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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沙县区纪委监委公布关于开展2022年度 “点题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一)

发布时间:2022-05-13 文章来源:沙县区纪委监委

  沙县区纪委监委按照“群众点题、部门答题、纪委监督、社会评价”总体思路,推动相关区直职能部门对群众关注度高、参与单位多、涉及面广的16个项目开展“点题整治”。现将2022年度部分“点题整治”项目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

  区教育局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多部门组成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联合巡查小组,已开展集中巡查1次,日常巡查3次。对已审批的11家机构疫情防控保障落实情况进行核验,复课9家。公布2022年三明市沙县区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注销6家列入“黑名单”的培训机构,上榜11家“白名单”培训机构,并督促11家学科类教育机构完成机构APP课程上架工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一起校外培训机构广告违法案件,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750元。

  、整治城区中小学课后服务覆盖不足问题,着力解决家长接送后顾之忧。

  区教育局明确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暂按每课时2元计,每学期预收300元。2022年春季全区39所义务教育学校已落实“一校一案”,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学生参与率达95.98%。推行 “民办公助”模式,根据学生需要,准入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1家,提供18:00至20:00的课后延时服务及配餐服务。

  、整治医疗机构不合理的重复检查问题,推进规模为县级以上医院间医学检查结果互认、资源共享。

  区总医院依托区域心电诊断、医学影像中心、消毒供应中心等三大平台六大中心建设,推进“基层检查、上级诊断”,为患者提供便捷检查服务,累计为基层开展远程心电检查诊断847人次、远程影像诊断5090人次、消毒供应中心累计消毒各分院器械332包、双向转诊3205人次、远程会诊50人次。

  四、整治医保监管领域“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恶性欺诈骗保行为,规范医保基金使用。

  区医保局在全区207家定点医药机构张贴宣传海报,利用 LED显示屏、悬挂横幅等方式公布举报电话,并对12家定点医疗机构、45家定点药店开展监督检查,暂未发现存在“三假”问题。

  五、整治困难群众“漏保”“漏救”问题,加强低保、特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

  区民政局组织包村干部、村(居)民政协理员继续梳理摸排扶贫部门监测对象、社会救助类信访对象等8类对象,截至目前全区已摸排1184人,排查不符合帮扶政策对象976人,新增城乡低保52户70人,因延保稳定就业、死亡、家庭条件改善退出低保31户65人。城乡低保共2361户3765人,城乡特困供养367户374人,临时救助103人,享受孤儿政策6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75人。

  六、整治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区水利局建立巩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成果长效机制、饮水安全日常监管机制和农村供水投诉处置回访机制。配合区疾控中心开展2022年枯水期农村饮用水卫生监测,水质检测合格率达78.95%,合格率较去年提高了25%。4月份已完成对富口镇、高桥镇、夏茂镇等7个乡镇重点村及千人村的水池清洗、缓释消毒设备加药等管护工作,并对凤岗、南霞18处水厂开展巡检工作。

  七、整治在建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权益。

  区住建局2022年共受理15起欠薪投诉,涉及34人,欠薪金额119.39万元,所有欠薪投诉清零。同时,积极推进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领域在建项目严格落实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等保障工资支付制度,督促新上在建项目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制度。

  区人社局受理福建人社微信小程序欠薪投诉线索6件,已办结2件问题线索,为6名农民工补发工资11.924万元;另外4件问题线索正在协调处理中。开展欠薪问题“回头看”,补发工人工资14.4135万元。

  八、整治脏乱差店家入驻外卖平台问题,强化外卖商家审核监管。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约谈美团、饿了么外卖平台,督促平台要认真做好入驻平台外卖商家规范管理,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措施。截至目前,已出动411人次,检查入网经营餐饮单位357户次,对存在厨房卫生清理不到位、熟食品未加防护、食品原料存放不规范、从业人员未穿戴工作衣帽和口罩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4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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