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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源乡: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发布时间:2016-08-10
文章来源:中共沙县湖源乡纪律检查委员会
8月8日,湖源乡纪委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会上要求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要深化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落实,厘清《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列出的六种问责情形和七种问责方式,牢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为民服务宗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深入推进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