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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助解百姓办证难

发布时间:2020-12-28 文章来源:中共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林组长,我都跑了2年多了,我家的房产证真的能办了吗?”

  “放心吧老朱,真能办!”

  9月4日,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林海泉正在向老朱解释不动产权登记流程。对话里的老朱是沙县莲花北路的一位户主,9月2日下午,曾来纪检组办公室反映办证难的问题。

老朱一家十几年前购买了莲花北路的自建房宅基地,但因为常年在外做小吃,仅建了毛坯,没有装修,也没来得办理土地证、房产证。规划之前测量的面积是70.45,不动产和文件上批的面积为70.04平方米。

2016年底,老朱打算续建和装修房子,在房屋前后外墙贴了瓷砖,哪知道这一贴就坏了事。因为墙面厚了,办证测量时,超过了规划面积,到了登记的时候,虽然符合超限标准的3%范围以内,属建设过程中的合理误差,但因两证合一之后,审批面积与实测面积不等,因此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给其办理产权证。

据了解,一般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材料齐全的5个工作日就可以领到证件,可老朱一等就是两年半。期间,老朱也向有关部门多次反映,但始终无果。

  林海泉了解此事后,立刻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一个合规合理的群众自建房,不动产权证竟然这么久都办不了,全县类似老朱这种情况的可能还有不少。随即启动即查即改机制,马上联系了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国土空间规划中心、住建局的勘测室等股室负责人,具体了解相关情况。

机构改革前,土地证、房产证分别由国土资源局和住建局房管所办理,群众自建房房屋超限办证的按县政府有关文件以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机构改革后,土地证、房产证两证合一,变更为不动产权证。县政府印发的《关于妥善处理沙县房屋和土地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试行)仅处理2016年9月之前的遗留问题,对2016年9月之后建成的群众自建房没有提出处理意见,老朱这一户就属于这类型,历经两年多,老朱这样的户主办证成为了老大难问题。

次日上午,林海泉召集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国土空间规划中心、局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再一次协调,最终形成了初步的处理意见。一是治标,即由国土空间规划中心按县政府批文面积进行审核,不再采用测量队实测数据,不动产予以按县政府批文面积办理产权证。二是治本,即按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经局务会研究同意并报县政府备案后,全面化解类似老朱这一户的自建房办证难问题。

  9月4日,县自然资源局召开局务会议,研究了由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的《关于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报告》,同意对2016年10月后建成的群众自建房,参照沙政[2020]74号文件精神,分类处置后予以办理。11月18日,困扰老朱的二年半的烦心事终于解决了,领到了属于自己的不动产权证。

  “我们的纪检监察组的工作就是要回应群众关心、关切事,帮助老百姓解决困难,让老百姓满意就是我们努力的目标。下一步我们还将继续跟踪督促相关职能科室转变工作作风、改善工作效能,继续做好、做优服务。让‘办证’不再难。”林海泉说到。

  截至目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已针对相关问题办理证件(85)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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