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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干部服务经济二三事

发布时间:2021-01-19 文章来源:驻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

 

2020127日,县纪委监委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列席参加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班子会,在会议上,针对县建筑企业在工地施工过程中各自为战的现象,纪检组组长建议:要发挥县建筑协会的作用,由建筑协会牵头,主管单位配合指导,组建一支建筑施工单位救灾抢险应急队,并在住建局办公大楼一楼整理出一个救灾物资仓库,购置一批应急所需的发电机、水泵等作为抢险救灾物资,拟投入资金20万,以备不时之需。这是县纪委监委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根据在开展日常监督和下沉式监督过程中,走访建筑企业所了解到的企业需求而向主管局提出的一个建议。

如何为企业减费降税出份力,这也是该组一直在思考的问题。2019年年初,在日常监督中,通过与建筑企业交流沟通,得知我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保证金清退时间为10个工作日,建筑企业普遍反映时间偏长。了解此情况后,我组先后找县行政服务中心主任、住建局分管领导、建工股负责人等沟通协调,建议缩短招投标保证金清退时间,减轻企业负担。经有关单位部门研究后,从201931日起,我县建筑工程招投标保证金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缩减至3个工作日。

为建设企业发展添后劲。20205月,沙县建筑企业中汇建设公司吴总等企业来我组走访座谈,他们提到近年企业承建政府项目完工并投入使用后,工程尾款却迟迟未结算,县规模以上二级建筑企业普遍缺乏有一定规模或独立的办公场所,个别企业还在座谈中透露出想异地搬迁的想法。了解情况后,我组主动约规划部门负责人,建议参考永泰县等县城做法,他们先规划建设一幢建设大厦,作为规模以上建筑企业的办公场所,并在城区选几块合适的备选地块作为企业向政府申请用地,同时,建议由我县一级建筑企业、纳税大户中汇建设牵头,向政府递交《关于扶持建筑企业做大做强的申请报告》。经县委县政府初步研究,基本同意企业用地申请,用于拟计划建设沙县建设大厦,提供给规模以上建筑企业办公使用,按近年纳税额比例申请企业用房面积,解决建筑企业发展后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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