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一届区委第九轮巡察完成反馈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7月16日至9月26日,区委巡察组分别对区委办、人大机关、政府办、政协机关等4个单位开展了常规巡察,并对虬江街道金泉村、夏茂镇李窠村、青州镇洽湖村、高砂镇龙慈村、高桥镇新坡村、富口镇白溪村、大洛镇山际村、南霞乡霞村、南阳乡南阳村、郑湖乡郑湖村等10个村级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回头看”。目前,3个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反馈会传达了区委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要求,通报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并对抓好巡察整改作出部署。
反馈指出了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问题。有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深入;有的履行主责主业不够到位,未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服务保障水平有待提高;有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管存在疏漏;有的党建工作开展不扎实,干部队伍建设不够规范;有的党组织落实整改责任不够到位,个别问题改后又犯。
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端正整改态度、增强整改自觉。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主动履行“一岗双责”,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认真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严格按照反馈意见提出的时间节点要求,倒排任务,有力有序推动整改落实。
反馈要求,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要切实发挥在整改中的职能作用,主动监督、靠前监督,加强对巡察整改的日常监督检查,对进度偏慢、聚焦不准的,要通过催办、提醒、约谈等形式加以推动。区委巡察机构要强化统筹协调,会同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综合运用方案联审、重难点问题会商、整改成效评估等方式督促整改,增强整改的外部推力和内生动力,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据了解,区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区纪委监委等有关方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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