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调查

建宁县委农办原主任、农业农村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揭重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21-10-11 文章来源:三明市纪委监委

        日前,经中共建宁县委批准,建宁县纪委监委对县委农办原主任、农业农村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揭重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揭重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为掩盖其违纪违法问题,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在职工录用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权,将本人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在政策扶持事项中优亲厚友;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滥用职权,致使国有资产遭受重大损失。

  揭重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揭重阳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建宁县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揭重阳简历

  揭重阳,男,汉族,1965年10月出生,福建建宁人,在职大学学历,1987年8月参加工作,199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7年8月至2013年5月,历任建宁县黄坊中学教师,政府办信息科副科长,扶贫办秘书,政府办信息科科长,县委副科级组织员,县委组织部副部长,溪源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溪源乡党委书记;

  2013年5月至2019年6月,历任建宁县农业局局长,县委农办主任、县农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县委农办主任、县农业农村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9年6月至2021年7月,任建宁县委农办主任、县农业农村局党委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

  2021年7月,被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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