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示警

【以案警示】挪用失能老人慰问金 胆大妄为受处分 ——厦门市思明区厦港街道街政办工作人员薛俊勇违纪案件剖析

发布时间:2016-08-08 文章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今年4月,福建省厦门市纪委通报了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例。其中,思明区厦港街道街政办工作人员薛俊勇挪用失能老人救济款典型案例引起了大家的关注。

  事情还得从去年12月说起。20151221日,市老年基金会在走访思明区厦港街道失能老人的过程中,发现3名老人都没有领到“失能、半失能困难老人重阳节慰问金”。

  “我们都按时将款项下拨给各街道了,怎么还没有发放到位呢?这些补贴是困难老人的救命钱、维持生活的保障金,必须第一时间调查清楚。”市老年基金会立即将该情况函告思明区厦港街道。

  厦港街道接到函告后,不敢马虎,马上着手核查该笔慰问金的发放情况。随着调查的深入,最终查实,薛俊勇挪用失能、半失能老人救济款10.8万元用于个人原油指数投资。

  原来,每年10月是给失能、半失能老人发放重阳节慰问金的日子。2015年思明区要给本辖区内109名老人发放慰问金总计10.8万元。薛俊勇按照有关规定从银行支取了慰问金现金,打算交由各社区的网格员将钱发放给这些老人。

  “今天的指数可能会涨,只需要多投一点资金,就能多赚一点。”在银行取钱后,看着原油投资指数的走势。和手头的这笔10.8万元的慰问金,薛俊勇动起了歪心思。

  按照街道财务制度规定,慰问金发放必须在薛俊勇从银行提取现金的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只要等指数涨了多赚点钱,便把这笔钱还回去,就几天的时间,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抱着这样侥幸的念头,薛俊勇把这笔钱存进了自己的投资账户。然而事情的发展并不像薛俊勇想象的那么顺利,短短几天时间,挪用这笔资金的投资出现大量亏空。

  执迷不悟的薛俊勇不但没在此时“割肉”将钱还上,而是在街道财务人员紧催发放情况反馈时,伪造老人签名,企图掩盖自己挪用资金的错误行为。在街道领导向薛俊勇询问核实慰问金发放情况的时候,薛俊勇还是没有承认错误,而是采取边骗边补救的方法。

  “我一边欺瞒组织,说慰问金已发放到位,一边抓紧凑够挪用的金额,让社区网格员发放,并叮嘱他们,要是有人来调查,要说慰问金的发放时间是在重阳节前后。”在街道核查的过程中,薛俊勇仍旧试图掩盖事实真相。随着纪委的调查越来越深入,他自知已没有任何回头的可能,向上级交代了自己的违纪违法事实。

  201512月,思明区纪委对其严重违纪行为立案审查,同月将其涉嫌违法行为的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161月,薛俊勇被依纪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厦门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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