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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今年66名领导干部受到责任追究,同比增加53.49%

发布时间:2016-06-22 文章来源:三明市纪委监察局

“对出借资金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一番红脸出汗过后,福建省清流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委主任、县财政局原局长兰根旺仍心怀感激,“将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时刻依纪依规办事,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整改工作。”

6月14日,三明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信息管理系统”中“一案双查库”页面显示这样一则信息:清流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委主任、县财政局原局长兰根旺对出借资金没有严格监管,没有认真审核抵押资产,缺乏综合性安全举措,对发现问题没有及时报告,导致出借资金存在风险等问题,受到诫勉谈话问责处理。

像与兰根旺一样,是今年以来福建省三明市释放失责必问强烈信号、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寻常场景。该市坚持问题导向,以“四种形态”为标杆,以严明纪律为尺子,直击压力传导不下去这个突出问题,对轻微问题及时红脸出汗,对违纪行为及时棒喝一声,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今年以来,三明市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推行责任清单制度,把纪律挺在前面,用好问责“撒手锏”,发挥好清单的“施工图”、“考核表”、“问责尺”作用,使问责成为常态。

前不久,三明市纪委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通报了问责决定:沙县法院2013年违规发放中秋过节费,院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副院长诫勉谈话。

失责就要挨板子,出了问题就算调整原岗位照样也要追究责任。近日,福建省大田县纪委通报了2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例,其中:县建材工业公司经理柳对下属侵吞公款疏于监督管理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等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副主任、原均溪镇纪委书记陈因辖区范围内发生多起严重违纪案件履行监督责任不力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在开展常态化问责的同时,该市突出问责重点,紧盯“关键少数”、重要节点和关键部门,通过专项巡察、问题整改“回头看”、签字背书倒查等方式,向责任单位移交327个问题线索,交办12份“问题清单”,下发52份“整改清单”,涉及“四风”问题纠治不力、吃“空饷”、巡视整改不力、“两个责任”履行不力等问题,以常态化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既要牵牢“牛鼻子”动真格,又要用好“问责尺”问好责。去年,全市80名领导干部因履责不力受到责任倒查追究。今年以来,对66名领导干部实施责任追究,同比增加53.49%,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三明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动真格、问好责不是讲在嘴上、停在纸上,而是要实实在在地落在行动上,发现问题就要对症下药、标本兼治,不负责就要被追责,让全面从严治党严起来实起来。”(叶水江  林凤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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