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建设

勇于自我革命 淬炼过硬队伍

发布时间:2022-03-17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纪检监察队伍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自觉接受严格的约束和监督,提高自身运行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是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障。近年来,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组坚持以自身建设立信立威,注重监督和治理相贯通、严惩和防范相统一、激励和约束相结合,高标准淬炼干部队伍。

  坚守初心使命,筑牢忠诚之魂。纪检监察组始终把思想淬炼作为自身建设的“第一课”,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在深学细悟中坚定理想信念、夯实忠诚根基。坚持把学习教育同思想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开展创建“理想信念先锋队”活动,把明理、增信、崇德、力行贯穿始终,围绕“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目标要求,切实引导纪检监察干部真学实做,进一步强化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纪检监察事业的意识,不断增强推进自我革命的自觉性,增强与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作斗争的坚定性。

  坚持问题导向,防范履职风险。自我革命本身就是对着问题去的,只有把问题找准、把对策找实,才能达到靶向治疗的效果。纪检监察组坚持畅通干部流动机制,把轮岗交流作为防范化解廉洁风险的重要举措,及时向集团党组提出调整建议。党的十九大以来,纪检监察组累计交流调整干部9人次,子分公司纪委书记调整交流70人次,年均调整交流率23%。坚持科学配置权力,调整优化组内领导分工,形成案件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之间既支持配合又监督制约的工作格局。制定《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管理办法》,分别对措施审批权限、办理程序和监督管理等作出具体要求,并组织编制《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常用文书格式》,对线索处置、审查调查等常用文书进行梳理,确保权力运行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序可循。

  坚持全面从严,突出监督重点。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关键在于聚焦重点、对症施策,做到精准、具体、常态。纪检监察组注重抓好“关键少数”,组长认真履行干部监督第一责任人职责,经常过问、亲自督办相关工作,营造监督无处不在的严肃氛围。制定《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考核评价办法》,紧盯组内干部日常表现,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批评教育,做到闻风即谈、真管真严。坚持深入基层一线,近距离、多角度了解掌握子分公司纪委书记政治素养、精神状态、履职能力、作风表现等情况。2021年,纪检监察组领导共深入42家单位、与近200名基层群众面对面沟通交流,收集相关意见建议20余条,为做好干部监督打下坚实数据基础。注重监督融入治理。制定《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紧扣问题线索受理、谈话函询、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将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行为细化为38种具体情形,全面划清履职“红线”。制定《工作人员之间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的报备及责任追究规定》等制度。2021年,全集团共处置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58件,处理39人,其中给予处分3人。

  发扬斗争精神,实现自我革新。扎实的干部监督工作不仅要过滤杂质、消除病毒,更要强身健体、激发干部斗争意志。纪检监察组深化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对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认识问题、工作方式方法问题、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分类处理,对受到失实举报的及时澄清正名,着力树立上级为下级担当、组织为个人担当、干部为事业担当的导向,干部队伍面貌为之一新、工作成效持续提升。2021年立案数、处理人数同比均增长近20%,信访举报总量同比下降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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