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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林业局出台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16-04-27 文章来源:中共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日前,沙县林业局党委出台《贯彻落实<关于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主要任务分工方案》、《关于印发<领导班子成员落实省委“五抓五看”要求责任清单>的通知》,分解任务、细化责任、提出工作要求、重抓落实。
    通知要求,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检查、落实。每年召开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会议,颁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教育,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把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六项基本条件和党员八项义务作为教育重点,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引导党员干部强化宗旨意识,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强化党员意识,把党规党纪、廉政法规以及从政道德、“三严三实”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学习内容。在认真学习《准则》《条例》等廉政法规基础上,通报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观看警示教育片、旁听职务犯罪典型案件庭审、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等方式,发挥反面典型警示作用。建立和完善廉洁从政各项制度,推行权力清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行使行政权力,明确行使权力责任,强化权力制约监督,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及时修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点双查、明确防控责任和措施。
    通知强调,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落实各支部、各单位“一把手”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责任,督促各支部、各单位负责人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加强任职廉政谈话、信访谈话、审计谈话、案后整改谈话、廉政责任谈话等。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纪党规行为,抓早抓小,加强任职廉政谈话、信访谈话、巡视谈话、审计谈话、案后整改谈话、廉政责任谈话等;对发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打招呼、拉袖子、咬耳朵”,做到早提醒、早告诫、早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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