜单。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完善公务接待制度。制定《关于印发湖源乡机关干部管理工作制度的通知》(沙湖委〔2018〕45 号)文件,其中关于公务接待方面,因工作需接待客人用餐的,应事先填写《沙县湖源乡政府公务接待审批表》,接待后填写《湖源乡政府公务接待清单》,报分管领导审批,无特殊情况,一律安排在食堂用餐,确实应工作需要在乡外用餐的,须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接待用餐。公务接待一律不上酒水,接待标准按科级领导、科级以下干部来访80//人,处级领导来访100//,客商来访标准不高于100//人。报销接待费时应附《湖源乡政府公务接待审批表》、《湖源乡政府公务接待清单》菜单、正式发票。对超出标准的接待费,不予报销。二是严格公务接待审批。按照县委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沙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要求,说明接待事由、来客单位及人数、陪同人员、人均用餐标准等内容,经分管领导及党政办审核。三是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处理。为杜绝此类问题发生,由乡纪委对现任乡党政办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

11. 违规报支差旅费。

27)反馈问题:违规报支差旅费。如报支2016年3月14日至18日江苏常州小吃差旅费中伙食费补助780元,超标准报支280元(可报支标准为500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学习。为了加强和规范我乡差旅费管理报销,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再次组织全体乡干部学习《沙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乡党委书记批准,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二是清退违规报支费用。按县委巡察办问题反馈清单,乡纪委已督促相关人员于2018年10月15日前退回违规报支的差旅费842元。三是开展提醒谈话。由乡纪委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避免今后再出现类似问题。

12. 违规发放津补贴。

28)反馈问题:违规发放津补贴。如2014年1月6日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有安排食堂伙食,但还发放误餐补贴每人100元共8100元,其中有乡政府干部领取误餐费11人共1100元;2017年1月以前计生服务所卫技人员领取计生补贴170元/月,超过规定津贴标准(标准为130元/月)。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规范津补贴发放。二是加强干部财务知识培训。于2018年9月13日召开财务知识培训会,由乡经管站组织乡干部、财务人员参加培训,增强干部财务知识及相关财经纪律意识。三是清退违规报支费用。乡纪委已督促相关人员退回违规发放津补贴14523元。四是开展村主干集体提醒谈话。由乡纪委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避免今后再出现类似问题。

13. 违规购买烟花爆竹。

29)反馈问题:违规购买烟花爆竹。如圳头村2014年6月20日庆祝村部建成购买烟花爆竹606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按照规定执行。为了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推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要求执行。二是加强乡村干部法规制度学习培训。于2018年9月13日召开财务知识培训会,学习相关法规制度,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三是开展提醒谈话。由乡纪委领导对圳头村村两委进行集体谈话,避免今后再出现类似问题。

(五)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方面

14.现金管理不严。

30)反馈问题:现金存量大,存在严重资金管理风险。行政户2014年1月末现金12.820456万元,无现金盘点表;锦街村2013年6月份现金结存61.836914万元,无现金盘点表。大额资金现金收支。如锦街村2013年1月2日支付给村民陈淑兰山场分成款13.0230万元现金,支付圳头村山场分成款2.2672万元现金,支付给村民邓时益山场分成款23.4264万元现金,当天三笔共支付现金38.7167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湖源乡现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湖源乡现金管理制度》,强化内部控制制度,依法依规,超过1000元以上在支出均采用银行转账支付;下拨给各单位、村的各类补助经费均采用银行转账,杜绝此类事情再度发生。二是加强培训。对乡村两级财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知识。2018年9月13日,组织乡村两级财务人员就财务知识进行了培训,增强了财务业务水平。三是开展提醒谈话。由乡纪委领导对财政所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避免今后再出现类似问题。

15. 报销凭证审核把关不严。

31)反馈问题:报销凭证审核把关不严。如2013年10月4日报销在沙县金信美食城餐费2508元,就餐人数10人,无接待审批、无菜单,凭证不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建章立制。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湖源乡机关干部管理工作制度》,要求财务人员做好财务支出审核把关工作,对每笔报销凭据严格认真核实,报销需要附清单的必须附上清单,需要附会议记录的必须附上会议记录,是附件材料必须注明“附件”二字,做到票据、附件齐全方可报销入账。二是加强学习。加强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学习。并严格执行落实,于2018年9月13日组织乡村两级财务人员开展学习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依法依规执行,杜绝此类事情再度发生。三是督查整改。针对无主管、无审核、无经办的问题,实行乡长一把笔审批制,各办站开支发票先由经办人签字,财务人员审查,再经分管领导审核及乡长批准后,方可报支,否则不得入帐。四是开展提醒谈话。由乡纪委领导对财政所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避免今后再出现类似问题。

16.财务支出审核把关不严。

32)反馈问题:财务支出审核把关不严。如支付退休干部2016年春节慰问金每人100元,8人共800元,未审批。2014年7月29日转账支出郑晓翠农运会篮球队服装款7265元,但凭证上主管领导审批时间为2014年8月25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湖源乡机关干部管理工作制度》,要求财务人员做好财务支出审核把关工作,对每笔报销凭据严格认真核实,是附件材料必须注明“附件”二字,避免造成重复报销现象出现。认真执行财务制度,实行乡长一把笔审批制,各办站开支发票先由经办人签字,财务人员审查,再经分管领导审核及乡长批准后,方可报支,否则不得入帐。二是组织开展学习培训。于2018年9月13日组织乡村两级财务人员学习相关财务制度,提高业务水平。三是督查整改。针对无主管、无审核、无经办的问题,实行乡长一把笔审批制,各办站开支发票先由经办人签字,财务人员审查,再经分管领导审核及乡长批准后,方可报支,否则不得入帐。四是开展提醒谈话。由乡纪委领导对财政所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避免今后再出现类似问题。

(六)重点领域监督方面

17.工程项目管理不严。

33)反馈问题:工程项目实施程序把关不严。从账册附件及会议记录中查阅29个村级工程仅见有同意实施建设该项工程的记录,部分有同意决算支付工程款项的记录,无通过工程建设预算投资、资金来源、投标规则等相应的会议研究。工程项目档案材料缺失严重。从乡里提供的15个项目清单、5个县交易中心招标项目及查阅的29个村级项目材料上看,其中无工程预算材料项目25个,无竣工验收材料或验收材料无相应人员签名、单位盖章的36个,无工程决算材料的11个,无造价审核材料的33个。未按规定招投标。(1)未执行预算投资50万元以上工程建设项目应在县交易中心招投标的规定。如高山农业生态园项目,预算投资100万元,分二期建设,第一期预算投资22.9万元在乡司法所招标;第二期预算投资67.5万本应在县交易中心招标,因项目未立项原因在乡司法所招标。(2)存在定向招标及伪标问题。如西洋村2013年4月以邀标方式按最低单价承包工程发包水泥路面硬化工程,由福建联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实际施工人为邓方举,但公司出具委托书,同意将工程款支付给陈圣林。2013年7月以邀标方式按预算价最高下浮率评标发包美丽乡村建设工程,由福建省樟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实际施工人即陈圣林。可见邀请三家单位招投标是表面形式,存在定向招标或伪标嫌疑。未按合同约定执行工程预付款。如西洋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中标承包价21.8万元,合同约定启动后支付15%,余款验收后支付到95%,但承包人于2014年7月9日签订合同,8月18日预支工程款3万元,12月30日预支工程款3万元,2015年元月9日再预支工程款5万元,后于2015年1月30日以误转工程款名义收回已预支的11万元。工程决算审核把关不严。如2013年农村安全饮用水项目,9月25日签订合同,中标工程价66.87万元,工程款支付68.33万元,无竣工验收、工程决算书和造价审核材料。工程款现金白条入账情况严重。如锦湖村2013年公厕建设工程,2013年6月7日预支公厕材料款1万元、10月27日预支材料工资款3万元,12月23日预支工资款2.18万元,2014年7月3日两笔预支工程款0.3万元和0.5万元等均为白条,且未见工程验收决算材料。未经增项程序增加工程量或未执行工程造价超预算20%以上应通过代表大会的规定。如城前村村部装修工程,合同项目10个,总价约13万元,决算施工项目20个,决算价17.98万元(含税),超预算38%;西洋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中标承包价21.8万元,决算价30.5157万元,超预算40%。未按规定留存工程质量保证金。如圳头村环村路工程,合同约定应留存5%的质量保证金,2016年10月29日工程验收后,于2017年1月17日全额支付了19.53万元工程款。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出台工程管理办法。制定出台了《湖源乡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沙湖政〔2018〕81号)文件和《湖源乡村级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沙湖委〔2018〕55号)文件,规范了乡村两级项目的管理。二是规范招投标程序。严格把控监督工程招标程序,规定所有工程项目必须按规定编制预算,明确预算单价及总价,严格按照《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县各类公共资源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通知》(沙政办〔2011〕47号)的规定做好工程招投标工作,要求村级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规定3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招标代理,公开招标。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由乡纪委对圳头、锦湖村、城前村、西洋村、乡水利工作站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或提醒谈话。

18.扶贫领域监管不严。

34)反馈问题:内业材料不齐全。2013年至2014年度造福工程及危房改造内业材料不全,无常住人口户口证明(户口簿复印件)材料,审批表、调查表不全,部分户主身份证复印件缺失;部分扶贫手册存在贫困户信息采集缺项、漏项、错误、照片空缺等现象。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完善内业材料。乡扶贫办对照上级要求,继续收集完善相关材料,严格核查、比对、收集、保存等环节,确保档案资料完整无误。二是重新核对。乡党委组织扶贫办工作人员对2018年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相关内业材料进行重新核对,确保材料规范、无误。对于扶贫两本手册进行全范围的逐一核查,对缺项、漏项、错项等填写错误进行逐条修改。目前已完成两项材料的核查工作,确保相关内业材料准确规范、符合上级有关要求。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由乡纪委领导对现任扶贫办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避免今后再出现类似问题。

35)反馈问题: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监管不严。如圳头村2016年光伏发电项目投资43.89万元,未见工程预决算书、合同、招标材料、完工验收及造价审核材料等。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核查情况。乡扶贫办对圳头村2016年美化工程有关情况向时任圳头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了解有关情况,了解结果为2016年因实施实际等原因将圳头村美化工程项目资金分为圳头村环村路工程、圳头村横路洋工程与圳头村村部大坪建设三个项目使用,经核查,三个项目内业材料齐全。二是进行处理。乡纪委对时任圳头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进行批评教育谈话,组织全体乡干部及各村“两委”干部进行扶贫有关项目、资金要求的学习教育,提高乡村两级干部认识,严格项目资金使用、保存的审核、审查制度,确保项目及资金合法合规。

19.“三资”管理不严。

36)反馈问题:资金管理不严。如锦街村2013、2014年度村集体资金均为现金,村集体账户余额为零。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建章立制。制定资金管理制度,制约乡村两级的资金使用情况。二是组强化知识。组织对村主干及财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知识。2018年9月13日,组织乡村两级财务人员就财务知识进行了培训,增强了财务业务水平。三是开展提醒谈话。由乡纪委领导对财政所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避免今后再出现类似问题。

37)反馈问题:固定资产管理不严。经查阅,2013年以来乡政府及各村采购的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空调等存在多数未做固定资产入账。如锦湖村村部一楼的一间车库,目前为前任村书记陈宜法停车使用,未与村委会办理任何租赁使用手续。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重新梳理。乡政府于2018年6月底,重新梳理了历年固定资产,按房屋、通用设备、车辆、专用设备、图书档案、家具用具分类归档。二是建立台账。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软件,并把固定资产详细信息录入软件中,如金额、数量、购买时间、投入时间等,做到清晰明了。三是完善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制度。按照“谁使用、谁保管、谁维护”原则建立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以办公室为牵头单位,财政所、计生办、民政办、便民服务中心等单位每半年对固定资产使用情况进行查看固定资产损毁情况。

38)反馈问题: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投资风险较高。如锦湖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成立于2013年,基金总额20万元,2013年6月经村两委会研究以月息1.5%出借给沙县湖源石灰石矿场,借款合同约定期限到下一届村两委换届为止,前期利息缴交至2015年3月31日。该款项分6次以现金方式出借,期间共收回利息5.68万元。2015年9月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继续出借,未按时收回本金及重新签订借款合同。2017年10月2日,该基金实际使用人陈宜法归还本金10万元,缴交2105年4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利息9万元,至今尚有11.2万元本息未收回,造成村集体资产流失。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为了规范村级集体资金的使用,制定《村级集体经济管理办法》。二是加强学习。为进一步规范村级集体资金的使用,2018年9月13日,组织村主干和乡村两级财务人员进行了培训,增强了财务业务水平。三是组织提醒谈话。由乡纪委领导对锦湖村村两委进行集体提醒谈话,避免今后再出现类似问题。

下一步,乡党委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县委第七巡察组反馈的六大类问题,坚持举一反三,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切实巩固整改成果。一是抓紧抓牢“两个责任”。乡党委将认真履行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乡纪委将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注重建章立制,建立完善相关规定制度,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有效制度,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三是充分运用整改成果。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一次难得机遇,以落实整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为动力,努力营造全乡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让全乡干部群众满意,让组织放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5785551;通信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沙县湖源乡锦湖村200号湖源乡纪委收;邮政编码:365062;电子邮箱:hy5785551@163.com。

 

 

中共沙县湖源乡委员会

2018年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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