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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持续跟进监督 解决困难群众烦心事

发布时间:2021-09-29 文章来源:原创

 “救助金拿到了,我们一家四口都已纳入低保,我爱人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也提高了,谢谢你们帮忙解决我们的烦心事。”近日,沙县区区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干部跟进监督区民政局低保政策落实情况,向新列入低保对象开展回访时,崔某的妻子刘某激动地向他们说道。

 这是沙县区纪委监委聚焦困难群众“漏保”“漏救”问题开展的一次“点题”监督。

 此前,区民政局在开展困难群众“漏保”“漏救”问题“点题整治”梳理摸排社会救助对象过程中,了解到家住凤岗街道的崔某于2021年6月因突发脑干出血,被送至区总医院ICU抢救,家中妻子尚在哺乳期,大儿子就读于小学,家中仅靠崔某以前工作留下的一点积蓄维持生活。崔某在救治过程中花费大量医疗费,家里已无力承担,家庭生活极为困难。

 为督促职能部门答好题,区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紧盯工作作风、工作进度、工作实效,采取全程跟踪、重点督办、抽查回访等方式,跟进监督“点题整治”工作,推动解决困难群众的“急难愁盼”。目前,已将崔某纳入主动救助对象,先后向其发放城市精准帮扶救助金共计1万元,同时,将崔某及其配偶、子女一家四口纳入城市低保,减轻了崔某的医疗费用压力。

 区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还专门成立督查组,随机抽取走访困难群众,通过谈话了解、查阅资料、核对信息等方式,重点对排查工作覆盖、政策宣传知晓以及救助帮扶普及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困难群众“漏保”“漏救”问题整治落地见效。

 针对社会救助中出现的单个救助部门或现有救助政策难以解决的问题,在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推动下,区民政局将出台《建立社会救助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发挥联席会议牵头作用,推动实现部门、单位、社会力量合力态势,实施补充性救助。

 今年以来,沙县区纪委监委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省委“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以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小切口,梳理排查教育、医疗、乡村振兴等20项整治内容,“整治困难群众‘漏保’‘漏救’问题,加强低保、特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是其中之一。牵头单位区民政局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扎实推进困难群众“漏保”“漏救”问题点题整治工作,确保低保、特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政策“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不断增强困难群体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截至目前,全区共摸排各类困难群众5486人,城乡新纳入低保386人,享受临时救助316人。

 “整治效果好不好,群众说了算。社会救助关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整治力度,及时回应、妥善处理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确保‘点题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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