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两查活动,落实两个责任

县直部门贯彻“两查”活动推进会应引起重视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6-02-01 文章来源:中共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县“两查”活动推进会后,县直部门党委书记、纪委书记普遍增强了责任意识,提高了对县委开展“两查”活动意义的认识;大多数党委、纪委积极采取措施,贯彻推进会精神,取得初步成效。但从县纪委组织人员到相关单位走访了解情况看,存在以下问题:

1、以会议贯彻会议。部分党委书记缺乏作为“廉政风险排查”第一责任人意识,以会议贯彻会议的多,推进落实滚动排查的少,等待观望的多,主动落实的少,只做领导者,少做实施者,特别是第一轮排查不到位的单位,没有根据推进会要求,重新研究部署“两查”工作,廉政隐患依然存在,无法达到保护、爱护干部的目的。

2、廉政风险排查不深入。依然存在“排岗位风险多、排廉政风险少,排查应付成分多、对照学习领会少”现象;有的单位对个人排查的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没有逐级签字把关;有的单位及个人因廉政风险点排查不透,防控措施无从下手;有的单位没有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纪条规,且对检验学习成效的廉政知识测试工作不重视,走过场。

3、遵规守纪巡查不认真。有的单位没有制定专门的巡查方案;有的单位没有按方案认真巡查;有的单位巡查蜻蜓点水,对下属单位是否认真开展“两查”活动情况不明,也无法发现其他存在问题。

4、“两查”整改工作不落实。个别单位对整改工作不重视,有的单位对“问题清单”反馈不及时;有的单位反馈的整改措施模糊,没有针对性。

5、“两查”信息报送不及时。有的单位因未认真组织开展“两查”活动,无法报送“两查”信息,不少单位“两查”信息报送数为零;有的单位未及时报送“两查”信息,无法反映“两查”活动开展动态。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各基层党委要高度重视,抓好落实。一是落实责任。各基层党委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按照袁书记在“两查”活动推进会上的要求,“一把手”负责,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二是扎实推进。各基层纪委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通过巡查,促进各单位按照“两查”活动要求,扎实抓好每个环节、每个步骤的工作,一步一步落实,决不能走过场。三是启动问责。为确保“两查”活动取得实效,县纪委在第二轮的巡查中,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仍然不落实,给出的“问题清单”中问题依然存在的单位,将启动问责机制。(县纪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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