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沙县纪委监委办公用品采购和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11-15 文章来源:中共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1.办公室负责委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和管理工作。

  2.各室需要添置办公用品时,应事先提出书面采购清单,后交办公室汇总。

  3.属于政府采购的物品必须实行政府采购。

  4.办公室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对拟购买的办公用品审核把关,必要时应呈报分管委领导审批。

  5.按照采购与管理分开的原则,办公室分别指定专人负责办公用品的采购和管理工作。购进办公用品时,由办公室采购人员和管理人员共同清点核实,按照规定办理验收手续。

  6.办公室管理人员必须做好办公用品的管理工作。各室领取办公用品时,必须向管理人员办理领用手续,登记备查。办公用品需要以报废、转让、变卖等方式处理的,必须严格办理手续,必要时应呈报分管委领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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