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乡信息

凤岗街道:教育在先,预防在前

发布时间:2020-01-06 文章来源:中共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1月6日上午,凤岗街道纪工委以集体谈话的方式对今年新入职的公职人员进行了一次廉政谈话。纪工委书记黄光明对新同事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加强学习,重点是加强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等;二是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仅要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还要遵守《凤岗街道工作制度汇编》《凤岗街道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制度的通知》,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会议制度等;三是集中学习《中共沙县县委办公室 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禁止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及离退休人员参与村(居)集体利益分配的通知》(沙委办[2010]49号文)文件精神,重申作为国家公务人员,不论是公务员还是事业编制人员都不得参与村集体利益分配,不与民争利,维护我县干部队伍良好形象;四是要加强“八小时”外的生活圈管理,时刻做好廉洁自律,具体做到: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不饮酒,饮酒后一定不骑车或开车;严禁赌博,不带彩打牌;带头做好移风易俗,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等。

教育在先,预防在前,是对干部真正的关心,真正的爱护。对新入职的公职人员进行廉政谈话,既是学习勉励的过程,也是警示教育的过程,目的是告诉新同事党的纪律和廉政规定,明确哪些能做、应做,哪些不能做、不应做。今后,我街道将继续保持这一良好做法,每年都对新入职公职人员开展一次廉政谈话。

返回顶部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