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准则》和《条例》
沙县检察院五种方式 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学习
自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和“条例”)后,沙县检察院根据上级院和县委部署,坚持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
一是集中动员教育。《准则》和《条例》印发后,及时召开党组会议进行任务分工和对《准则》和《条例》的初步学习。检察长责成纪检组长精读学习内容,制定教学方案,召开全院大会将学习方案和《准则》和《条例》的重点和疑问向全院干警解读。
二是领导带头讲解。纪检组长吴起江向全体干警宣读了学习方案,向干警解读《准则》和《条例》,带领大家学习了重点条文及解读,解答了“条例”到底有哪些变化来突出体现党纪“从严”的问题,并将《条例》和《准则》里大家最关心的条款,最贴近生活的内容,以案例形式一一向大家解读,让干警学的切切实实明白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是红线,绝对不能违反。
三、进行测试。通过一段时间的学习,使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及普通党员都对《准则》和《条例》有了一定认识和理解后,我院高标准要求,于2016年2月1日组织全院干警用省院统一下发的试卷以开卷考方式行了测试。
四、开展自查。我院于2016年2月22日至26日在全院开展“牢记纪律、忠诚履职”为主题的春季队伍整训活动,在队伍整训活动期间,再次组织《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各党小组根据学习内容开展自查自纠,找出问题,分析问题根源,提出整改方案。
五、学习交流。使干警广泛参与,在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撰写或转发的廉政微文,推送正、反面典型事例,解读《准则》和《条例》,更好的表达学习体悟,展现学习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