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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沙县科协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7年5月16日至6月16日,县委第五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对沙县科协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17年12月2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党的建设方面:
(一)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管党治党主责主业意识树的不够牢。
反馈问题1:县委开展“增激情、敢担当、破难题”及“项目攻坚年”活动思想上不够重视,未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活动实施方案。
整改情况:已整改。科协虽未列入县委、县政府此项活动的参评单位,但2017年新班子主要领导到位后,认为科协也应主动融入全县工作大局,5月11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传达学习了县委、县政府动员会精神,并提出具体贯彻意见。5月15日,县科协以文件形式制定下发了《沙县科协关于开展“增激情、敢担当、破难题”及“项目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沙科协〔2017〕11号),确定了5个攻坚项目,并明确责任人和工作进度。2018年3月,科协党组根据县委、县政府“增激情、敢担当、破难题”开展“项目攻坚竞赛年”暨推进“五比五晒”动员部署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制定了《关于深化“增激情、敢担当、破难题”开展项目攻坚竞赛年”暨推进“五比五晒”活动实施方案》(沙科协〔2018〕 1号),《实施方案》立足科协工作职责,确定了“推动创新服务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健全完善科协基层组织建设,推进中国科普E站建设,创建科普微信群,发展科普信息员队伍”等五个方面项目为2018年项目攻坚竞赛项目。
反馈问题2:2017年1月、2月支部推选参加中央、省党代会党代表候选人会议“零开展”。
整改情况:已整改。制定并落实好《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周一学习例会制度》,提升业务素质和能力,强化责任意识,规范党建工作,确保不再出现此类问题。
(二)基层党建工作抓得不紧不实,缺乏特色亮点。
反馈问题3:2015、2016、2017年每月未见支委会会议记录,均用支部大会代替支委会;均未开展组织生活会进行民主评议党员,会议记录不规范,过于简单,仅是“三言两语”。
整改情况:已整改。2017年5月23日进行了科协支部换届,并对党政班子进行分工,明确“一岗双责”,彻底扭转新班子领导到位前,支部班子仅2人,由一位早已退居二线的原科协领导任支部书记,另一个支委是办公室主任,科协2名现职领导不是支委,影响党的建设、支部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局面。制定《党组议事规则》《党组及成员主要职责》《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日活动制度》《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等,修改完善了《党建工作责任制度》《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度》《干部谈心谈话制度》等,进一步压紧压实“两个责任”。2017年5月份以来,支部、党组各项活动均正常开展,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反馈问题4:会议记录存在临时加塞,2017.4.3为清明放假期间,却见“科协支部会议”相关会议记录。
整改情况:已整改。据负责会议记录的办公室主任叙述,此系其对2017年单位学习、支委会、主席办公会及各种活动记录进行分类整理重抄和补记时出错。教育相关人员加强学习,增强工作责任心。同时,要求相关领导加强日常的检查指导,以减少差错。
反馈问题5:学习教育“打折扣、走过场”,存在学习形式、内容、载体单一的问题,未结合支部实际、党员思想现状开展针对性教育,学习内容仅为上级党委布置内容,未根据实际进行调整。
整改情况:已整改。新订立的《周一学习例会制度》和《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对学习内容、方式及要求进行了明确,以提高学习针对性和质量。落实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做到能紧密结合科协工作和个人实际,有方案、有重点、有特色、有氛围,把学习当作履行职责的内在动力,当作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的必修课,使学习和工作相互渗透,增强推动工作落实的能力和水平。
反馈问题6:党费收缴管理不规范,存在不按时收缴党费、党费收缴登记不全的问题,2016年至今党费仍为每季度一缴,2016年第二、四季度党费收缴未登记。
整改情况:已整改。教育党员增强党性意识和党员义务,督促组织委员和党组秘书做好党费收缴登记工作,确保党费一月一缴交规定落到实处。从2017年5月开始,已严格按月收缴党费,指定专人做好党费收缴台账。
反馈问题7:2017年5月23日支部换届选举中支委委员候选人情况表中排序应按姓氏笔画排序,不能按支委研究顺序排列。
整改情况:已整改。将党建相关业务知识学习列入周一学习例会内容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规范支部换届选举流程。
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方面:
(三)“四风”问题屡禁不止,公务接待管理混乱、公车管理不严等现象依然存在。
反馈问题8:2013年7月以来部分公务接待无接待对象、无接待事由,无派出单位公函及菜单,费用报销单上只写“餐费”,至2016年仍存在这种情形。
反馈问题9:2015年12月31日在沙县广容大酒店接待中出硬中华香烟110元。
反馈问题10:2013年7月以来公车使用均无派车单。
反馈问题11:公车维修未填写审批单,未实行定点维修。
反馈问题12:2013年7月5日报支非科协公务车辆闽GP9626汽油费410元;2015年10月22日报支非科协公务车辆闽GK0815汽油费265元,油费报支与报备公车不一致。
整改情况:已整改。针对上述5个反馈问题,一是制定《沙县科学技术协会财务管理办法》。其中,重点对用车、出差、接待开支及审批进行了明确。二是抓好日常督促审核。要求主管分管及财务人员各负其责,相互配合,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允许再出现类似问题。三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责成相关责任人清退违规公务接待用烟110元,违规报支的气油费675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2月8日由责任人存入科协工行账户。
(四)违规报支差旅费
反馈问题13:2016年10月28日科协安排2名工作人员到泰宁开会,却报支住宿费3间774元,无会议通知、出差审批单。
反馈问题14:2015年3月13日科协安排2名工作人员到省科协联系工作,报支差旅费1759元,住宿费按标准应为660元,但实际达1344元,多报支684元。
反馈问题15:2014年至2016年科协有2名工作人员共出差9次,报支差旅伙食补贴共2460元,又报支途中用餐费2244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反馈问题13,经查阅,系三明市农技协发文(明农技协〔2016〕3号)通知各县相关工作人员前往泰宁参加全市农技协工作会议。县科协安排3名工作人员参加,各登记一间入住泰宁大饭店。针对上述3个反馈问题,一是要求财务管理人员做到严格把关,按财务制度办事;二是责成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出佐证材料,没有佐证材料或其它依据的,对违规超过部分进行清退处理。2018年2月8日,相关责任人已清退多报支的差旅费684元,途中用餐费2244元,并存入科协工行账户。
(五)工会慰问品发放不规范,违规以购物卡形式发放。
反馈问题16:2016年使用工会经费购买新华都超市购物卡普发工会会员慰问500元/人。
反馈问题17:2015年、2016年均以新华都超市购物卡形式普发工会会员生日蛋糕慰问500元/人,超过200元/人的标准。
整改情况:已整改。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总工会闽工〔2014〕113号文件“不准用工会经费购买购物卡、代金券”的规定,加强对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对超发部分予以清退整改。7名相关人员已退2015、2016年超发生日蛋糕慰问款各600元,共计4200元,并存入科协工行账户。同时,依据有关规定,制定出台《沙县科协探望慰问制度》,对探望慰问对象标准进行规范,并明确慰问不得以购物卡、代金券方式进行。
(六)财经制度执行不严,部分项目补助资金拨付管理不严。
反馈问题18:2015年6月15日报支海峡科技专家论坛中华传统食品(沙县小吃)发展研讨会参会专家在泰宁松竹湾大酒店开支的餐费9596元、住宿费5886元,大金湖、寨下大峡谷的生态旅游费8725元,共24207元。
反馈问题19:2013年7月以来,报销的原始发票基本无经办人签字,无注明事由。
反馈问题20:2016年5月3日报支富口镇小吃店餐费1000元,定额手撕发票入账,无接待审批单及菜单。
反馈问题21:2013年至2016年9月现金账目均出现赤字。
整改情况:已整改。根据当时经办人提供的有关反馈问题18情况是:2015年6月15日“海峡科技专家论坛中华传统食品(沙县小吃)发展研讨会”的承办单位是三明市发改局、三明市科协、沙县人民政府(详见明发改外经〔2015〕95号)。发展研讨会与会专家41人,其中台湾专家15人。期间,海峡科技专家论坛组委会安排台湾专家前往泰宁考察福建生态环境。针对上述反馈的4个问题:一是严格控制会议经费开支标准。坚持务实、节俭、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场次、规模、会期和开支标准。各类会议的会期、会议预算、经费报销严格按照《沙县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文件规定执行;二是规范公务接待程序。按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要求,公务接待统一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并附来宾单位公函,报主席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三是把好票据审核关。费用报销时,正式发票后必须附上来宾单位公函、审批单和菜单明细,发票必须由经办人、审核人、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签字方能生效;四是制定出台《沙县科协账务管理办法》,其中,对财务报销程序及要求,用车、出差、接待标准及报批程序、现金管理等方面有针对性地进行了规定。
反馈问题22:2015年5月20日拨付县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生态农业补助经费10万元;2015年10月25日、2016年12月2日拨付县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经费共6万元;2014年12月17日使用收款收据支付沙县大通农牧有限公司生态农业补助款2万元;2015年6月10日使用收款收据支付沙县潘氏食品有限公司技术推广补助经费3万元,均无拨款依据、无经办人签字,该类经费后续使用无跟踪。
整改情况:已整改。1、关于农技协补助经费:沙县农技协是根据省市科协要求成立的,主要从事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示范推广,建设沙县小吃配料农产品示范基地,推进农业产业化。省科协和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4年度省级财政补助基层科普专项资金项目经费的通知(闽财教指〔2014〕143号),下拨给我县科协10万元科普示范体系建设补助经费,县科协将其用于农技协改善、提高服务能力。2、关于老科协经费:每年年初县财政预算都会安排县老科学技术协会经费30000元。因县老科学技术协会不是预算单位,资金每年都只得从县科协帐户经过。3、关于沙县大通农牧有限公司生态农业补助款:该公司从事培训、示范、推广蛋鸡新品种、新技术,宣传和践行生态农业、食品安全理念,是沙县科普示范基地。4、关于沙县潘氏食品有限公司技术推广补助经费:2015年6月,北京工商大学与福建省潘氏食品有限公司达成合作开展沙县小吃专用调料及系列调味品科学研究工作,该大学同意将“新型闽派半干型红粬黄酒”录入“国家酒资源库”,推动“福建省潘氏食品有限公司”产品及沙县小吃食品加工产业升级。2016年8月9日,北京工商大学相关人员到福建省潘氏食品有限公司对闽派黄酒取样,开展新型闽派半干型红粬黄酒工艺关键技术项目研究。市委督查室和县委督查室将北京工商大学与福建省潘氏食品有限公司合作意向工作进展情况列入年度督查项目。针对此反馈问题:一是制定出台《沙县科协账务管理办法》,其中,重点对科普专项资金使用跟踪管理和财务报销程序及要求进行了规定;二是严格大额资金支出审批权限。刚制定出台的《沙县科协财务管理办法》第五章第十七条规定,金额在8000元以上(含8000元)的经费支出,须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三是严格财务票据规范,杜绝白条和收款收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5843655;通信地址:县直机关金鼎城办公楼5楼2号,邮政编码:365050;电子邮箱。fjssxkx@163.com
中共沙县科学技术协会党组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