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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超洪在县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上强调四点意见
1月25日上午,中共沙县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召开,县委书记袁超洪在会上对我县反腐倡廉工作提出四点意见。
要正确把握反腐倡廉形势。过去的一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纪委的精心指导下,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部署要求,持之以恒严纪律、促规范、强管理、正作风,全县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成效。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看到,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所取得的成效,只是初步的、阶段性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防止“四风”反弹的任务还十分繁重。
要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所系、使命所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更加强烈的担当精神,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将责任扛在肩上,按照省委提出的“五抓五看”要求,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深入开展纪律教育,狠抓执纪监督,贯彻落实好《准则》、《条例》,坚决维护纪律规矩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使守纪律、讲规矩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为;用“两查”压实责任,通过一年的实践,证明“两查”活动是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一个有效载体,我们要将其拓展到党委内部制度建设上来,使之成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制度性工作。
要持续推进作风建设。我们一定要增强政治意识,以锲而不舍的决心和毅力,把作风建设抓到底,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让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落地生根、发扬光大。要持之以恒纠“四风”,保持常抓的韧劲、长抓的耐心,决不能紧一阵松一阵,决不能让“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责任倒查促作为对不作为、慢作为造成不良影响的干部,该约谈的约谈、该问责的问责,对不敢抓、不敢管的领导,该组织处理的组织处理,该党纪处分的党纪处分,切实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忠于职守、履职尽责;要高标引领树新风,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实说实干、敢拼敢上”的沙县精神,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民风社风。
要惩防并举遏制腐败。要把“严”贯穿到学习教育、监督管理、纪律审查的全过程,强化不能腐、不想腐、不敢腐,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势头。要突出党章党规严教育,特别是要抓好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的学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要实践“四种形态”严审查,要按照“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比法严”的要求,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一步提升纪律审查效果;要坚持自我净化严监督,必须在主动自觉接受群众、法律、审计、司法、舆论等外部监督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