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沙县区委巡察组向一届区委第六轮巡察的6个单位党组织反馈情况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8日至6月28日,区委巡察组分别对凤岗街道、湖源乡、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卫健局等6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巡察。
区委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牢牢把握“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围绕“四个聚焦”监督重点,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职责,查找政治偏差,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相关文件资料、实地走访调查等方式深入了解情况,对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情况进行了全面政治体检,较好地完成了巡察任务。
区委书记吴健成主持召开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第六轮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巡察综合情况汇报,研究了线索处置、问题整改、成果运用的意见,并对下一阶段巡察工作提出了要求。吴健成指出要坚守政治定位,持续深化政治监督。准确把握巡视巡察工作新部署新要求,围绕中心大局,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深化拓展“三争”行动,推动“四领一促”工作,结合正在开展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强化政治监督,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创新方式方法,持续加强贯通融合。积极探索实现巡察全覆盖的有效途径,灵活运用下沉了解、现场核验等方式,在一线开展工作、发现问题、掌握鲜活情况;健全完善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调制度机制,整合调动各类监督资源力量,持续推进“审、巡、纪”联动监督,有效汇集合力。要坚持效果导向,持续推动整改落实。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生命线,推动解决问题是巡察工作的落脚点,巡察效果好不好,关键在于解决问题,要不断压实被巡察单位整改主体责任,纪检、组织部门的日常监督责任,深化“一巡一分析”,用好巡察成果,确保巡察整改落实落细落到位。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听取了各巡察组巡察情况的汇报,对巡察整改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目前,3个巡察组分别向6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要求限期整改巡察反馈的问题。
区委巡察一组巡察凤岗街道党工委期间,巡察组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乡村振兴项目管理不到位;社会治理还存在短板;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有力;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彻底;下属房地产开发公司监管缺失;资金资产管理风险意识不足;村(社区)财务管理松懈;工会经费管理不严格;项目工程管理不够有力;党工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基层党建工作开展不够扎实;公车维修还不规范;部分款项还未收回。
区委巡察一组巡察公安分局党委期间,巡察组发现的主要问题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安队伍提出的“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有差距;推动新时代公安事业高质量发展有短板;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服务群众还有欠缺;项目运行管理存在风险;涉案财物管理不严格;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两个责任”不够有力;干部队伍建设还有差距。
区委巡察二组巡察湖源乡党委期间,巡察组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部分职能职责履行不够到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要求不够严格;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村集体“三资”监管不严格;工程项目监管不力;民主议事决策不规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监督执纪工作质效有待提升;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不扎实。
区委巡察二组巡察法院党组期间,巡察组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服务保障区委中心工作仍需发力;推动审判工作提质增效有差距;推进执行工作不够有力;工程项目管理有疏漏;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存在薄弱环节;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选人用人工作存在短板;工作作风不够严实。
区委巡察二组巡察卫健局党组期间,巡察组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有差距;落实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水平有待提升;依法履职有差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资产管理不到位;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党建工作开展不够扎实;制度衔接不贯通。
区委巡察三组巡察检察院党组期间,巡察组发现的主要问题是: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履行主责主业存在薄弱环节;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公务接待制度落实不严;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工程项目管理有疏漏;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有不足;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工作作风不够扎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