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

中共沙县第十二届纪委第四次全会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20 文章来源:中共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坚守初心使命  忠诚履职尽责

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提供坚强保证

——在中国共产党沙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吴江潮

(2019年1月29日)

 

  我代表中共沙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市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和县委十二届七次、八次全会部署,回顾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研究部署2019年任务。

  县委对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高度重视,1月28日,召开常委会会议专题学习全会精神,并审议了县纪委工作报告。刚才,汪志红县长传达了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县委书记杨兴忠作了讲话,对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新部署、提出新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8年主要工作

  过去的一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区市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来闽调研讲话要求,按照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市纪委九届三次全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践行“八个坚定不移”“五抓五重”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一)自觉践行“两个维护”。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县纪委先后召开常委会会议、委机关全体干部会议、支部党员大会等18次,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检查、大整改、大提升”活动,共组织专题学习56场、专题研讨52场,手写心得体会700余篇,有效推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始终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重大事项、重要工作主动及时向市纪委监委和县委请示报告。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对三明、对沙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作为监督的重要职责,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利益问题整治,强化监督查处。全年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3件3人。

(二)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格按照省委“八个坚定不移”要求,强化督促检查力度,推动全县各级党组织履行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县委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县委书记、县长和其他县委常委及党员副县长分别带队,对2017年度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评,突出政治检查、突出问题导向、突出“关键少数”;集体约谈党委班子成员,下发“问题清单”,进一步督促责任落实。全年共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问责10人。实行农村基层党组织“两个责任”清单制,配齐全县184名村(居)纪检委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三)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县纪委监委分2批接收县检察院转隶干部11名,坚持县检察院转隶干部与纪委干部融合混编,做到既发挥转隶干部的优势特长,又促进干部之间的融合。增设第三至第五纪检监察室,重点加强监督执纪一线力量。加强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全要素试用调查措施,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通过接收县检察院移交问题线索,对潜逃22年、涉嫌侵吞公款15万余元的朱跃城展开追逃追赃工作,圆满完成我市追逃追赃第一案和我县留置第一案。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登《从一起追逃案的调查看“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文章,生动反映基层贯彻落实监察法、推动法法衔接的一次成功实践,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以转隶干部为班底,成立3个专案调查组,利用大数据手段,查清“‘2.9’三明动车北站强迫交易案”背后存在的 “保护伞”和失职失责问题,及时回应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意见。

(四)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以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抓手,组织开展扶贫、民生、涉黑腐败、移风易俗专项治理,全县共查处相关问题37件4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2人。在扶贫领域推行县乡纪委“清单化”管理、入户访查全覆盖,对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零容忍”。严肃村级组织换届纪律,乡镇(街道)纪检专干完成对全县24个换届重、难点村党员走访“全覆盖”,为基层党委决策提供参考。深入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针对“‘2.9’三明动车北站强迫交易案”处理15人,其中对“保护伞”问题立案2人,对失职失责问题立案6人、诫勉谈话1人,对领导不力问题通报问责6人。开辟信访绿色通道,实行全员接访,落实信访包案制度,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主动约访重难点信访群众,有效化解部分群众进京到省越级访。

(五)切实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精准把握监督标准,全县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396人次,第一种形态至第四种形态分别占比72%、23.2%、1.3%、3.5%。对反映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函询53人次,用好函询采信激励机制。落实函询了解情况反馈制度,督促被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说清楚、讲透彻。动态更新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及时分析政治生态,形成全县党员干部队伍“树木”与“森林”关系情况的分析报告。开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讲活动,抓好《监察法》学习宣传贯彻,组织30名拟任科级干部参加在线廉考、350余名干部参加旁听职务犯罪庭审、3000余人到市县廉洁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深入各级各部门开展警示教育课共378次,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六)坚定不移纠正“四风”。把监督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执行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强化“1+X”专项督查等监督检查力度,全县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9起20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人。组织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综合整治,梳理出“不讲政治、不敢担当”等8类47种具体表现,督促党员干部对照检查,对标整改。全县共查处相关问题14起1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通报曝光3期6起7人,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七)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坚持保持高压态势,不松劲、不停步、不减力,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立案118件11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5人,其中乡科级17人,留置3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以自办案件为引领,将12个乡镇(街道)和9个派驻纪检组分为5个监督执纪协作片区,整合力量,切实提升工作效能。2018年上半年即实现全县所有乡镇(街道)及派驻纪检组100%有自办案件。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建设。及时梳理总结审查调查、巡视整改、巡察监督中发现的机制体制问题和制度漏洞,向相关单位发放《纪律检查建议书》34份,推动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堵塞漏洞。

(八)从严从实抓好巡视整改。全力保障省委巡视组在我县开展工作,省委巡视七组对主动衔接、积极配合巡视情况给予充分肯定。针对上一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梳理,形成“回头看”情况报告。大力加强对巡视交办信访件和问题线索查核,以及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工作。县委书记、县长多次带队就整改工作向省委巡视组沟通汇报,确保措施办法对路、对干部影响最小,切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自查自纠,依规依纪确定清退范围,防止“一刀切”和“扩大化”,累计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1500余万元。针对省委巡视相关的152件信访件和问题线索,已查结133件处理149人次,给予党纪政务立案36人,其中科级16人。

(九)着力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强化制度保障,制定修订《中共沙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等12项制度。健全巡察机构与县纪委监委机关和组织、审计、公检法等部门的协调机制,提升工作合力。建立县委书记、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约谈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制度,约谈4轮7批次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17人。加强巡察机构和队伍建设,规划巡察机构固定办公场所,增设巡察组2个,增加行政编制11名。组织开展3轮对14个县直部门单位常规巡察;配合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对县法院、县公安局开展上下联动巡察、对县交通运输局开展县级异地交叉巡察;开展以乡带村交叉巡察以及扫黑除恶“机动式”交叉巡察,共发现问题336个,移交问题线索72件,立案审查18人,起到了较好的震慑效果。

(十)持续强化自身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强化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站位、履职能力和工作作风。开设“虬城清风”讲坛,组织开展宪法、监察法等纪检监察基本业务知识测试,举办“虬城清风”知识笔试初赛和电视决赛,营造比学赶超氛围。持续推进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实行乡镇纪委月例会制度,推动压力传导和经验交流。严格规范“走读式”谈话,组织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及消防安全、医疗应急救治培训,建立县乡审查调查医疗绿色通道,确保审查调查安全。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坚持刀刃向内,对1名不适岗干部进行组织处理、对1名执纪不严的干部给予党纪处分。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我们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追责问责不严、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被动;一些部门单位“1+X”专项督查不够有力,发现问题线索能力有待提高;一些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时有发生,“私车公养”问题突出;巡察利剑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巡察效果与预期还有一定差距;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及县纪委各派驻(出)机构主动监督、精准监督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升;部分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能力素质与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还有差距,主动发现问题、处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总结40年来管党治党的历史经验,我们深切体会到:一是必须坚定不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强化党的全面领导的根本原则,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必须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惩恶,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必须坚定不移站稳人民立场,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顺民心、护民利、解民忧上的重要职能作用,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四是必须坚定不移深化标本兼治,既要善用治标的利器又要夯实治本的基础,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五是必须坚定不移加强自身建设,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队伍,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这些宝贵经验对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必须倍加珍惜、长期坚持,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

  二、2019年主要任务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关键之年。2019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市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和县委十二届七次、八次全会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发扬改革创新精神,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省委“八个坚定不移”要求,深化实践“五抓五重”,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实现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奋力推进新时代新沙县建设提供坚强保证,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持续兴起“大学习”热潮。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学习领会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结合起来,同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创造的宝贵思想财富和实践成果贯通起来,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对三明、对沙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一起来,饱含深情、带着责任持续兴起“大学习”热潮,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努力做到范围更广、程度更深、成果更多、氛围更浓、实践更有力,使各项工作思路和举措更加科学、严密、有效。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统一部署,紧扣主线抓好主题教育,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带头坚定信仰、带头对党忠诚、带头担当尽责,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紧密联系实际,自觉接受教育,主动加强改造,坚守我们党的初心使命、纪检监察机关的初心使命、党员个人许党报国的初心使命;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教育方式,做到既对标先进、见贤思齐,又深挖症结、解决问题,增强主题教育效果;注重整改提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健全长效机制,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

(二)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落实“两个维护”

  进一步突出政治监督。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重大战略部署情况的监督,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对三明、对沙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监督重点,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改进作风、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切实在督促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中发挥职能作用。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聚焦“七个有之”,认真核查反映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线索。

  进一步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认真不严肃,在坚持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认真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确保党的组织路线落到实处。大力弘扬和践行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营造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和社会氛围。

(三)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压紧压实政治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从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深入开展集中整治。紧盯“关键少数”,加强压力传导,推动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主动查摆、带头整改存在的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行动引领新风。引导和督促有关部门、单位积极探索建立可操作性强的行为规范,推动由解决面上问题向解决深层次问题延伸。

聚焦问题靶向打击。针对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指出的4个方面12类问题,采取深入基层“一线查”、确定专题“专项查”、紧盯关键“重点查”等多种形式,着力整治一批突出问题。加强与扶贫、生态环境、民政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掌握并严肃查处相关重要领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把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和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对发现的问题,精准有力施策、督促立行立改。

从严查处严肃问责。把严重影响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执纪问责的重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在查处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时,既要查清贪污腐败问题,又要审查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并在审理报告中单独列明。加强对整治工作的全程监督,对推进工作不力、“走过场”“做虚功”“假把式”等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坚决纠正;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

(四)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健全县纪委监委与县司法机关、审计部门问题线索移送、缺席审判、技术调查等协作配合机制,不断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强化县纪委对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的领导和指导,坚持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县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抓住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重点环节,完善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认真履行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协助职责,推动各级党委(党组)认真落实省委“八个坚定不移”要求,坚决担负起管党治党责任。

扎实有序推进派驻机构改革。结合县一级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调整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设置,进一步优化监督执纪片区设置。协调编制、组织等部门,加大优秀人才引进力度,充实派驻机构人员力量,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加强统一管理。探索赋予派驻机构监察权,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确保按时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提高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水平。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依法行使监察权,把握政策界限,健全转化机制,一体推进监督执纪和监察执法。依托纪检、拓展监察、衔接司法,完善审查调查转换衔接办法,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形成监察权、检察权、审判权相互配合、互相制约的体制机制。

(五)进一步提高监督效能,做深做细做实监督职责

强化日常监督。聚焦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在监督上全面从严、全面发力,真正把监督职责履行到位。把监督融入日常,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切实做到日常监督从严常态,长期监督胜在长效。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谈话和函询相结合,加大对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对欺瞒组织的严肃处理;严格落实接受谈话函询情况在民主生活会上作说明制度。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做到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推动形成监督和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

着力精准监督。把精准思维贯穿到监督全过程,找准靶心、精准发力,不断提升监督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完善监督在一线跟进的方式方法,聚焦“关键少数”和工程项目建设、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招投标等腐败易发高发领域,坚持关口前移,着力破解监督难的问题。创新监督手段,积极借助科技优势,探索运用大数据等新技术新手段,实现快捷、准确、高效监督。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继续推行精准监督“1+X”工作机制,坚决防止“三转”回头转的问题。主动融入县委深化“增激情、敢担当、破难题”开展“项目攻坚突破年”活动等中心工作,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

(六)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完善巡察战略格局

 把牢巡察政治定位。认真贯彻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抓好巡察、整改、收效三个环节,充分发挥巡察的政治监督作用。从政治高度全面审视被巡察党组织工作,着力发现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新发展理念、打好“三大攻坚战”、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等方面存在的政治问题、腐败问题。落实县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统筹安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和巡察“回头看”。拓展巡察监督内容,把巡察与考核政治生态状况、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等相结合,形成监督合力。

  健全完善巡察联动机制。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的意见,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积极参加市县上下联动巡察和县级交叉巡察工作,增强巡察联动的有效性,提高巡察监督质量和效果。健全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和组织、宣传、信访、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加强县委巡察机构和队伍建设,落实巡察工作固定办公场所,配齐配强巡察干部,全面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

强化巡视巡察成果运用。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分类、移交、办理,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持续夯实整改主体责任,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和派驻机构要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作为监督的重要内容,严格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抓好整改,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推诿扯皮、应付交差,甚至弄虚作假、边改边犯的,严肃追责问责,推动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巩固整改成效,坚决防止反弹回潮。

(七)重点削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纠正“四风”不能止步,必须以徙木立信的精神,坚持不懈抓下去。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经常摆摆表现、找找差距,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要持续抓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县实施办法情况的监督,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坚持不懈,化风成俗。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卷土重来。

  精准有力惩治腐败。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的形势,坚定不移、精准有序,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全面梳理十八大以后群众反映强烈但历年“查否”案件,深挖彻查一批有价值问题线索。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管,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坚决防范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在履责过程中,既要查清问题、惩治腐败,也要保障民营企业经营者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坚持思想政治工作在前、函询说明在前,坚持经济处罚和训诫悔过优先、公平保障合法权益优先,坚持以谨慎使用措施、支持企业发展为原则。强化安全办案、文明办案意识,牢牢守住审查调查安全底线。

  加快构建“三不”机制。深化标本兼治,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在坚持惩治这一手不放松的同时,探索运用“一案一总结”“一案一整改”等方式,推动各级各部门改革体制机制、健全规章制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督促掌握公权力的部门、组织,合理分解权力、科学配置权力、严格职责权限。加强理想信念和道德教育,广泛宣传沙县红色文化、优秀传统文化和勤廉人物事迹,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八)打好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攻坚战,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在专项治理上持续精准发力。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上,要加强对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入户访查,紧盯发现和查处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在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上,要聚焦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严查小官大贪和“微腐败”,对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在涉黑涉恶腐败专项治理上,要围绕“一年治标、两年治根、三年治本”的目标,继续抓好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查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推动以案促改、综合治理。在移风易俗专项治理上,要把2019年作为移风易俗专项治理巩固提升年,开展专项治理“回头看”,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组织或参与歪风陋习行为,深挖严查隐形变异问题,防止歪风陋习反弹回潮,进一步正党风淳民风。

  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要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放在突出位置,加大核查督办、直查直办和通报曝光力度,对查结的问题进行抽查复核,对失职失责的从严问责,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纪检组织建设,做好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机构工作,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督促村级纪检委员发挥作用,明确工作内容、完善体制机制、提供履职保障,切实把责任压实到党组织的“神经末梢”。

  (九)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建设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队伍

强化政治标准。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完善组织体系,强化支部政治功能,深化“三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着力在“神”的重铸上下功夫,努力促进职能、人员、工作深度融合。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各级纪委委员作用,全面履行职责任务。

  提升能力素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用时代发展要求审视自己,以强烈忧患意识警醒自己,做到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无私无畏、敢于担当。深入开展大培训,对派驻(出)机构、乡镇(街道)专职纪检干部和村级纪检委员100%全覆盖培训,不断提升干部依纪依法履职能力。加大干部选拔调入和招考力度,着力解决纪检监察干部力量不足的问题。

  强化监督管理。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加强自我监督、党内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让纪检监察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条件下开展工作。认真履行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遵守“六带头、六严禁”行为规范,建立完善内控机制,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严防“灯下黑”问题,切实打造一支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同志们,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无私无畏、奋发有为,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奋力推进新时代新沙县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返回顶部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