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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沙县安监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沙县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7年6月16日至7月16日,县委第五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对沙县安监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17年12月2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局党组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局党组深刻认识到,此次巡察是对我局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在落实整改中,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坚持深挖根源,举一反三,真正做到对问题不遮掩、不回避,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一是压实领导责任。反馈会后,局党组迅速行动,立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明确整改目标,分解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12月份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4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二是抓实责任分解。制定《沙县安监局关于落实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同时,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按照深挖根源、举一反三、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要求,制定《沙县安监局县委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事项一览表》,围绕4方面11大项21个具体问题,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包括整改措施)、责任清单(包括完成时限、牵头部门、责任人),形成详细的整改路线图、时间表,做到了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局主要领导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督办。局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加强对分管股室和单位整改工作的指导把关。建立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经过近两个月的共同努力,11大项21个具体问题已经整改,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⑴反馈问题:“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2013年以来支委会议记录均为电子打印版,存在一次性补记之嫌;2014年以来有关会议均无一人缺席,存造假之嫌;多数党员对党员民主生活会不重视,未开展相互批评。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制定了《沙县安监局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汇编》,就健全“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提出了规范性要求,坚持从基本制度、基本活动、基本内容抓起,认真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增强组织生活严肃性,并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动“三会一课”制度常态化。
⑵反馈问题:学习教育成效不明显,流于形式。“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形式单一,载体不够丰富,基本依赖局机关周一集中学习。支部会议记录未体现“两学一做”内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认真制定出台了《沙县安监局2018年度两学一做学习计划表》,内容涵盖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十九大报告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条例和上级重要文件精神。认真开展“六个一”活动,即每周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每季度上一次主题党课、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题讨论、组织一次主题实践活动、每半年抓好一次专题培训并组织一次专门测试,扎实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目前已组织集中学习了7次。
⑶反馈问题:党费收缴不规范。存在迟交、少交现象。2014、2015年度党费拖至2015年5月上缴党委。12名党员实际缴费仅9人,存在漏缴现象。2016年以来党费按季度上缴,未落实一月一收缴制度。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及时印发了《党费收缴制度》,健全专人管、足额收、及时缴、定期查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一月一缴制度。党支部每季度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针对有个别党员漏缴党费的问题,我支部立即对2012年支部成立以来全体党员的党费收缴情况再次进行了认真梳理,经核实:黎某于2015年5月调入安监局,当年全年党费已于2015年在住建局机关支部全额上交;罗某于2015年5月调入安监局,当年全年党费已于2018年1月上交中共沙县人民政府直属单位机关委员会;陈某于 2015年7月转预备党员,未存在少交现象。目前,党费的收缴工作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每个党员每月及时足额上缴并及时向上级党委上缴。
⑷反馈问题:发展党员不规范。党员转正时间存在先上报上级党委审批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通过,不符合发展党员程序。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对近年来发展党员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不规范的材料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建立了发展党员工作制度,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严格按照《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程序发展新党员,做到程序合规、材料完备,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关于贯彻上级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反馈问题:对会议精神传达不及时、决策部署执行不到位,如2017年1月推荐出席十九大党代会会议记录过于简单只记录被推荐人名单,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表决通过。未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强学习贯彻县委关于“增激情、敢担当、破难题”百日攻坚大会战精神,学做结合不够紧密。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上级精神,不流于形式,紧紧着眼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把学习与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一些实际问题结合起来。2月12日国务院安委会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局党组立即召开会议研究贯彻方案,对国务院文件进行转发传达,组织召开了全县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让上级文件、领导的指示精神及时、准确传达到位,并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重点工作督查,确保全市、全省、全国“两会”期间全县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3.关于干部管理松散的问题
反馈问题:局机关未严格执行《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和请销假制度》,未及时统计汇总出勤情况,无外出办事审批单,干部迟到现象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充实完善了《沙县安监局全员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进一步强化管理、堵塞漏洞,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严格上下班纪律,要求每位干部必须按时签到,及时统计汇总出勤情况,加强日常考勤督查,今后对不遵守有关规定签到后直接离岗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处理。重新制作了干部去向公示牌,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抓好为民服务的落实。积极为企业提供上门服务、主动服务、阳光服务,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力度。
(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违规公务接待的问题
⑴反馈问题:陪餐人员超标。如2015年3月13日接待三明某单位客人5人,陪餐9人;2015年12月30日接待三明市某单位客人4人,陪餐9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按照省、市、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制定出台了《沙县安监局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严格控制接待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接待对象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要求用餐点在菜单上注明实际用餐人数,而不是预订的座位数。今后对在公务接待中超出陪餐人数的接待一律不予报支,并对负责接待股室及相关人员作出严肃处理。
⑵反馈问题:公务接待“三单”不全。2013年9月1日报支餐费1151元、2014年4月8日报支餐费930元均无接待审批单、派出单位公函及菜单。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认真开展公务接待“三单”不全问题的整改,要求全局各股室、单位认真执行《沙县安监局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从2017年1月起,各单位无公函一律不得公务接待。局办公室已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按要求执行,对无公函的、“三单”不全的公务接待费用,财务一律不得报销。
⑶反馈问题:违规工作日异地接待。2014年7月19日(周六)报支福州市闽台大酒店餐费1560元用于接待省某单位来沙检查组人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对违规非工作日异地接待报支费用进行追缴。2014年7月19日(星期六)报支的福州市鼓楼区闽台大酒店餐费1560元,已责成接待经办人员自行承担该笔费用,1560元于2018年1月缴入安监局账户。并对2017年以来公务接待费用开展自查自改,没有发现违规异地接待现象。
今后我局将采取不定期的明查暗访,对全局各股室、单位对公务接待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在督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的问题限期整改并严肃追责。
2.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⑴反馈问题:公车未定点维修。如闽GU7036分别于2016年4月、5月在不同地点维修。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已专门指定宏达汽车修理厂为我局车改留用车辆闽GU7036的固定维修点。要求驾驶员实行定点维修。局办公室已要求财务人员严格维修票据的审核,对未定点维修的票据一律不得报支。
⑵反馈问题:车辆维修手续不全。2015年9月支付维修费600元无相关车辆信息、维修审批单、维修清单。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制定了《沙县安监局车改留用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对车辆日常管理、调度与使用、维修与保养、费用管理等做了具体规定。车辆维修前驾驶员必须填报车辆维修保养审批单,经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审核,并由主要领导审批后进行维修。报支费用时必须附审批单、正式发票及维修清单。对手续不全的车辆维修费,财务人员不予报支。
⑶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违规报销车辆违章罚款。2014年11月4日、2015年9月14日支付驾驶员交通违章罚款300元。
整改情况:加强车辆的调度管理。确定专人建立车辆运行台账并按照要求做好记录,做到记录及时、真实、完整。对2014年11月4日、2015年9月14日违规报销车辆违章罚款300元的驾驶员,已于2017年1月因车改予以辞退。要求驾驶员认真学习《沙县安监局车改留用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并明确驾驶车辆出现的交通违章行为一律由驾驶员自已承担。
3.关于学习培训多支差旅费的问题
反馈问题:2015年安监局三位干部在外出学习培训时多报支交通费,共6笔、计1480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做好相关人员多报支差旅费的清退工作,2018年1月,三位同志共退回多报支学习培训市内交通费1480元。并举一反三,对2017年全局学习培训费用进行自查自改,经查,发现另两名同志在参加省、市学习培训时多报支市内交通费共计420元,均已退回。1月10日,局党组书记和支部纪检委员对多报支市内交通费的五位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教育。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沙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要求财务人员加强对差旅费报销凭证的审核。
4.关于违规借用外单位车辆的问题
反馈问题:2012年2014年期间,安监局以车辆不足、工作任务重为由借用沙县安全生产管理技术协会车辆闽GL8869使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关于“2012年3月至2014年期间,安监局经常借用安全生产管理技术协会闽GL8869车辆”问题,因当时安监局仅有一辆公务用车,不能满足繁重的安全生产监管需要。后我局也认识到该行为违反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和中央“八项规定”,2014年末起已不再借用安协的车辆。现因工作需要车辆不够使用时,一律从县公务用车平台派车。
(三)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方面
1.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⑴反馈问题:部分原始发票报销无审批人、经办人签字。如2016年10月支付停车费600元;每月支付代征城市垃圾处理费;2015年11月订阅《三明日报》894元无审批人、经办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关于“2016年10月1日支付泊易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3个月停车费600元发票无审批人、无经办人签字”问题,系因财务人员工作疏忽未审核票据报销手续是否齐全就予以支付、入账;关于“每月支付代征城市垃圾处理费60元发票无审批人、无经办人签字”问题,系因财务人员对财务制度学习不透,业务不熟。关于“2015年11月12日订阅《三明日报》3份894元发票无审批人、无经办人签字”问题,经查阅原始凭证,该发票是作为附件登账,正式报销凭证是经办人另填写的“费用报销单”,经办人、审核人和审批人均签字在“费用报单”上。1月10日,局党组书记和支部纪检委员对局会计、出纳两位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教育,要求提高财务工作严谨和业务水平。并举一反三,对2017年财务票据进行自查自改,规范局机关各类项目开支。
⑵反馈问题:费用报支无原始凭证。2016年2月29日干部家属慰问800元无原始凭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关于“2016年2月29日4号凭证中干部家属慰问款800元无原始凭证”问题,经查阅凭证,此费用有原始凭证,且均有经办人、审核人和审批人签字,因会计在折叠原始凭证时,与该张凭证前后的文件折在一起,导致巡察组人员在查阅凭证时未能发现该张原始凭证。针对上述问题,我局修订完善了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加强局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规范费用报销单的填写和原始票据的装档。
2.关于会议费报销附件不齐全的问题
反馈问题:2015年5月28日创安全发展示范县工作推进会支付招待费1062元,无会议费预结算单及会议签到单。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规范会议费管理,组织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员、局财务人员认真学习《沙县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严格按照会议类别、标准办理、办理会议接待程序,做到会前有会议费预算、会中有会议签到单、会后有会议费结算单及审批单、菜单,局办公室已通知财务人员对附件不齐全的会议费不予报支。
3.关于安全奖金发放不规范的问题
反馈问题:2013至2015年,由安监局代县政府发放给各乡镇、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先进单位奖均由个人直接签字领取,未开具单位正式发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进一步规范安全奖金发放程序,从2018年起严格按照财务规定发放代发的县政府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先进单位奖金,杜绝现金发放,一律转账支付,并取得领取单位正式发票入账。
(四)其他易发廉政风险方面
1.关于安监局与安协政社不分的问题
反馈问题:县安全生产管理技术协会自成立以来协会秘书长由安监局分管领导担任;2016年5月前安协的财务支出由局分管领导审批,经办人、审核人均是安监局干部;2016年6月以后,财务支出审核人仍是安监局干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2017年12月26日,安监局召开局党组会议,明确安监局所有工作人员不再参与安全生产管理技术协会具体人事、财务管理。安协按照协会章程和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运作。目前,安协秘书长、财务人员、财务审核人、审批人均不再由安监局干部职工无偿兼职。安监局仅从行业主管部门需要,对安协的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
截至目前,通过近9个月的边查边改,特别是反馈后近2个月的集中整改,巡察组反馈的21个问题都得到了整改落实,其中:以清退违规开支进一步强化遵章守纪意识方式整改4个,以有针对性健全完善并落实制度堵塞漏洞规范工作方式整改11个,以对相关人员开展提醒谈话提高思想认识整改3个,对有关反馈问题进行说明并完善制度整改3个。追缴回多报支出差培训市内交通费1900元、违规报支餐费1560元。
三、下一阶段打算
下阶段,局党组将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进一步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为加快推动安全生产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5063010;通信地址:沙县民心商厦二楼县安监局办公室收,邮政编码:365500;电子邮箱:fjsxajj@163.com。
中共沙县安监局党组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