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制度

中共沙县县委办公室 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13 文章来源:中共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沙委办〔201622

 

中共沙县县委办公室  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三明市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

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办字〔20145)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县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的通知》(明委办〔201611)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沙县县委办公室

                                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328

 

 

 

 

 

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的通知

  

明委办〔201611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属驻明各单位: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办字〔20145号,以下简称《办法》)下发后,我市各级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文件精神,推进了单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但也有一些单位贯彻落实《办法》不到位、执行制度不严格,仍然存在违规配备使用公车、费用报销不符合规定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工作,杜绝公务用车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办法》精神,提高遵守意识

    各级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办法》精神实质,全面了解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等规定,在思想上始终紧绷“规范使用”这根弦,行动上自觉遵守相关规定。要认真对照《办法》要求,在单位内部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严查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的行为,纠正使用不规范、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推进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工作规范、节俭、透明。

    二、健全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前,各级各单位要更加重视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工作,指定科室、指定专人负责车辆的日常管理,防止发生公务车辆使用管理方面的工作脱节和管理疏漏问题。要严格执行派车制度,派车单应载明公务用车的使用事由、去向、时间、人数等信息,无派车单一律不得使用公车;严格执行定点停放制度,公务用车在完成公务活动保障后,要及时入库或定点停放;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及时按季公示公车使用的信息(如,使用的时间、事由、地点、油耗、费用等),接受单位干部职工和群众的监督。

    三、加强对公车使用的监督检查

    各级各单位要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公车使用,防止公车私用、违规使用等行为发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级各单位公务车辆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督查,各级财政、审计部门加强对单位公务用车费用的财务监督审计,及时曝光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的典型案例,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318

返回顶部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