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建设

沙县公安局清明期间三项措施强化队伍管理

发布时间:2016-04-07 文章来源:沙县公安局

    清明节期间,按照沙县公安局“清明”节安保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县局提前组织部署,强化工作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有效保障了清明期间全县公安队伍安定稳定。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节日期间全县公安队伍管理,县局党委高度重视,提前部署安排。3月30日下午,县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景明亲自主持召开清明节安保工作部署会,在家局领导和各所队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张景明局长要求全体民警要提高认识,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等各项党纪警规,坚决抵制“四风”问题,确保节日期间队伍安定稳定。
    二、强化事前提醒。根据廉政常态化机制建设工作要求,县局纪委加强警示提醒教育,节前将上级机关《关于重申清明节期间公务用车管理纪律的通知》和有关警示案例上网传发给全体民警学习;同时节日期间每天编辑一条廉政警示短信群发全体民警手机进行温馨提示,提醒文明扫墓,杜绝公车私用,有效促进全体民警保持高度警觉性,自觉遵守各项廉洁自律规定,严防各类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强化纪委监督。4月2日至4日,县局纪委加强警务督察,每日安排督察民警不定时对城区所队领导带班、民警值班备勤、执法执勤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对县局机关大院停车场车辆进行清点,查看警用车辆、公务车辆是否停放在规定的停车场内,并深入大罗山、大洲等公墓所在地查看有无私用警用车辆。经查,各单位带班领导及值班备勤民警均在岗在位,认真做好接、处警工作,热情服务群众;节日期间未发现县局民警存在公车私用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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