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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县委召开常委会议研究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
发布时间:2016-03-09
文章来源:中共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近日,福建省沙县县委书记袁超洪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议,研究部署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相关工作。
会议强调,全县各级各部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原原本本地学习《暂行规定》,与学习《准则》和《条例》结合起来,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加强对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日常监管,发现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进行谈话提醒,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会议要求,各基层党委“一把手”要按照《暂行规定》精神,带头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案件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县纪委要结合遵规守纪巡查,加强对各基层党委落实《暂行规定》等省市县落实主体责任文件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严肃问责追究,推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