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曝光
三明市通报三起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16-02-01
文章来源:三明市纪委监察局
日前,福建省三明市纪委通报三起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典型问题。
1.宁化县委农办原主任兼县扶贫开发协会秘书长曾文新利用安排扶贫专项资金职便收受贿赂的问题。曾文新在任宁化县委农办主任兼县扶贫开发协会秘书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某村送的贿赂款。2015年5月,宁化县纪委给予曾文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建宁县委农办原主任科员黄声耿在“阳光工程”项目监管过程中玩忽职守的问题。黄声耿在“阳光工程”项目监管过程中,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将达不到验收合格条件的培训予以验收通过,造成国家阳光工程专项补助资金损失。2015年5月,建宁县纪委给予黄声耿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撤销黄声耿建宁县农业局主任科员职务,保留副科职级。
3.将乐县古镛镇梅花村委会原主任邱作谊贪污造福工程补助资金的问题。邱作谊在任将乐县古镛镇梅花村委会原主任期间,从2012年底申请的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中,套取资金用于发放燃油补贴。2014年11月,古镛镇党委给予邱作谊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通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扶贫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类涉及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的问题,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对违纪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问题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要依纪依法从严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