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政风
沙县: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
近日,沙县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解决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意见》强调,要加强党性党纪教育。每年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和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对农村基层干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和有关业务知识培训。要完善民主决策制度。健全乡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加快村级民主规范化建设,促进村务管理程序化、规范化。要督促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落实定期检查制度,建立健全乡镇、行政村和基层站所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延伸到村级,加强乡镇“三个中心”建设和管理,持续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要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坚决纠正侵害群众利益“微腐败”,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加大对“小官大贪”、侵吞挪用、克扣强占、“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和督办力度,坚决实施“一案双查”。要加强乡镇纪委自身建设。落实每个乡镇(街道)纪(工)委专职人员编制不得少于3名的规定要求,对新任的乡镇纪委干部要举办专门的培训班,分期分批组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到县纪委机关各科室进行跟班学习,加强乡镇(街道)纪(工)委规范化建设,全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队伍。
《意见》要求,要切实把压力向基层传导,县委、县纪委班子及各成员要从自身做起,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范围内的责任,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部门履职要到位,指导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具体化、可执行化。党委要发挥关键作用,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县乡纪委发挥监督作用。纪委要专责监督,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大力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围绕“十要十不要”,着力解决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