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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沙县总工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沙县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7年6月16日至7月16日,县委第五轮巡察巡察二组对沙县总工会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12月2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县总工会党组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12月22日反馈会后,县总工会召开专题会议贯彻反馈会的精神,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一是统一认识,强化使命担当。切实把落实县委巡察整改要求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作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体现,作为是否树牢“四个意识”的现实考验,以扎实有效的担当推动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二是加强领导,细化责任分工。党组书记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整改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党组成员作为分管责任人,对整改问题逐条逐一进行对照,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集中精力纠偏纠错、标本兼治,力求整改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严格任务标准,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在规定时间内不折不扣地推进完成。三是强化引领,巩固整改成果。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市总工会部署开展的“四比四看”工作竞赛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切实把巡察的意见要求落实到县总工会的各项工作中,认真总结教训、完善制度,不断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
二、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方面: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
1.反馈问题:县总工会党组政治意识不强,贯彻县委政策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专题学习。党组于12月29日,1月22日两次组织县总工会各部室负责人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县委办转发《县委宣传部、组织部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的通知》的通知、县委巡察领导小组《关于对沙县总工会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的通知,加强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管理,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针对巡察反馈意见逐条对照,落实责任人。二是充分发挥党组的引领示范作用,认真抓好县委政策在县总工会的贯彻落实,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带好班子,带好队伍,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制定《关于县委巡察组巡察整改情况实施方案》,制定《县总工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县总工会党组会议制度》,抓好县总工会支部“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等工作。三是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坚定政治立场,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强化责任担当,带领全县各级工会贯彻落实好县委的决策部署,以这次的巡察整改作为努力方向,不断推动工会工作迈上新台阶。
2.反馈问题:主业主责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主业意识。落实好党组书记是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党组书记把管党治党、抓好党建作为首位工作,制定《县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制度》、《县总工会例会制度》和《县总工会机关管理制度》,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二是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2018年实行党建责任清单制,分解责任,传导压力,完善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班子成员联系各部门并指导好工作,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三是党支部落实好主抓责任。明确支部成员职责定位,大力开展机关党建工作,强化目标引导,将党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促使各部室落实好主体责任。
3.反馈问题:党组织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强化制度规范,突出工会党组自身和支部的重点,以党员为落实主体,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学习,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政策水平,重点制定完善“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固定学习日、党员志愿服务、谈心谈话等制度,已召开2017年度党组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已制定2017支部组织生活会方案。
(二)党的建设方面:党建工作开展不扎实
1. 反馈问题:学习教育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党组班子学习,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为班子成员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学习县委和上级工会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觉悟和政策水平,同步做好学习记录。二是抓好党支部党员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党员的政治理论学习教育,用科学理论武装广大党员的头脑,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的理论素养,支部已制定“三会一课”等制度,严格按制度实施,同步做好学习记录。
2. 反馈问题:党费收缴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已责成党办2018年度党费按月按规定标准收缴,同时做好收缴台账管理,将收缴情况向支部书记报告,并在党务公开栏中公开。
3. 反馈问题:支部管理涣散。从2012年12月以来支部没有发展新的党员,且2015年至2016年未开展民主生活会、党员大会。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支部班子建设,加强相关知识学习,提高支委会成员水平,规范支部工作程序。同时重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政策学习,引导非党干部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二是规范支部工作。研究部署2018年党建工作计划、党建室的布置、党员e家的线上线下学习、民主生活会和党员大会的召开、党员活动日等。三是经县总工会支部推荐确定1人作为入党积极分子,2017年11月已参加积极分子培训班。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
反馈问题:责任意识弱化,存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仅停留在发分工文件等常规工作,落实“五抓五看”力度不够,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未真正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在“一岗双责”落实方面,党组班子成员存在只抓业务,忽视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职责范围内中存在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没有及时咬耳扯袖。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制定主体责任落实整改工作方案。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根据《福建省总工会党组关于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制定县总工会党组、党组书记及党组成员,党支部及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清单,层层明确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机关党的建设。二是制定《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从党组、党组书记、党组成员不同层面细化省总工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意识,把省委“五抓五看”和市总工会“四比四看”的要求具体化后加以落实。党组从2018年开始,每年对各部室、直属事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执行情况进行1次考核。领导班子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人员及部室负责人开展不少于1次有落实要求的廉政谈话;并对有苗头性、倾向性等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廉政谈话。领导班子落实“一岗双责”,每年开展落实主体责任检查1次。
2.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
反馈问题:巡察发现县总工会党组至今未成立纪检组,监督责任主要由该单位党办承担,虽有开展“遵规守纪巡查”工作,但存在对机关部室的督促、检查、指导力度不够,如2016年遵规守纪巡查,只有巡查记录,没有问题清单,也无整改反馈,工作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党组将巡察中发现的相关问题纳入2017年度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中,按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别进行深刻剖析,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二是开展“遵规守纪巡查”活动,由党组成员负责,办公室、党办等有关部门进行巡查,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四风”问题,做到“底线不能破,红线不能越”,对违规使用上级资金、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督促整改。三是进一步梳理工会廉政风险点,完善防控措施。制定和出台全县工会系统“1+X”专项督查工作方案,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资金、重大项目及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确保工会经费正常使用。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 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
(1)反馈问题:同城接待,异地接待。2016年7月1日召开的“七一”党员座谈会餐费1115元;2014年6月30日报支厦门餐费发票400元用于接待清流县总工会客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上述两项餐费共计1515元,已由办公室负责清退完毕。二是制定《沙县总工会机关财务管理规定》和《沙县总工会会议费管理规定》,严格按规定执行。三是对办公室等3名干部进行提醒谈话。
(2)反馈问题:公务接待“三单”不全。2013至今,部分接待未附来函。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县总工会主要负责人已对办公室负责接待人员进行谈话,要求公务接待严格按照《沙县国内公务接待规定》执行。二是认真学习省市县的有关规定精神,制定《沙县总工会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实行公务接待严格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公务接待实行“一事一结、一月一结”。
(3)反馈问题:陪餐人数超标,2014年6月15日接待市总工会5名客人,陪餐13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已制定《沙县总工会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明确接待对象,严禁超标准、超范围接待及超标陪餐。
(4)反馈问题:公务接待超标准。2016年11月14月沙县总工会在三明市总工会与市政府第24次联席会议调研工作餐中报支餐费2437元,共9人参加,超出了《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110元/人/天的标准。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深入学习《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按《沙县总工会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控制接待规模,实行接待审批报批制度,进一步严把接待报支手续,杜绝不合理开支。
2.公车使用管理不规范。
(5)反馈问题:公车管理制度松散。公车派车单保管不当,造成丢失。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目前县总工会公车已划归平台,使用车辆向平台申请,严格按平台规定派车。
(6)反馈问题:公车维修手续不全。2016年12月19日支付沙县联盛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维修费1.0966万元,无车辆维修审批单。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2016年12月19日车辆维修情况已由办公室核实,已落实整改。
(7)反馈问题:公车用油监管不到位。虽采用加油卡管理,但未按不同的车辆制定每百公里油耗定额标准,也未提供使用清单,并且存在油费报支与报备公车不一致问题。如,2014年8月5日为闽GD6563车辆(非工会车辆)报支油费300元。在查阅到县总工会下属职工文化体育协会账册时发现因合唱团活动需要,2014年1月17日为闽A3857L车辆(非工会车辆)报支油费2000元;2014年5月10日至6月15日共报支油费900元,无车牌号。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14年8月5日为闽GD6563车辆报支油费300元,已由办公室收回多报支的油费。二是2014年1月17日为闽A3857L车辆报支油费2000元和2014年1月17日报支油费900元,共2900元,由办公室发函职工文化体育协会,进行清退。
3.违规报销差旅费。
(8)反馈问题:2015年12月16日,县总工会司机林福生报支三明当天往返差旅费,按两天报支伙食补贴,多报支60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多报支差旅费60元已由原驾驶员林福生清退完毕,对办公室和财务2名干部进行提醒谈话。
(五)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方面。
经费拨付管理不严的问题。
1.反馈问题:县总工会大额补助款依据不足。如,2014年以来补助酒店业协会1万元,沁园蜂业农民合作社0.5万元,俞广清劳模工作室1.5万元,乐相声劳模工作室0.3万元,共计3.3万元,无拨款依据,该类经费使用后续无跟踪。
情况说明:2014年以来补助酒店业协会1万元,沁园蜂业农民合作社0.5万元的问题,当时是参照市总工会对成立沙县凤岗总工会和沙县虬江总工会各拨款2万元,其他县总工会对成立联合会和成立农民工工会补助也是5000-20000元(口头询问)。
俞广清劳模工作室1.5万元、乐相声劳模工作室0.3万元,共计3.3万元,市总工会对已建立的劳模工作室补助1万元,县总工会配套补助0.5万元,所以俞广清劳模工作室补助1.50万元,而乐相声劳模工作室除市总工会补助的1万元外,县总工会只购买展示柜等0.3元,不再另外配套拨款0.5万元,劳模工作室建立是依据《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印发深化劳模工作室创建活动意见的通知》闽工[2013]84号文件精神和三明市劳动模范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经费拨付管理。除政策明确可以拨付的项目以外,其他一律不能拨付。二是对有政策性拨付的资金事后进行跟踪,并由县总工会经审会组织经审人员对拨付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审计。三是针对办公室和财务2名干部进行提醒谈话。
2. 反馈问题:慰问外单位人员及家属无标准。2013年7月以来共慰问外单位人员王卓荣、罗辉、郑柳娣3人次,慰问金额共计4000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制定《沙县总工会机关工会会员慰问制度》,强化制度执行,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提高相关人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二是加大资金监管力度。对慰问对象人员需经党组讨论决定,做好资金使用的审查审计工作。
(六)重点领域监管方面
工程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 反馈问题:部分工程建设(修缮)项目无合同、无预决算。2015年9月24日支付姚瑞珍3.6万元用于粉刷县总工会气排球场地外墙费用,无合同,无预算算书、无验收单。
情况说明:整个气排球场建设工程通过招标采购签订的合同,合同总金额11.86万元,其中墙体粉刷3.6万元包含在内。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加强对工程建设(修缮)项目的审计监督,严格依法依规办事程序。对资金使用、修缮工程项目建设等腐败易发高发领域作为监管的主要方向,进行重点审计或专项审计,对可能发生的腐败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
2.反馈问题:部分工程建设(修缮)项目支付白条入账。2016年10月支付沙县健宇文体用品店4130元、1800元用于县总工会气排球场围网、地塑、灯具设施、墙体粉刷项目尾款,均以白条入账,无验收入及相关材料。
情况说明:气排球场修建完工,整个项目决算118600元(包含墙体粉刷36000元)已开了正式发票入账(2015年9月43号凭证),为了保证项目质量,分别扣5%的质量保证金4130元和1800元,一年之后,未发现气排球场修建有质量问题,分别付出质量保证金,所以用收款收据入的账(2016年10月30号凭证)。
3.反馈问题:工程建设(修缮)项目无验收。如,2014年沙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工程;2015年6月维修县总工会办公楼处墙玻璃幕墙及雨棚;2016年修缮县总工会四楼活动室地面修缮工程。
情况说明:沙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工程,于2010年11月俊工,2013年1月14日已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2014年10月份只是基建专户取消,资金运作情况并到沙县总工会账户,因根据省总工会的要求,固定资产建设在沙县总工会基本户进行核算。2015年6月维修县总工会办公楼处墙玻璃幕墙及雨棚;2016年修缮县总工会四楼活动室地面修缮工程(四楼活动室的地面修缮是在2014年底完工)。这两项是在行政支出-商品服务支出-维修(护)科目中核算,入账可见2014年12月57号凭证和2015年6月35号凭证,按《工会会计制度》规定,工程(修缮)总价在5万元以上的应列入资本性支出-大型修缮。因作为零星修缮,完工时只有简单的组织3人进行实地查看,没有疑议之后凭正式发票付款。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对相关规章制度的学习。二是完备零星修缮项目手续,工会经审会加强对各项零星修缮项目的监督审查审计工作。
三、下一步努力方向
在县委巡察组的领导下,县总工会党组巡察情况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巡察整改工作还只是初步的,面对有关问题还需要进一步努力去解决,沙县总工会党组将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政治方向,严明政治纪律,破解整改难题,全面转化整改成果。一是深化整改,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党组主体责任落实结合起来,克服“过关收场”思想,严格落实党组书记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党组成员“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紧盯问题导向,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巩固整改成果。二是强化督查,严明党的纪律。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让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在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扎实构建不能腐、不想腐、不敢腐的体制机制。三是防治结合,建立长效机制。坚持落实整改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整改的同时注重预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用好巡察整改成果,以制度管人,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使党员领导干部在思想、工作和生活作风等方面有质的提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5822820;通信地址:沙县府北路36号,邮政编码:365050;电子邮箱sxzgh820@163.com。
沙县总工会党组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