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曝光

三明:通报2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18-12-06 文章来源:三明市纪委监委网站    

       11月29日,福建省三明市通报近期查处的2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1.永安市交通运输局原党委委员、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原大队长赖杰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赖杰在担任永安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期间,对大队日常工作疏于管理,该大队在2015年至2017年间,对违章车辆私自放行35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私自包庇放行违章车辆11辆,收受他人财物。2018年8月,赖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收缴违纪所得。

  2.尤溪县住建局、环保局等部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2014年3月,省住建厅要求,尤溪县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场)的渗滤液改造项目需于2014年开工、2015年建成,至2016年10月县住建局仍未对该项目进行提升改造。省住建厅发现该问题后两次下发书面通知,责令限期完成整改,直至2017年5月中央环保督察组对尤溪县垃圾填埋场进行抽样检查,发现该问题仍未整改到位。2018年6月,县建宇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经理兼法定代表人华海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环境监测站站长谢东兵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傅树德、监察大队第一中队中队长谢晓桢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县住建局、县环保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通报指出,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政治高度认识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极端重要性,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作风建设的要求上来,把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在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认真查摆问题、具体表现,剖析危害和根源,找到症结,拿出管用的办法、措施、机制精准施策、逐项整改、巩固成效。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以身作则,扎扎实实地抓、认认真真地改,以优良作风带动下级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转作风改作风,形成身体力行、以上率下的“头雁效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化实践“五抓五重”,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中走前头、作表率,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对标要求抓整治,对照差距抓整改,履行好监督这一基本职责、第一职责,深入一线开展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充分运用巡视巡察、执纪审查、日常监督和主体责任检查的成果,严肃查处“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严肃纠正“做虚功”“假整改”“走过场”等行为,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确保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推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综合整治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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